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心理学家伊丽莎白·库伯勒-罗丝在1969年出版的《论死亡和濒临死亡》书中总结了癌症患者在不同阶段面对死亡的表现。 该理论很快被引用到哀伤研究领域,被称之为“五阶段论”。这个理论在哀伤研究与干预领域一度风靡一时,但它后来被证明是有严重误导性和有害的,并被淘汰。 五阶段论: 对丧亲哀伤的简介 第一阶段:否认。例如,当丧亲者第一次听到亲人逝去,第一反应往往是,“这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第二阶段:愤怒。当丧亲者接受了丧失事件真实性,便会进入愤怒阶段。这种愤怒可能是导致死亡事件的有关的人员,也可能是那个“不公平的苍天”,在这个阶段,会有无尽的责问,“为什么是我?” 第三阶段:讨价还价阶段。这时候人们会沉浸在各种各样的讨价还价的假设和“如果”中。比如“如果我及时送孩子去医院看病”等。人们苦苦痴念,想象着让“如果”发生,结果就会不同。 第四阶段:沮丧抑郁。最终人们逐渐意识到,讨价还价阶段是没用的,所有的“如果”并不可能发生,无论怎么想怎么做,现状都无可改变。丧亲者就会进入沮丧和抑郁阶段。 第五阶段:接受。经历了抑郁阶段,人们就会接受现实,从哀伤的重压下一点点缓解并逐渐走出哀伤的阴影,开始建立起新的生活。 在五阶段理论风靡几十年后,面对很多批评,后来库伯勒-罗丝对这个理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比如并不是每个丧亲者都会经历这些阶段等。 阶段论的问题 近三十多年来哀伤研究突飞猛进,学者们对五阶段论及其它不同形式的阶段论进行了大量深入量化和理论分析,终于揭示了阶段论在理论上和临床运用中的致命的弊端。
著名哀伤学者鲍尔比和帕克斯曾提出过四阶段论,后来还有不同学者提出过“六阶段论”、“七阶段论”和“八阶段论”。 但那都是以前的事。笔者尚未看到有学者自2007年以后在严肃心理学学术期刊上撰文支持任何“阶段论“。 2017年著名的”双程论“创始人Stroebe博士与几位国际知名哀伤学者在《给健康工作者的提示:阶段论在误导哀伤者》一文对阶段论做了全面和系统的分析,并得出结论:阶段论对哀伤临床治疗是有害的。 著名哀伤学者Niemeyer博士说,为什么人类会在那么长时间使用这个错误理论,主要是因为人类有一种希望掌控的欲望。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所有的阶段论文章都已从美国政府、高校和严谨的学术机构网站上被删除。 但在我国当前的哀伤疗愈辅导中,阶段论往往还会被用作为一种哀伤辅导的“指南”。 如果丧亲者发现自己的哀伤反应与阶段论说的完全不同,请不要担心。不对劲的不是您,而是那个陈旧且误导人的“阶段论”。 丧亲者的哀伤过程到了最后会呈现二种状态。一是整合性哀伤,也就是丧亲者可以在重大丧失之后重建对生活、生命意义的积极理解,能重新安置好逝者在心中的位置,可以与哀伤和平共处,并能适应丧亲后的生活及身份的变化。 而另一种状态就是长达一年二年或更久,一直陷在哀伤巨痛中,并出现正常的生活、社交及/或工作功能显著受损,这时,丧亲者很可能已经罹患延长哀伤障碍或其它心理疾病,应该及时寻求心理治疗。 参考文献: [1] Holland, J. M., & Neimeyer, R. (2010). An examination of stage theory of grief among individuals bereaved by natural and violent causes: A meaning-oriented contribution. Omega (Westport), 61(2), 103–120. [2] Kübler-Ross, E., & Kessler, D. , On grief and grieving: Finding the meaning of grief through the five stages of loss.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2005 [3] Stroebe, M., Schut, H. & Boerner, K. (2017). Cautioning Health-Care Professionals: Bereaved Persons Are Misguided Through the Stages of Grief. OMEGA—Journal of Death and Dying.2017, Vol. 74(4) 455–473. 作者:刘新宪 图文编辑:Jo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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