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征文老人被狗绳绊倒重摔身亡,女孩和监护人要担责吗?遛狗一定牵狗绳

 昵称1SuYdtHT 2020-08-19

本文参加了【热点话题大家谈】有奖征文活动

养狗的人,真惨。

狗好好的拴在家里,祸从天上来。

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这一起“意外”,让人挺愤怒的。

先是未成年人(12岁)牵着别人家的狗出来,结果有狗绳不牵,事情发生了掉头就跑。

这明明是可以避免的意外,不是吗?

如今出了大事,要女孩和其监护人负责的呼声很大。

根据官方消息,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那么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然而网友们都在坐等,这起事件究竟如何判?

对老人来讲,她就是像平常一样慢慢地走出家门来看看,可能还准备伸伸懒腰的,谁知道,就这样一摔,离开了人世。

那么她的子女们承受怎样的痛苦!

我想,对于家里有老人的人来说,可以理解。

透过视频可以看到,未成年人做错了事情,只是带着狗离开,却一眼都没有瞧老人,大概也是害怕承担后果。此外,周围的人全程也是在观望,并没有人上来帮忙。

这一点,也是挺令人心寒的。

这件事发生在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罗水市场前面,人来人往,却没有人主动过来救助,老人头部着地后昏迷。

当老人被救护车送到附近医院,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以上这些,从一个未成年人无意间所造成的“人命”来看,不能轻易就放过了。

然而既然已经断定是“意外”,也就是说,并没有有意识去伤害他人性命,我特别困惑的是,间接导致他人死亡,未成年和她的监护人,是否需要担责任呢?

对于“老人被狗绳绊倒重摔身亡”的悲剧,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如果是未成年人偷了别人家里的车,开出去把人撞死了,该怎么判?

参考目前宠物管理条例,宠物出事无论如何都得承担来带责任。

无论是狗主人、女孩及其监护人,应该也都是需要承担相同责任。所以,我们静待下一步的官方消息。

不过,这起事件太悲伤,谁也没有想着会这样严重。

想必未成年人做了这件事回家也会继续被父母打骂,当然,我们都不愿意看到这一幕,可就是发生了,怎么办呢?

因此,我们也不要太过激地攻击女孩和狗主人。没记错的话,12岁是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吧?

无论是狗主人、女孩,还是女孩的监护人共同担责吧。

希望都主动一些,配合调查和后续赔偿。

如今,《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独自遛狗,也是在呼吁以后不要再出现未成年人独自牵领或者携带犬只。

最后再唠叨一句:以后遛狗,请一定要牵狗绳!!!不要怕麻烦,因为人命关天,我们谁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到。

(注:图片来自网络,谢谢)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