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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去的房屋家电坏了,应该谁负责出维修费用?

 爱好收藏图书馆 2020-07-28

出租出去的房屋家电坏了,维修费谁付?

要分情况而定

首要看房屋出租时双方是否对出租屋内设施的维修费用有约定,如约定出租期间,房屋内的设施损坏由哪一方来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则按法定办。依据合同法租赁合同第220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要看租赁期间家电的损坏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有承租人不正当使用(如碰撞、敲打等机械原因造成的),造成家电损坏,应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是承租人合理正常使用,是因家电自然老化等原因造成损坏的,则有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新购置的家电在正常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一般很少出现损坏的现象;老旧功能退化的、用的时间长的家电倒是经常出现问题。

总之,出租期间家电损坏,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由承租人人为故意原因造成造成损坏的,出租人应当承担家电设施的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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