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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心理杂谈:直觉与艺术

 儒墨轩 2020-08-18

直觉是没有推论过程的一种直接的感受、想象、判断和理解,既与其它创作心理形成交融渗透,又是各创作心理因素所构成的一种合力。直觉理论是法国哲学家柏格森确立的,他是一个反理性主义者,赞美本能而反对理智。他认为本能的最佳状态是直觉。意大利哲学家和美学家克罗齐,提出了“艺术即直觉”的命题,认为“直觉是表现,而且只是表现(没有多于表现的,却也没有少于表现的)。”心理学家荣格把直觉活动当作四种基本的心理活动之一;生理学家巴甫洛夫把没有在意识中被记下的过程称为直觉。诗人郭沫若则直觉、灵感并举。对于直觉的理解,需要作一番澄清。

直觉的本质在于它是意识与无意识的交接点。由于某一偶然因素的触发,或者由于主体自觉意识努力地召唤和提取,某个抑制区的神经得以畅通,无意识与自觉意识相碰撞,在片刻之间产生新的思路,这种心理现象即直觉,亦即非理性的思维成果。错误的直觉是思维的偏差,而正确的直觉可以导致灵感的迸发,因此直觉是灵感的基础与条件,灵感必须以直觉为契机。直觉的突出特点是直接性和高速性,决定了灵感迸发的突然性和偶然性。直觉能冲破思维的障碍,直达目的地,因此直觉对于创作心理而言是十分可贵的一种素质。

在艺术创作中,直觉的作用主要有:可以把握逻辑思维无法把握的感觉,比如某种表情和某种状态;可以抓住转瞬即逝的印象;可以感受无以言传的意味与形式;可以促使心理活动自由释放和舒展;可以进行反常规的创造,不必绞尽脑汁地构思,而以直觉意象为想象的材料;可以加快创作的进程,有一挥而就的功效。总而言之,直觉既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创造能力,还是一种心理状态。

中国古代的诗论家讲“妙悟”。其实,“悟”就是一种直觉。佛教禅宗的“顿悟见性”,很能体现直觉的功能。禅宗的“拈花微笑”和许多直指人心、不立文字的“公案”,达到了直觉的妙境。严羽运用“妙悟说”来探讨诗歌创作的特殊规律,指出“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种观点道出了诗人的才性和敏捷的重要性,那种惨淡经营的诗作往往不如“直寻”的诗句传神和新鲜。例如,谢灵运的“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就是即目所见、浑然天成之句,却清新可喜。贾岛的苦吟,使他的“推敲”精神成为诗坛佳话,然而毕竟缺少灵气。

仅靠直觉进行创作也是不够的,艺术家的意识、无意识、直觉和抽象思维应互相协调,在深厚的感性材料和理性材料的积累之上,直觉才会不至于半路夭折。明代诗论家胡应麟说:“禅必深造而后能悟,诗悟后仍须深造”。艺术创作讲究厚积薄发,只靠天才的直觉,久而久之也会灵感枯竭、思维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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