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长龙 今日,笔者发现一份光绪五年的卖契书,尝试对其进行解析。 一张1879年的卖契文书 1、卖契文字整理如下: 2、卖契文书简要解释如下: 从此卖契中可以看出,庞纯一因为手中缺钱,找到中人说合,情愿将自己祖上遗留的地,坐落在备州社、老粮民地,有两处拾一亩三分,卖给本族侄子庞可智的名下,(应为税契过割)交纳契税并过户割粮,永远是庞可智的,讲明价格,共计纹银拾三两三钱整,其纹银一笔交清不欠,自从卖掉以后,如果有亲族人等争竞,尽量找卖主中人一面承管,乃是两家情愿之事,并且都没有反悔,恐口无凭,立此卖契存照。光绪五年,即1879年,到现在已经整整140年了。 坐落在刀把子地一处东西亩头(应为地头),两块地的四至写的可以就是都用了简写,没有写全名。 3、此卖契文书的不规范之处: 从卖契有很多不规范之处,没有写清庞纯一因为什么卖地,就写了正用两字。里面的二叚更是不规范,应该写为两处,他想表达的是两块地,也可以写两下,卖契正文里的地名与四至上的两处地名不一致,言明后面应该写言明价格,正文里代表价钱多少的字不一致,一个用汉字大写一个用汉字简写,按理说应该全部用汉字大写,落款刀垻子地应为刀把子,亩头应为地头,四至格式对,但是写的简单,在这里不能写的太简单,应该写清临界地的家主的全名,落款人名后面十字代表十字画押,人名后面押字代表画押,我发现很多文书不写,一式几份,誊写一至,这是最大的失误,到时候有纠纷双方都得拿出文书对证。 感谢迁西文史学者吴歌对以上卖契文书解析的大力支持! 本文作者马长龙在鲁家峪北峪照片 作者简介:马长龙,27岁,大专文化。现供职于遵化港陆钢铁有限公司,热爱生活,喜欢文史研究。 编辑:王亭贯 丰润民间书法家徐振唐老师,欣然给本公众号题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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