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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就业问题的思考

 找东西zdx 2020-08-23
作者: 丁 望

  
  一、当前我国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我国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就业机制初步建立。但影响就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2004年我国16岁以上人口数比上年增加1660万人,劳动力供给压力仍然较大。从城镇新增就业群体规模看,2004年,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城镇退伍转业军人、农转非劳动力分别为775万人、35万人和270万人,合计1080万人,约占城镇劳动力供给量的30%,其中约有310万人处于失业状态,占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37.5%。受我国人口基数大的影响,这一矛盾在短时间内难以有效缓解。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推进和企业改革的深化,劳动力素质同岗位要求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是就业难和招工难同时并存,在东南沿海部分行业和地区,素质较高、年龄较低的高技术人才严重短缺;而在西部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素质较低、年龄较高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市场中竞争乏力。三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突出。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逐年增多,但在体制机制上仍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在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管理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缺少统筹性的政策措施,歧视性、限制性规定制约着农民进城就业。对农民的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方面,培训经费短缺,投入严重不足,培训的内容和针对性不强。农民进城就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民工在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益难以保障。四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就业问题突出。西部地区经济总量小,吸纳就业的能力低;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增多,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在资源枯竭地区,由于传统产业退出后没有接续产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途径不畅,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二、就业问题已成为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内容
  
  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社会稳定之源和社会和谐之本。我国有近13亿人口,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始终面临着人口与就业的双重压力。大量失业人员的存在既给失业家庭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又造成全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当前,解决就业问题既很艰巨又很紧迫,就业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因此,近些年来,我国政府一直把就业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并在宏观层面采取了较为积极的就业政策。
  失业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劳动力资源是经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业岗位的竞争是劳动力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必要前提。竞争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劳动力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大量下岗失业的现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就业体制和就业政策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也是长期以来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以及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多年积累的结果。解决失业问题,不是完全消除失业现象,而是将失业人员的数量控制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已成为促进经济健康运行,解决就业问题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根据经济运行态势和体制环境不同,共进行了5次收缩型的宏观调控。最新一次的宏观调控始于2003年下半年,目前仍在进行当中,在本次宏观调控中,促进就业的“良苦用心”随处可见:在对部分行业信贷全面紧缩的同时,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中小企业小额信贷支持被再次放松;结构调整是此次宏观调控的一个鲜明着力点,而这恰恰是扩大就业的重大机遇。事实证明,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抑制传统过剩行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不仅不会缩小就业空间,而且能有效促进就业。只要抓住宏观调控的有利时机,选择恰当的调控手段,就能源源不断地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沉重的就业压力。从全社会和长远的角度审视,此次宏观调控如果最终取得预期成效,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将对促进我国就业再就业问题的解决产生积极的效应。
  
  三、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政策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目的通常有4个,即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保持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从理论上讲,四大目标应同时兼顾,但实际上,每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往往各有侧重,当就业岗位增加的速度低于经济扩张的速度时,多数国家倾向于选择就业优先的政策目标。从当前的形势看,我国的GDP增长在未来一个时期内维持预期的增长速度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是必须保持社会稳定,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基于我国就业增长速度不及经济增长速度的现实和就业对维护稳定的作用,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在现阶段应转向“就业优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借鉴国外促进就业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加就业人口规模作为首要发展目标。通过发展经济促进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的发展,实现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在“就业优先”的前提下,政府宏观调控促进就业所应采取的对策为:一是切实把促进就业、降低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最基本的目标。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表明,严重的失业问题所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往往是灾难性的,对于就业问题必须未雨绸缪,在未来改革发展过程中,国家宏观调控的取向应把促进就业,降低失业率作为最基本的目标。针对我国人口基数大和新增就业群体规模大的现实,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增加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在确定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模式时,必须考虑有利于扩大就业和创造就业岗位,并且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等宏观政策上有所体现。二是探索建立统筹就业政策体系。消除以往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劳动力转移的政策障碍,建立统筹城乡和统筹全方位的就业政策体系。将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大量处于待业状态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农村剩余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纳入统一就业政策体系之中。三是积极推进就业结构调整。增加各级政府职业培训经费的投入,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提出的越来越高的要求。引导素质较低、年龄较高的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形式,鼓励其从事社区服务、环境清扫、交通维护等非正规就业工作,采取季节工、临时工、小时工等灵活多样的工作形式。四是对新增就业人口中的困难群体采取帮扶政策。当前,新增就业人口中的困难群体就业无门、长期待业既增加了众多家庭的负担,也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负担。政府和有关方面对新增就业人口中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要加强对这一群体的系统调查,准确了解和判断其群体特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救助帮扶措施。五是借鉴国外就业立法经验,促进我国就业立法相关工作尽快展开。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沿着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的就业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并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范,是当前我国就业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只有通过立法将就业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才能使相关就业政策的执行得到有效保障。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祖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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