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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版|黄简讲书法:601认识隶书1

 田牧 2020-08-21

601认识隶书1

  五级课程讲篆书,今天六级课程讲隶书。

  一、隶字

  

  篆书是篆字的书写,同样道理,隶书是写隶字。古代常常把“字体”和“书体”混称,区分不是很严。篆字、隶字是“字体”,篆书、隶书是“书体”。要研究隶书,首先要知道隶字。

  “篆”的意思我讲过了,这隶书的“隶”又是什么意思呢?历史上大约有三种讲法:

  1.1徒隶之书

  上次讲过,隶书在秦国不是官方的正体,而是民间的草体。但这“民间”含义太广,太笼统。“隶”指徒隶。《仪礼·既夕礼》注:“隶人,罪人也。今之徒役作者也。”“徒隶”就是刑徒,服劳役的犯人,只是民间一部分人。

  隶书又称“佐书”,晋代卫恒《四体书势》说:“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小篆艺术性很高,很好看,可惜写不快。卫恒说当时文书上太多,所以命令徒隶帮忙抄写。这些人所用的字体,就是隶字。但这里有个疑问:官方文件是送上级看的,姚茫父《论文后编》说:“奏之为言进也,于天子曰奏,于王公曰奏书,于公府曰奏记,于郡将曰奏笺。”那么多人帮忙抄写文件,所用隶字必定不能随心所欲。

  

  如果没有个共同的规矩,写出来的公文上级就看不懂。所以,这些参加抄写的徒隶,不是临场“创造”隶字。而必定是“遵照”隶字的标准来抄写。也就是说,隶字是事先另有人制定了标准的。

  “隶书”这名称,最早见于班固《汉书·艺文志》:“《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肢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为秦篆者也。”这几句讲的是制定小篆字书,五级课程已经讲过了。

  

  “是时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班固这段话影响非常大,有两个重点希望各位注意:

  一、这里是“是时”,就是指统一文字,李斯等写小篆字书《三仓》那个时候,始创隶书的时间点确定了。二是秦朝文字改造有两件事,一是制定小篆,一是始造隶书。这两件事件是同时进行的。小篆字书有三个作者,李斯、赵高、胡母敬(或写胡毋敬)。始造隶书者谁?班固没有说。

  “苟”和“”(亟)是两个字。“苟”本义是一种草,成语有一丝不苟。“(亟)”不是草,在《说文解字》中“苟(亟)”是一个部首,“(亟)”部有“敬”字,左半就是“(亟)”。“苟(亟)”的本义到现在还争论不休。古书《尔雅》说“亟,速也,”又曰“亟字又作苟(亟)。”《玉篇》说:“苟(亟),急也,亦作亟。”新派如郭沫若等人说“苟(亟)”是“狗”字,引申为“敬”。具体论述这里不详细讲了。

  

  班固《汉书·艺文志》讲到隶书初起,“(亟)趋省易”。这里写的是“(亟)”,不是“苟”。“趋”,颜师古注:“趋读曰趣,为趣向之也。”“趣向”就是好尚、时尚、向往。所以“(亟)趋省易”就是“亟趣省易”。小篆写不快,隶书可以快速;小篆笔画多,隶书比较省易。当时文件堆积如山,人都向往能有简单一些的写法。

  

  回过来看班固的话,请注意我用红色标志两处字。前面说“始造隶书”,后面“施之于徒隶”。这意思应该是先有隶字标准写法,然后叫徒隶遵照使用。原因是判案文件太多,只好采取较为快捷省易的隶书。那这个“始造隶”书者是谁呢?

  1.2程邈之书

  班固没有记录“始造隶书”的人,其他古籍中有记录。这人叫程邈,有关资料非常少,因为他是个小人物。

  

  刘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曰:“秦狱隶程邈,善大篆。得罪始皇,囚于云阳狱,增减大篆体,去其繁复,始皇善之,出为御史,名书曰隶书。”照这段资料来看,原来程邈本是狱吏,不知为什么犯了罪,关在云阳狱中。好在他擅长大篆,去大篆之繁复,改为隶字。上书秦始皇,秦始皇把他放出来,还任他为御史。所以各位,有古文字专长在紧急关头能帮到你。

  

  南梁·庾肩吾《书品》记载差不多:“寻隶体发源秦时,隶人下邳程邈所作,始皇见而奇之。以奏事繁多,篆字难制,遂作此法,故曰隶书,今时正书是也。”下邳是地名,有些书认为程邈是下邳或下杜人。庾肩吾直呼他为“隶人”,社会地位非常卑微。用现在的白话文来说,隶书是一个劳改犯搞出来的。皇帝觉得这种字写起来方便,就批准推行了。

  

  有关程邈的传说还有唐代韦续《五十六种书》:“二十七、古隶书,程邈系狱中,变大篆所作。始皇嘉焉,拜侍御史,名徒隶之书,今为八分。”“二十八、徒隶之书,因程邈幽囚为徒隶书也。邈字元岑。”《五十六种书》是收集当时各种书体传说,记录有重复。至少我们又知道了,程邈字元岑。

  现在我们把古籍中有关程邈的资料整理一下:

  程邈,字元岑。下邳(或下邽、下杜)人。原为狱吏,犯法后入云阳狱。简化大篆,整理隶字,出狱后任御史。这就是程邈的简历。

  狱吏做些什么事呢?这里有一个样板。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发现一批秦代竹简,数量达1155枚,残片80枚,主要是秦代法律文件。

  

  

  墓主名叫“喜”,生前曾参军。他就做过狱吏,生活年代和程邈差不多。这张图引自《中华文明传真》第四册《秦汉》,复原这个“喜”下葬进坟墓里面的情况。你可以看到,棺风和棺外放满了竹简。一卷一卷的,全是有关法律的文书。这些竹简有助于他判案,另外还有喜的自传。

  

  在喜的头部右侧有《法律问答》210枚竹简,其中有一段。问题:“可‘何’谓‘耐卜隶’、‘耐史隶’?”回答:“卜、史当耐者,皆耐以为卜、史隶。后更其律如它。”

  这段话大家可能看不懂,其实很简单。“卜”、“史”都是低层文官,犯法当耐,“耐”本字为“耏”,古代剃去脸颊两边胡须的轻刑。剃了之后,身分就是“耐卜隶”、“耐史隶”。人家一看到你这样了,就知道是犯了罪的隶人。这跟文革时红卫兵给批斗对象剃“阴阳头”差不多。最后一句:“后更其律如它。”意思是后来修改了律文,与其他人犯法同样判案。推想程邈当年就是一个耐史隶,同时还要坐牢抄文件。

  

  秦代竹简是第一次出土,“喜”用的字体,就是秦隶。秦隶什么样子终于有了实证。这字体当然不是“喜”想出来的,他所写的秦隶,应该就是战国以来秦狱吏常用的写法,其中杂有篆字,转弯还是用弧线。程邈就是在这基础上进一步隶书化。

  1.3隶属篆字之书

  这是第三种说法,“隶”字的本义是附属,《说文解字》说:“隶,附箸也。”“箸”在这里发音为zhuó,同草字头的“著”。

  

  《字书》:“著,相附箸也。”俗写为“着”。“隶属”这个词现在还常用,如美国海关隶属国土安全部。“隶书”第三种解释为:“附属小篆的一种字体。”

  

  后魏@江式《论书表》说:“隶书者,始皇时使下杜人程邈附于小篆所作也。世人以邈徒隶,即谓之隶书。”这里所谓“附于小篆”,意思是小篆正体,隶字只是附带的一种字体,除了徒隶抄写,其他地方是不用的。

  1.4结论

  上面讲了“隶书”的“隶”有三个意思,究竟哪一个对呢?我们来整理一下思路。一种新字体的产生,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是民间有一批人开始这样写,实用书写总是追求简便快速的,所以文字学上称之为草体。新的草体必须约定俗成,所以第一步是相当漫长的过程。等到追随的人多了,就会冲击到正体。于是下令会委托专家来正字,正字的时间就快多了。通常就是几年,这是第二步。正字之后,新字体产生,政府加以推行,这是第三步。新字体没有一个积累过程,就不可能推动政府正字。从哲学上来说,前面是渐变过程,到某一年正字,这是突变。

  

  近年来考古发现了大量竹简木牍,如青川木牍。这是1980年在四川省青川县出土的,战国秦武王时物。正反两面都有字,有一部分字接近隶字。秦武王早于秦始皇一百来年,所以有学者认为隶书起于战国时期。

  

  

  其实古人早有这样的看法,北魏写《水经注》的郦道元说:有人挖古墓,里面有一个铜的棺材,前端写着“齐太公六世孙胡公之棺”,十个字中只有三字是古文,其余和隶字一样。胡公早于秦代约六百年,所以郦道元说隶字古代就有了,“非始于秦”。但我认为,这只属于第一阶段。这和青川木牍一样,仅仅说明那时有人写出了类同隶书的字,并非隶书已经流行,也根本没有通过正字。没有正式的正字和政府推行,其社会地位等于零。

  再举个例子,有些简化字的写法也是古代就有了。如“尘”字,本义是鹿群跑过扬起土尘。籀文要写三个“鹿”加两个“土”,还把“土”写在上面。从本义来说,籀文最准确,可惜笔画太多。小篆是籀文的简化,减去了一个“土”。隶字是小篆的再简化,减去两个“鹿”。小篆和隶字的简化表达了本义,所以通过了正字。敦煌俗字中把“尘”写为“小土”(当时“土”字还加一点)。

  

  所谓“简化”,是把原字的繁复笔画减少,这“小土”却是重起炉灶,是“造字”,不是“简化”。所以归入“俗字”,即民间不规范的,脱离了本义的写法。这写法一直没取得正体地位,直到简化字公布。所以民间的简易写法,没有通过正字和政府推广是不行的。政治力量介入,是新字确立的重要一步。

  回过头来看隶字,秦朝之前的胡公棺、青川木牍等等,只不过是隶字的开始。经过漫长的年月,到狱吏“喜”时,已经相当流行。于是程邈登上舞台,整理出隶字的规范,建立一个完整的隶字系统,这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做到。如果不是程邈,那还要请其他专家张邈、李邈……但史籍中只有程邈,没有其他人的记录。最后秦始皇批准推行,也不过是施之于徒隶,只算半个正体。隶寄出了使用范围的扩大,那是要到汉朝了。

  

  

  《说文解字@叙》载,秦代政府使用八种书体,隶书排在最后,地位很低,还不如虫书、摹印等。原因很简单,刻符、虫书、摹印、殳书等都用篆字。

  

  简言之:

  秦代进行了两次正字,官方一次,私人一次。

  “书同文”推行两种字体,小篆和隶书。

  小篆是正体,隶字只是“施之于徒隶”。

  程邈本人曾是徒隶,而隶字又“施之于徒隶”。所以我以为,隶书这名称应该和“徒隶”有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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