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设置问题。工程资质(施工、设计、监理)设置过高,与施工、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不相符。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规定了每个等级承担工程的范围。 2、质量保证金比例问题。根据建质【2017】138号文件要求,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金额的3%。 3、投标工程量以清单还是图纸为准的问题。当施工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出入时,原则上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问题。如果一个工程项目既有土建、装修工程,又有防水工程,还有设备安装,则需要分别明确各分项工程保修期和设备保修期。 5、设备、材料技术标准问题。设备、材料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且提供标准代码和技术标准。 6、设备、材料品牌设置问题。一般设置三个以上同档次或技术可比性的参考品牌。 7、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问题。(1)施工工程评分因素尽量做到量化,主观分值只能在施工组织方案体现,并且分值不宜过高。(2)设备、材料评分因素要与技术要求相关,与技术要求无关的因素不能作为评分标准。(3)评分佐证材料问题。如检测报告不能设置为某年某月某日检测报告或指定某一机构的检测报告。 8、业绩设置问题。为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业绩以个数,不以合同金额设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