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板说税——税法1000问用老板们听得懂的语言解说税法,助力老板们明明白白交税,不交冤枉税! 第11问:小微企业每月销售小于3万元不用交税?答:是的,201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收入小于3万元的,可享受免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堤围费。月销售收入大于3万小于10万元的,要全额交增值税、城建税,但可享受免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堤围费。 如果您觉得这条信息有帮助,不妨动动手指转发给您身边有需要的朋友!(业务咨询微信号:ysxdgs 或者 长按以下二位码进行扫描:) 本问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声明:问题来源于汇丰实务咨询,读者可能对问题描述、文件解析、政策依据等方面有不同解读,欢迎批评指正、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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