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认定有利于被告的量刑情节存疑,在我们认定自首、坦白、立功等有利于被告的量刑情节时,如果存在着相互矛盾的证据,我们应当按照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的规则,做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
在一起外籍被告人以体内藏毒的方式,走私毒品的案件当中,被告人到案以后辩称,他在因为形迹可疑被海关工作人员盘问时,就主动地指着自己的肚子,用本国语言作了这样的一个交代, 而两名进行查验的海关工作人员,其中一名说没有这样的事情,另外一名海关工作人员经过回忆说,好像是被告人有指着自己的肚子,用自己本国语言说了几句话这样的一种情况,但是因为当时听不懂他的语言,所以工作人员也没有(理)睬他。
这个案件,结合被告人的辩解,以及其中一名海关工作人员的证言,我们就可以根据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本着存疑有利于被告的规则,做出被告人应当(被)认定为自首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