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英语作为有标记语言(marked language),是语法规则比较严谨的一种语言,但是呢,还不至于严谨到任何句子都符合语法规定。
比如可数名词有复数形式,通常是(-s/-es),但是偏偏sheep和deer不吃这一套。
在词组上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动词look,我们知道它是不及物动词(vi),所以,通常需要使用介词才能加上宾语(这种用法和汉语的用法大相径庭)。:
look at the picture
look for the money
look after a baby
look into the matter
look through the documents
可是,偏偏有这么一个词组:
look him up and down(上下打量他)
可是上面这个词组中的up and down又不同于副词小品词的用法:
look the word up in my dictionary
=look up the word in my dictionary
还有一个词组:
look him in the eye(正眼看着他)
同样是没有介词的,而且eye竟然是单数形式。
正如您发现的,如果从语法规则的角度分析:
Volunteering here is a dream come true for me.
我们会发现尽管句子意思很容易理解,但是这个come是无法分析语法功能的。
怎么办呢?英语中,例外的情况都是要依赖于“接受式学习的。
所以,就接受下来吧。
你看,你看,《太阳报(The Sun)》上这么多例句:
(单击,双指放大)
我们来看看词典上是如何描述这个语言现象的。《朗文当代英语辞典》:
您看,有一项参见,就是be a dream come true。
凌哥继续追踪:
再如《韦伯词典》中:
如您所见,也是作为词组来处理的。
呀,凌哥有点疑惑,为啥教材不将其作为词组列在词汇表中呢?
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凌哥上面使用的一个词“描述”。
英语语法有两种解释流派,一种叫规定性语法(prescriptive grammar),一种叫描述性语法(descriptive grammar)。对于英语教师来说,要兼容这两种流派,让语言教学既有基本的语法规则,又不受制于语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