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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野蛮到文明,探析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之路

 瓜子心 2020-08-15

公元386年,拓跋跬在牛川受各部落推举继位为代王,不久将国号更改为魏,此时的他还是魏王而已。直到公元398年拓跋珪将平城定位魏国新都才正式即皇帝位,即北魏道武帝。为了与三国时期的曹魏政权相区分,故后人称其为北魏王朝。

北魏王朝乃鲜卑人所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由部落集合演化为一个整体国家,所以鲜卑人仍保持着原有的特殊制度和特殊习惯。这些制度在社会处于部落阶段时是无碍于发展的,但当部落发展为国家后,许多制度都成为国家发展路上的绊脚石,进而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拓跋珪在位时曾经对北魏进行过一系列的改革,虽有成效但不够彻底。此后历代北魏帝王都未曾彻底解决国家内部矛盾,北魏一度呈衰败之势。公元471年北魏第七位皇帝拓跋宏继位,是为孝文帝,开始对北魏王朝进行系统性的改革。


前言

北魏是鲜卑人所建立的政权,是从部落联盟演化而来,这就注定北魏发展的起点和面对的矛盾与传统的中原封建王朝有所不同。在此之前,汉族国家建立的初期通常都会在开国皇帝的改革下平均社会财富使社会稳定,中后期才会出现贵族财产私有化严重,国内贫富差距巨大的现象,最终导致政权被颠覆。

拓跋氏起源地——嘎仙洞

游牧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主要为部落,财产私有的观念很强,所以北魏从建立之初开始就面临着贵族掌握大量财富和土地,而百姓手中的土地财富寥寥无几的现象。鲜卑人虽然是北魏贵族,但王朝治下的百姓大多却是汉族,这样便导致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激化,对统治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自道武帝拓跋跬开始,历代北魏君王都有意改善这一现状,意图使鲜卑汉化与汉族相互融合。如此,不但能够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还能够有效约束鲜卑贵族,加强中央集权。《魏书·崔玄伯传》中曾有记载:

“昔汉高祖以汉王定三秦,灭强楚,故遂以汉为号。国家虽统北方广漠之土,逮于陛下,应运龙飞,虽曰旧邦,受命惟新,是以登国之初,改代曰魏。又慕容永亦奉魏土。夫‘魏’者大名,神州之上国,斯乃革命之徵验,利见之玄符也。臣愚以为宜号为魏。” 太祖从之。于是四方宾王之贡,咸称大魏矣。”

崔玄伯

由此可见,道武帝时期就已经开始任用汉族士人参政议政,甚至听从汉族士人崔玄伯的建议敲定国号。但历代君王都未能使鲜卑彻底汉化,国内矛盾也一直没有得到彻底消除,起义事件时常发生。直到孝文帝拓跋宏亲政后,便在历代先帝的基础上对北魏王朝进行了深度的汉化改革。

经济改革:行均田、立三长

北魏王朝自建国之日起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战争状态之中,常年的征伐使这个国家的人口大幅衰减,土地也没有足够的劳动力耕种,国家内出现了大批量的荒地。而且北魏从建国初期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贵族地主手中握有大量土地,许多农民不得已只能依附之以求生存,如此便导致北魏的财政收入严重不足。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魏廷在公元485年出台了均田制,对全国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均田令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宣布土地为国有,由国家按全国户口数量派发土地给农民。

2.年满十五岁的男子可以获得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称为授田。露田在农民年满七十岁或死亡后需要归还国家,并禁止买卖,只能够种粟一类的农作物。

3.第一次授田的男子可以额外获得二十亩桑田,农民对桑田有永久所有权,可以将多余的卖出。如果授田地区不适合种植桑、枣等树木,便将二十亩桑田改为十亩麻田,女子可以获得五亩麻田。

均田制的出台几近完美解决了北魏王朝所面临的土地问题。首先,均田制所派发的土地大多为荒地,能够使农民有高昂的积极性去开垦,同时也不影响贵族地主的利益,不会遭到来自权贵阶层的强烈反对。其次,朝廷所派发的桑田能够世袭,也能够买卖,意味着这部分桑田直接成为农民手中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处置。从此农民的生活更加稳定,社会动荡的现象也随之减少。再者,均田制是需要在完成全国户口登记后才能实行,该制度使农民没有理由隐匿自己的身份,所以通过均田制,魏廷还可以准确掌握全国的户口数量,从而更加方便征调徭役。

谷场

次年为了搭配均田制的实行,魏廷又颁布了三长制,以此取代北魏前期实行的宗主督护制。具体内容主要是将五户编为一邻,设一邻长;五邻为一里,设一里长;五里为一党,设一党长。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这“三长”,三长拥有检查辖内户口的权力,同时听从朝廷指令征发徭役、兵役和征收税赋。三长制的实行并没有均田制那般顺利,遭到了贵族地主们的强烈抵制。因为三长制一旦实行,这些群体下属的荫户也将被编入三长制,并向国家缴纳税赋和服役,这便触及到了这些人的利益。《魏书·李冲传》中曾有记载:

“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冲以三正 治民,所由来远,于是创三长之制而上之。文明太后览而称善,引见公卿议之。”

鲜卑壁画

在经过激烈的斗争后,魏廷做出了一定程度的妥协,默许贵族地主们担任三长。这些贵族地主不但本人可以免除兵徭役,还拥有三个免除兵徭役的名额。

三长制的实行对贵族地主们产生了相当大的打击,削弱了其掌握的财富,同时增加了魏廷的财政收入,使国库逐渐充盈起来,有效推动了北魏王朝的发展。

政治改革:颁班禄、清吏治

在北魏前中期,因朝廷不发放俸禄给官员,所以导致官员到各地任职后疯狂搜刮民脂民膏,贪污腐败之风十分严重。为了改变这一现状,魏廷于公元484年出台了班禄制。其实就是由朝廷规定每个级别的官员所应得的俸禄数额,并由朝廷发放。早在曹魏时期就曾推行过此法,所以这也是北魏统治者向汉族政权学习并应用的一项具体事例。官员俸禄这部分预算则从农民身上增加,每户多缴纳三匹绢和二斛九斗谷即可。《魏书·帝纪·高祖纪》中曾有记载:

“自中原丧乱,兹制中绝,先朝因循,未遑厘改。朕永鉴四方,求民之瘼,夙兴昧旦,至于忧勤。故宪章旧典,始班俸禄。罢诸商人,以简民事。户增调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均预调为二匹之赋,即兼商用。虽有一时之烦,终克永逸之益。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

为了增加官员的收入,朝廷再次下旨各地守宰可以从国家处获得一部分田地,称为俸田。这部分土地出产的粮食等可以变卖后成为官员的另一部分薪俸。但在官员调动或离职时,这部分土地将成为下一任官员的俸田。也就是说,俸田是不能够世袭且不能够买卖的。

北魏货币——太和五铢

俸禄既然由朝廷发放,那么各级官员便没有贪赃的借口。魏廷规定,如果官员贪污一匹绢或与其价值相等的物品,将直接处死。由此可见魏廷对贪官污吏的打击有多么严重。在班禄制施行后,北魏贪污腐败的现象得到了极大缓解,毕竟没有人会愿意为了一匹绢断送自己的性命。

文化改革:学汉语、着汉服

孝文帝亲政后,一直致力于使鲜卑充分汉化,首先便将国都从平城迁往洛阳。以洛阳为都对于北魏各阶层来说都有深远的意义。一方面能够体现孝文帝汉化的决心,因为平城存在着大量的鲜卑旧势力,这些顽固不化的鲜卑贵族是汉化改革之路上巨大的绊脚石。另一方面,洛阳城有极深的汉文化沉淀,推行汉化会更加容易一些。其次孝文帝还曾下令将鲜卑姓氏更改为汉姓,比如拓跋氏变更为元氏、独孤氏变更为刘氏等等。孝文帝从自身做起,将皇姓也纳入了改姓的范围内,使宗室亲贵都无法反对。

北魏时期的洛阳城

公元494年孝文帝继续深化汉化改革,在这一年的十二月二日下诏禁止鲜卑人穿着鲜卑服饰,全部改穿汉族服饰。(指北魏治下的汉人服饰)就连文武百官也必须仿汉族政权例,穿着不同等级的朝服面圣。随后又仿照汉例,从百姓中选拔出一些身体素质良好的组建羽林军、虎贲军,充当皇宫禁卫。

公元495年,孝文帝颁布了一条甚至震惊了北魏治下的汉人们的法令,即鲜卑人禁止说鲜卑语,必须学习汉语。《资治通鉴·齐纪》中曾有记载:

“帝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曰:“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冲之此言,其罪当死!因顾冲曰;‘卿负社稷,当令御史牵下!’冲免冠顿首谢”

雕刻汉文的北魏墓志

李冲本想讨好孝文帝,却险些被孝文帝处死,可见其汉化之决心有多么坚决。李冲之事流传开来后,再也没有鲜卑亲贵站出来反对这项汉化政策了。

结语

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改革实际上囊括了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比如三长制就是模仿汉朝时期的什伍制、班禄制模仿中原王朝的官禄制。又逼迫鲜卑亲贵着汉服、习汉语。虽然在一两代内不会带来很明显的变化,但经过三四代后的鲜卑人都将只识汉语不识鲜卑语。我们不难想象孝文帝在推行汉化改革的过程中遭到了多么大的阻力,但也正因为其排除了种种阻力最终完成了鲜卑汉化,才能够体现出孝文帝对于汉化改革的坚持和他优秀的个人能力。

孝文帝完成了历代先帝想做却没有做成的目标,使走上下坡路的北魏王朝逐渐展现出了中兴之兆。虽然北魏是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政权,但是在其一系列的改革后便与中原汉族政权基本无二。通过鲜卑汉化,鲜卑与汉族之间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也逐渐得到了缓解。马克思曾经指出,只要有阶级存在,就一定会存在阶级矛盾。所以孝文帝并不能够通过汉化改革彻底消除国内的阶级矛盾,但是能够使矛盾得到缓解也已经十分不易了。


参考文献:

1.《魏书·崔玄伯传》

2.《魏书·李冲传》

3.《魏书·帝纪·高祖纪》

4.《资治通鉴·齐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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