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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简讲书法:九级课程真书篇06

 烟水散人 2022-06-01 发布于江西

L9-06认识真书6

〔3〕楷书正字以什么为标准?

以前多次讲过,一个汉字的字形有两种结构,文字学家研究文字的基本结构,这是表达字义的,解决「对不对」的问题。书法家研究文字的艺术结构,这是表达气韵的,所以有「美不美」的问题。业有专攻,文字研究和书法艺术是不同的两门专业,唐代楷书规范化正字,是解决「对不对」的问题。

张参《五经文字序》

一个字「对不对」,经常会引起很多争议,张参《五经文字序》提出四个标准:首先查《说文解字》,《说文》没有查《字林》,《字林》是晋朝人吕忱补充《说文》的著作,唐朝人很推崇这本书,可惜没有全本传下来。第三,《说文》和《字林》是以篆书为根据的,如果楷化后出现奇怪的写法,「古体难明,众情惊懵者」,那就取《熹平石经》的写法,容易为众人接受。第四,因为《熹平石经》损坏严重,「所存者寡」,怎么办?那只好用「经典和释文相承隶省,引而伸之」。我讲过隶定和隶变,这「隶省」是什么?

隶定和隶变是在六级隶书课程第二课讲的,当篆字变为隶字时,基本结构不变,称为隶定。如小篆「车」和隶字「车」,基本结构是一样的,当篆字变为隶字时,改动了基本结构,称为隶变。举例来说,如小篆「山」变为《孔宙碑》这样的「山」,今天再加两个术语,一个是隶古,唐·陆

德明说:「谓用隶书写古文」,即古文字隶定。另一个是隶省,包括两个步骤:先把篆字笔画简省,再加以隶定,称为隶省。「隶古」和「隶省」,等下我会举例详细说明。这四个方法,都是把篆书、古文等变为隶字的方法,也就是依据古文字创造今文字。

我们知道,汉字在秦以前是古文字时代,使用篆字,唐人正字主要根据《说文》,这是权威著作,《说文》只收三种古文字:小篆,籀文,古文。秦以后进入今文字时代,隶字、正楷字都属于这时期,正楷字初起称为今隶,唐人如孙过庭称楷书为隶。这些今文字来之于古文字,古文字是今文字的源头,所以《五经文字》《九经字样》要确定正楷字规范写法,主要方法就是根据《说文》中的小篆、籀文和古文,或隶定、或隶变、或隶古、或隶省,以减少争论。下面我就这四个方法,分别举些例子。

隶定

隶定是经常使用的方法,如《貎》字,《五经文字》举出两种楷书写法,同时注明:「二同,上说文,下籀文,今经典用下字」。所谓「上说文」指《说文解字》所收小篆写法,「下籀文」写法也收在《说文解字》中。「二同」的意思就是两个字相同,都可以使用,但小篆隶定结果很容易误解为「儿」,所以经典都用下面这个籀文隶定,开成石经也是。上面这个也是有人用的,王羲之《黄庭经》就用了,王羲之在唐朝之前,当然不受唐朝正字影响,中唐人颜真卿作品中,两种写法都用。

隶变

有时候隶定结果不方便,就会使用隶变,如「即」字,秦隶有两种写法,上面这种是隶定,下面把左上和左下连写了,显然是隶变。隶变的写法比较方便,所以汉隶「即」多用隶变。开成石经楷书「即」承认隶变,选为标准正楷字。这一来淘汰了种种不规范的写法,如敦煌写经这个「即」,其实这个「即」是章草写法,居延汉简中有,也不能说他是乱写,但唐人正字不会引用草法。

隶古

再说「隶古」,如「明」字,《说文》收了两种写法:一种是小篆,比较繁,另一种古文,比较简。这两种在汉隶中都有人写。正楷字选哪一种呢?开成石经的「明」字,是根据古文隶定,这就是隶古。张参说:「古体经典通行,不必改而从篆」,可见决定正楷规范字,经典流行写法也是重要考虑。

有关「明」字讲多两句,书法家常用「目」字旁的「明」。《五经文字》列出「明」字三个写法:「上古文,中《说文》,下《石经》,今并依上字。」最后选「上字」作为标准楷书,但在汉隶中,「明」字经常用「目」字旁,这写法在汉隶中相当普遍,《熹平石经》也采用了。晋唐以来真书作品中,写「目」字旁的同样很多。自来历代字书,都认为「目」字旁的「明」,这是汉朝人造字,其实不是,这是小篆「明」的隶变。

小篆「明」字左边是「囧」,外围里上下都是撇捺,秦时隶字初起,为求快速,方框中写为两个人字形,日久把人字形拉平,讹变为「目」,所以《熹平石经》写法,是小篆「明」字的隶变,《五经文字》列出的三个写法,第一个是隶古,第二个是隶定,第三个是隶变,书法作品用隶变写法也是有根据的。王羲之常常写「目」字旁,追随者很多,当你写书法作品需要变换时,「明」字有三种写法可选。

隶省

最后举例说明「隶省」,《五经文字》「宣」字楷书有两个选择,上面写法根据《说文》小篆隶定,写出来怪怪的,下面这个是隶省,意思是把小篆省简后得出的楷书写法。《开成石经》用了下面这种写法,直到今天仍是楷书的规范字。

又如「宫」字,小篆宝盖头下两个「口」之间有一短竖,这一竖楷书「宫」究竟要不要写?《五经文字》说:宫「室也。上说文,下隶省」,上面是《说文》隶定,当然可以写,楷书短竖写为短撇,下面这个删除了小篆中的短竖,这就是隶省,也可以用。不过这一来就产生了异体字,《开成石经》用下面这个隶省写法,上面隶定就成了异体字。

有人问过我,能不能说开成石经的楷书「宫」字,来之于东汉八分,而东汉八分是西汉隶书之省,西汉隶书是《说文》小篆的隶定,如果可以这样想的话,「隶省」只是隶字之省。这个想法看起来很自然,但不是唐人正字的想法。《五经文字》确定正楷规范字,根据的是古文字,不是今文字,把古文字如小篆跟正楷字作比较,小篆中间的一竖没有了,这就是隶省。正楷字和隶字都属于今文字,不能互证,因为最后还是要归于古文字的。

唐人没见过甲骨文,现在的数据比较多了,甲骨文「宫」下面是两个「口」,没有一竖。两口之间有一竖,是许慎认为下面是「躳省声」引起的。「宫」应该是会意字,不是形声字。虽然两个写法都有人写,但《五经文字序》说:「以经典和释文相承隶省,引而伸之」,就是历来经典和释文用哪一个,就选那一个。而选了之后跟小篆对比,指为小篆之省,如果当时能看到甲骨文或大量金文,当然就会判为隶定了。

﹝4﹞正楷字对书法的影响。

《五经文字序》写于大历十一年六月七日,即公元776年,文中提出

确定规范正楷字的四个方法,涉及四种书籍,《说文》《字林》《石径》和《五经》。有没有参考他之前的书法家字帖?没有。换句话说,张参不认为这些大名鼎鼎的书法家写的是标准楷书。而那些跟张参同时代或之后的书法家,有没有人说我是照开成石经练书法的?也没有。原因很简单,这是两门学科,两批专家,就是刚才说的「对不对」和「美不美」的区别。

前面说过,楷法是王次仲创造的,凡是用楷法写出来的都是楷书,最早是有蚕头雁尾的八分,一路演变下来,到唐代中期,确立了正楷字的标准,但这样一来,作为书体的楷书,变成了字体。

以前讲过这个「为」字,看甲骨文就知道是以手牵象,唐人没见过甲骨文,他们看见的是《说文》小篆。小篆写法相当复杂,秦简有隶定写法,不流行。号称出于李斯之手的《泰山刻石》小篆结构比较简便,中间两个圈省了一个,石鼓文、金文也有这写法。《五经文字》规定把上面的「爪」写全,下面的「象」显然是小篆的隶省,省去了第二个圈。隶省有时和隶变接近,但隶省是省篆字,如「宫」字,隶变是改变隶字,如「水」字,二者还是有点不同的。「为」定为正楷字规范,为《开成石经》所采用。《五经文字》注又说:「作『为』讹」,因为上面的「爪」用了一点替代,来之于草法,张参认为不合楷法,这句话很霸道。

张参的话令人吃惊,因为写这个讹字的人非常多,从真书之祖钟繇,到王羲之、智永、欧阳询、颜真卿等等,都是这样写的,极为普遍。张参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人,我看他的矛头就是指向这些人的。这也说明一个问题,书法跟写字是两回事。

前面讲过,文字有三个体,政府公布的官方文字是正体,即规范写法,全国书同文,异体字、错别字大大减少,当然是好事,规范字用于印刷,阅读清晰,但笔画一多写起来很费时。与正体相对的是草体,通俗说就是民间手写体,往往有大量不规范写法,但快速而便于实用。还有一种是帖体,是书法艺术写法,讲究大小两圈,运用使转,既悦目又方便。这三种体同时存在,无法废除其中一种。

问题是唐正字后所谓的「楷书」,正体和帖体纠缠在一起,还衍生出很多名词,许多人认为是同义词,书体和字体所指不清,结果造成误会。在我课程中,官方正体规范文字,我称之为「正楷字」,加多一个「字」,表示这是字体。书法中的楷书,称为「真书」,用「书」不用「字」,表示这是书体,帖体。

正楷字是文字学研究的对象,根据六书,即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确定一个字的基本结构,所谓规范化,就是统一写法,解决「对不对」的问题,实行「书同文」。我们从小读书识字,是认识文字的基本结构,语文老师要我们记住、默写的,都是基本结构。真书是正楷字的艺术结构,或者说正楷字提供了真书的材料,我们通过用笔、识势和裹束,创造出正楷字的字像,以表达一个人的气韵,审美。正楷字强调统一,真书追求变化,完全不同。

写正楷字,依照笔顺,如「王」字先写两横,而真书承草书、行书而来,依照笔势,先写横竖,所以真书写法常常会和正楷字笔顺不一样。

现在学书法的人,都是先识正楷字的,既然是识字的人,为什么还要学书法?因为他知道书法跟写字不同,但往往不清楚二者区别。如果你参加一个楷书班,还是依照笔顺写基本结构,这是写字班,不是书法班。你看以前一些出版物,包括香港小学生描红簿,标题是「写毛笔字」,不讲使转取势,以和语文课配合。如果开讲大小两圈,使转取势,那就是学习真书了,应该叫真书班,或真书课程。

下一课详细讲讲什么是真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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