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晴晴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需要按照收到的预售房款预先缴纳增值税。会计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学习一下。 收到预售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其他应付款?)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实际交付时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金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举例: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1、预售房地产项目收取的总价款为1 410万元,该项目预计2021年9月交房。 2、向购房者交付其认购的另一房地产项目,交房项目总价款为2 265万元(其中,销项税额为165万元,已预缴113.25万元),购房者已于2019年6月预交了房款且该企业预缴了增值税。 事项(1)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 410 贷:合同负债 1 410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70.5(1 410×5%) 贷:银行存款 70.5 事项(2)的会计分录: 借:合同负债 2 2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3.5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3.5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13.5 好了,以上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更多行业实操会计的学习,请继续关注会计实战基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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