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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种新型养老方式“意定养老”你听过吗?你能接受这种养老吗?

 瓦留沙 2020-08-25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国人最朴素的愿望。随着时代的发展,养儿防老已经不是大家养老的唯一选择。很多新的养老方式已经进入人们的生活,尤其是老龄化社会的加剧,单靠儿女养老肯定不行。近几年通过的政府的不断的扶持和政策优惠,越来越多的新型养老方式正在实施,诸如医养结合的养老院,社区型互助养老院,日间照料型的社区养老等等,以及发布了各种补助。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国人最朴素的愿望。随着时代的发展,养儿防老已经不是大家养老的唯一选择。很多新的养老方式已经进入人们的生活,尤其是老龄化社会的加剧,单靠儿女养老肯定不行。近几年通过的政府的不断的扶持和政策优惠,越来越多的新型养老方式正在实施,诸如医养结合的养老院,社区型互助养老院,日间照料型的社区养老等等,以及发布了各种补助。

随着养老服务地不断完善,老年人的生活也越来越丰富便捷,但一些老人没有子女,或者因为特殊的原因,找不到亲属为自己养老,他们的晚年生活由谁来照顾呢?生活中碰到问题了,谁替他们来当家作主拿主意呢?这时候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出现在大家的面前——“意定养老”

什么叫做意定养老?

意定监护是个新名词,这一概念,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将理论变成现实的。

意定监护是个新名词,诞生于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区别并高于法定监护人。意定监护也叫委托监护,特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律对公民权利实现最大化的支持。一个人希望以什么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生病了救治到什么程度,需不需要过度医疗,都可以通过意定监护的形式让其他人帮助自己实现。

意定监护是个新名词,诞生于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区别并高于法定监护人。意定监护也叫委托监护,特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律对公民权利实现最大化的支持。一个人希望以什么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生病了救治到什么程度,需不需要过度医疗,都可以通过意定监护的形式让其他人帮助自己实现。

简单来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可以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意定监护高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老人的直系亲属如子女等,也可以是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但深得老人信任的人。当你老了,你将把余生托付给谁,谁又将成为你的监护人呢?

指定意定监护人有什么优势?

当今社会,老年人已然成为意外事故多发,生病甚至是重大疾病高发的群体,一旦患上重大疾病就有可能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再加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财富的急剧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也在急剧增强。如今房价高耸入云,只要名下有一处房产的,财富即在百万乃至千万级别。巨额利益宛如一颗试金石,考验着伉俪之爱和手足之情。

你试想一下,假如老人生病陷入昏迷之时,老人如何确保自己的疾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另一伴是否会全心全意照顾你的生活直至康复?你的父母或者子女是否仍有能力看护你?如何在家庭的纷争中确定对自己最为有利的监护人?如何确保自己的财产能得到妥善的处理?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思考的。

当你预感到有人想要非法转移、侵吞、剥脱你的财产,你可以用意定监护声明书公证排除他的监护权,进而指定你所信赖的人作为你的监护人,并在意定监护声明书中严格设定意定监护人的监护权取得条件、监护权权限、监护权终止条件等,以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

同时相比较于公民自己书写或由律师代为书写,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意定监护声明书,可以通过公证处录音录像等手段,用国家公信力最大限度的确保意定监护声明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合理排除其他人提出的非法异议。所以说“意定监护”也许是这个社会对每一个老人的一种善意。

意定养老所面临的的困难

目前“意定养老”这种方式在上海等地区实施起来也是有成功案例,但是这种养老方式想要在全国普及起来也是非常不容易。

首先的是被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到底能不能尽职尽责的赡养老人?又该如何对意定的监护进行有效的监督?其次是意定的监护人有权对老人的财产进行处理,这就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从而造成分歧。虽然说意定监护这件事对于一些无力照顾老人,或者子女都不在国内无法及时有效的赡养老人都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所以建议大家,如果真的需要用到意定监护人的时候,一定要先把财产分配问题说清楚,讲清楚,避免以后有更大的纠纷。

还有一些网友对于“意定养老”持反对意见,表示说:“养老选择自己儿女更好一些,始终有亲情和血缘在里面。”毕竟在中国的寓言中有乌鸦反哺、羊羔跪乳的故事,讲述的都是子女对于父母的感恩和回报,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老人们的观念中,晚年最大的安慰莫过于子女的关怀,因此受访的老人普遍认为,子女孝敬父母是应该的,无需再指定一名意定监护人来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

其次是在传统观念中,如果没有婚姻和血缘关系,于家庭而言,就是外人。更有网友说到更现实的问题:“现在中国的家庭、财产都是考虑给下一代,要么留房子,要么留现金,其它的还真没考虑到,指定意定监护人没有考虑过。”

虽然说“意定监护”的实施确实为老人养老打开一条新路,并且在“意定监护”的案例中,大部分都属于陌生人关系,几乎每一个案件的后面都有一个温暖的故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位老人都能遇到自己的那位有缘人,很多老人既没有法定监护人,也找不到合适的意定监护人,那么这些老人的晚年谁来照顾呢?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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