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七项变化将大大有利于车主们! 图片来源网络 01 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图片来源网络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 图片来源网络 02 优化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图片来源网络 03 完善车险保障服务 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改革意见是把上述七个保险内容放在“车损险”里,也就是说,你只要买了车损险,机动车全车盗抢等7项保险内容就不需要再额外购买了,而此前它们都属于附加险。 04 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这个和交强险限额提升一样,原有限额逐渐无法满足赔偿需求,提升限额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 05 丰富商车险产品 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车险增值服务险的示范条款。 06 全国下调附加费用率 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理论上来说,附加费用率的下调有利于挤掉虚构综合费用的泡沫,降低财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 07 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 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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