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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只接触生殖器,没插入,是强奸罪吗?

 九州君子好人 2020-08-10

以案说法:生殖器接触到,没插入,强奸罪也成立!

在强奸案件中,很多被告人都会要求对被害人的处女膜是否完整进行检查,部分案件中,派出所委托医院对被害人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被害人XXX处女膜完好未见明显损伤”。

在出现这种结论的情况下,强奸罪还成立吗?很多被告人都认为,根本没有发生那种关系,所以强奸罪不成立。

其实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在被害人未满16周岁的情况下,即使处女膜完好无损,法院也很可能会判决强奸罪成立!这就是所谓强奸罪的器官接触就犯罪既遂学说。

例如,在刘某涉嫌强奸罪一案中,各方就存在此类争议。

一、案情介绍

刘某在去亲戚家做客的时候,看到小女孩一个人在客厅看电视,于是产生了奸淫的邪恶想法。在这种邪恶想法的驱动下,刘某从身后将小朋友抱住拖进了卧室,将被害人强行推倒在床上,并且对被害人实施各种猥琐、恶心的举动,甚至还将裤子脱掉了。就在这危急关头,被害人的家长回到家,发现了这一幕,及时制止悲剧的发生。

很快,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就这样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了。

公安机关带被害人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被害人XXX处女膜完好未见明显损伤。被害人的身上其余地方,也没有明显损伤。

二、辩护观点

刘某认为自己只是跟小朋友玩游戏,并没有性侵。被害人的处女膜完好无损就是没有发生那种关系的最好证明。因此,刘某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三、控告观点

小女孩则向公安机关陈述,刘某强行把自己拖进了卧室,并且把自己推倒在床上,强行亲吻了自己,还脱自己的裤子。小女孩强烈反抗,才让刘某没有得逞。因此,小女孩认为,刘某就是想要性侵自己,不是在玩游戏。

四、法律分析

法院审查认为,被害人作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单独一人遭到一名成年男性侵犯的时候,反抗能力有限。结合现场的情况及证人证言,可以认定刘某采用强迫手段强行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强奸罪。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五、结语

对于未成年人,法院在认定强奸事实时,往往会侧重保护未成年人。即使未成年被害人的处女摸完好无损,只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能够相互印证,法院也可能认定强奸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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