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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讲案|第三篇八佾之第21章

 泪眼问花华不语 2020-08-19

八佾之第21章

原文

3·21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译文

鲁哀公向宰予询问社神所用的木料。宰予回答说:“夏代用松木,商代用柏木,周代用栗木。用栗木的意思是让百姓战栗敬畏。”孔子听到后说:“成就的事不再解释了,终了的事不再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不再追究了。”

探究

孔子为何要说“既往不咎”

鲁哀公问社意图何在,引后儒猜想。

社,历朝建国祭祀后土的场所。宰我,名予,字子我,鲁国人,孔子弟子。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宰我居言语科之首,能言善辩,曾从孔子周游列国。

后儒多以为,鲁哀公时,鲁国“政在大夫”,国政被“三桓”把持。鲁哀公试图恢复国君权威,借向宰我问社神所用木料,而有所征询,是话里有话。

《皇疏》说:“夏居河东,河东宜松;殷居亳,亳宜柏;周居丰镐,丰镐宜栗。”《邢疏》则说:“三代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故宰我举之以对哀公也。但宰我不本其土宜之意,因周用栗,便妄为之说。”古人建国立社以祭祀其土神,兹事体大。然立社多树当地所宜之木为社主,或参照本部族观念文化,故用材有别。皇侃、邢昺等揣测,夏居安邑(河东),其野宜松;殷居亳,其野宜柏;周居丰镐,其野宜栗。皆为苍老坚久的木材,树以为社主。因而宰我有所例举来回答哀公。但宰我不推究当地所宜之木的本意,因为周代建国立社用栗木,就虚妄为之讲论。

以民间普适用材而言,栗比柏好,柏比松好。立社是为了拜祭,用材越好,越体现出对社祭的重视。这也符合三朝祭拜诉求,夏崇自然,商重神鬼,周崇祖考。故《集解》引《孔注》:“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

《白虎通·宗庙》所载,或接近原文意思:“哀公问主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松者,所以自竦动。殷人以柏,柏者,所以自迫促。周人以栗,栗者,所以自战栗。’”宰我告诉鲁哀公三代以往社神用材不同,透露他对三代政治的一种认知。说夏朝君主所以用松木,是使民自行震惊。殷朝国君所以用柏木,是使民自行紧迫。周朝国君所以用栗木,是使民自行战栗。宰我此答的用意,一说宰我欲劝哀公施行严政,故率意牵搭以为讽谏。一说古时杀人时在社,时三家专政,哀公意欲讨之,故借话题于问社,实隐有示意。宰我所答,或表示赞成。

宰予讽谏哀公,政令使民战栗,语却涉及周天子之政,似为孔子所不喜。祭祀以礼,使民战栗,当有违礼的初衷。然三家擅政,由来已久;而哀公无能,宽严何如之,似不可以轻举所宜之木。孔子以为,妄议既往之事不妥,故以同义之语“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已经成就的、终了的、过去的事,不再谏言、劝阻,更无须追究),令宰予缄其口。

孔子既闻,就有了一番言论,说“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孔子语意也引发后儒想象。《包注》:“事已成,不可复解说也;事已遂,不可复谏止也;事既往,不可复追咎也。”包咸以为,事已成就了,不可以再来解说。事已定局了,不可以再来谏止。事已过去了,不可以再来追究。《集注》说:“遂事,谓事虽未成,而势不能已者。孔子以宰我所对,非立社之本意,又启时君杀伐之心,而其言已出,不可复救,故历言此以深责之,欲使谨其后也。”朱熹就多了点猜想。遂事,是说事虽未做成,但形势不能停下来了。孔子因为宰我回答的,不是立社的本意。又启发当时国君杀伐的心思,但那话已说出,不能再补救,因而厉言此来深责宰我,欲使他在其后谨慎。进一步说,立社初衷是祭祀土神以佑一方平安,不启战乱。宰我出言,反示鲁哀公徒然生杀伐之心,立国君权威而削三家势力,势必引起鲁国内乱,故颇有犯忌的意思。

宰予思想深邃,言辞犀利,常出难题。或说,宰予认知三代政治是使民竦动、迫促、战栗,有微言大义的意思,然孔子不能接受,又面对宰我一时不能证伪,故以“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令其缄口。这也是进言的一个基本原则。

言谈里,还有孔子对其时礼乐崩坏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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