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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惩戒充满爱的温度

 追梦教师袁建国 2020-08-14



让惩戒充满爱的温度
(本文发表在2017年第一期《新教师》)
袁建国
惩戒教育是以惩罚为手段,以警戒为目的,对违纪违规学生实施的一种教育形式,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然而正如《菜根潭》所说的“过满则溢,过刚则折”一样,对学生实施没有爱的惩戒,一定会“过满”“过刚”,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求学校和教师在实施惩戒教育时,力争做到有据、有方、有度、有情等“四有”惩戒,让教育惩戒充满爱的温度。
一、有据——做到有法可依
近年来,我国很多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对违纪或恶意违纪的的学生却没有规范的处理办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提到受教育者应当履行的义务,但都相当简略,没有具体可行的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只是一个大的框架,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细则及违反这部法律后的惩罚条文。《教育法》也没有规定学生不履行各项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学校层面,虽都制定有各种各样的规定、条例、细则、意见,但大多是“小问题扣分,大问题处分”,缺少教育和温情。
一线教师是对违纪学生实施惩戒教育的主体,要做到有法可依,就需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制定充满温度、切实可行的惩戒办法。办法制定的主要原则是民主。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李镇西老师就采用民主的办法,由全体学生制定班规,班规制定的过程和制定出的班规,至今仍在广为流传。
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魏书生老师实行班级自主管理,他的学生创造性地在班里设置了“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三者相互制约,让惩戒更公开、更透明、更合理。
基于民主原则制定出的班规,有更高的群众基础,更切合学生实际,也更有利于落到实处。把惩戒权下放到学生,学生依“法”惩戒,教师只做最后把控,既提高了学生的民主意识,也增强了学生遵守班纪班规的自觉性。
二、有方——做到灵活多样
心理学研究表明,对同一个人总是施加同样的刺激,他会渐渐变得麻木,其教育效果也将大打折扣。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教育惩戒时,一定要广泛吸收全体同学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让惩戒的方法灵活多样。
下面这些方法可供老师们参考。
1.渐进式惩戒。对于一般性违纪,如果没有对班级和其他学生造成太大的危害,教师没必要一定对学生进行惩戒,可以先口头警告;如果口头警告没有起到教育效果,可以再次与学生交流沟通,使学生认识到所犯错误及其危害,并写出书面保证;如果学生再犯,可以按照班纪班规进行惩戒。
2.替代式惩戒。如果某种惩戒方式不适合某个违纪学生,可在征得全体同学的支持和违纪学生的同意后,换一种适合这个同学的方式进行惩戒。比如某个学生身体素质比较差,对其惩戒的时候就应该充分考虑这个学生的特殊情况,改用其他的惩戒方式。
3.档案式惩戒。将学生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档案并限期改正。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改正了错误,可以将惩戒撤销;如果不能如期改正,则记录在案,不予撤销。
4.选择式惩戒。对于某种违纪行为,可以设置多种惩戒方式,提供给违纪学生自己做出选择。
5.实践式惩戒。如果违纪学生缺少某种生活常识,可以让学生参加学习这种常识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这些常识,提高自身能力。
6.跟踪式惩戒。对于反复违纪的学生,可以将其违纪的过程进行“微格”处理,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进行监督帮扶,某个环节出现违纪便及时惩戒,一个过程下来,学生的行为习惯便会得到大的改变。
7.连环式惩戒。对于违纪情节比较复杂的学生,可以“数罪并罚”,用一种方式惩戒,也可以将复杂的违纪行为划分成数种违纪,对每种违纪行为都进行惩戒,数种惩戒连结成一条线,更有利于违纪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8.回访式惩戒。对因家庭原因造成的违纪,教师要及时家访,与家长沟通,并共同制定惩戒办法,共同实施教育惩戒。
三、有度——做到威而不猛
《论语·述而》有云:“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指孔子温和却严厉,威武却不凶猛,恭敬又安详,此可谓惩戒教育的最基本原则了。惩戒教育就应该把握好这个度,能不惩戒的便不实施惩戒,使班纪班规起到威慑的作用,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然人无完人,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生正处于懵懂时期,分辨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都比较差,偶尔违反班纪班规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不必大惊小怪,小题大做,在惩戒的时候也应该把握好尺度,做到“威而不猛”。
具体来说可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边界性原则。惩戒教育是有边界的,实施惩戒时不能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既不能突破道德底线,也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2.关爱性原则。对学生实施惩戒应该以关爱学生为前提,惩罚只是手段,通过惩罚促使学生认识并改正错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纪律意识才是根本。
3.最后性原则。不要动不动就惩戒,应该让惩戒成为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常警醒学生。
4.选择性原则。即前边提到的“选择式惩戒”。对于某种违纪行为,设置多种惩戒方式,提供给违纪学生自己做出选择,这也是对学生的一种关爱。
5.激励性原则。在对违纪学生进行惩戒时,适当对学生进行激励,鼓励学生克服困难,期待学生改正错误。
6.公正性原则。应该全体学生一视同仁,对每个学生的违纪行为都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惩戒。
7.可接受原则。这是最难把握的一点,即在对学生进行惩戒之前,教师应尽量确保学生身体和心理可以承受。如果惩戒手段超出了学生的承受能力,便有可能将惩戒演变成体罚。
四、有情——做到尊重关爱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对学生实施惩戒教育,亦应以“情”为前提,发自内心地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关注学生的习惯养成和未来发展,如此,惩戒教育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教师在实施惩戒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以身行之。“行之以躬,不言而信。”对待校纪班规,教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远远胜过夸夸其谈、指手画脚。李镇西老师的“未来班”制定了班规之后,李老师时时处处模范遵守,有一次不慎违反了班规,他自觉地打扫卫生,接受处罚。“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老师做出了表率,学生也一定会“不令而行”。
2.以情动之。惩戒教育应该是师生双方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教师必须有真情,其次这种“情”一定要打动学生,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即所谓“教育需要爱,更需要善爱”。
3.以理服之。《论语·尧曰》中的“不教而杀谓之虐”,指事先不教育人,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这是惩戒教育的大忌。教师在对违纪学生实施惩戒之前,一定要让学生认识到所犯错误的危害。一般情况下,有班纪班规的明文规定,学生不会抵触惩戒。如果学生只是对某一条款存有异议,或对自己违纪的某一情节有不同见解,教师也应该怀有同理心,站在学生的立场,设身处地地替学生考虑,尽量顾及学生的情绪和想法。
4.以言抚之。对违纪学生实施惩戒教育之后,教师一定要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感悟,关注学生的身心,提出进一步的希望和要求,进行更深入的唤醒和激励。
总之,如果我们让惩戒充满爱的温度,使惩戒变成爱的传递,便一定能达到以惩为戒、以爱渡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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