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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2 每日一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实施时间你要懂》

 每日一税 2020-08-04

【20180902   每日一税】

新个税法系列01

《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实施时间你要懂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1606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做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我们最近拟写一系列文章与各位老师进行探讨新个税实施有关事项。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做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2018年版)”)的决定,并予以发布。

       由于《个税法》(2018年版)较《个税法》(2011年版)修订内容很多,《每日一税》试通过系列文章与大家共同学习,以期共同进步。

       今天我们一起讨论《个税法(2018年版)》的实施时间。

        一、政策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规定:

       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取得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工资、薪金所得,按《个税法(2018年版)》的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减除费用由3500元调整到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政策解析

      【案例】每日一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一税公司”)的员工工资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问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10月在纳税申报期内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的减除费用是3500元还是5000元?

      【案例解析】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的规定,《个税法(2018年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但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实务中,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10月扣缴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减除费用有两种观点。

      观点01: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10月在纳税申报期内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的减除费用是5000元。

      赞成观点01的老师认为,《个税法(2018年版)》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但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因此,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10月在纳税申报期内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的减除费用是5000元。

       简而言之,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减除费用为5000元。

       观点02: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10月在纳税申报期内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的减除费用是3500元。

       持观点01的老师混淆了工资薪金所得税额所属期、申报所属期的概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的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是5000元。

       而案例种的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10月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员工9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减除费用是3500元。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文件精神,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规定,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10月在纳税申报期内扣缴员工9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的减除费用是3500元。

        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11月及以后月份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的减除费用是5000元。

       因此,笔者赞成观点02。

       温馨提示:一定要弄清楚《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版)的实施时间,否则,必然存在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思考:每日一税公司2018年7月录用的应届毕业生税小二从未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预计2018年税小二将取得年奖10万元,问税小二的年奖是9月发好还是10月发好?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欢迎你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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