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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赠房老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赠房协议或将继续有效!

 金诉律师事务所 2021-05-19

导语


上海赠房老人被认定为现阶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文作者丨王玉臣

老人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前的赠房就无效吗?
2020年,88岁老人将300万房产赠予照顾他的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老人的家属不服提起了关于老人行为能力的诉讼。
近期,法院认定赠300万房产给水果摊主的老人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属吴女士称,未来或就监护问题进行诉讼。报道一出,再次引发热议!

1.以前的赠房实际上是并非已经赠房
老人和水果摊主之间签署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而不是现在就赠与了。遗赠扶养协议是在老人生前对老人进行扶养,老人死后,财产留给扶养人。
2.什么是意定监护
水果摊主是老人的意定监护人,那么什么是意定监护呢,有何职责呢?
意定监护指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作为意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有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监管、权益维护四个方面的职责。同时,既是职责,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权利,尤其是财产监管这一块。

3.意定监护和房产赠与是两码事
意定监护和赠与,两者并不是划等号的,意定监护不等于就存在赠与。
对这件事来说,不是因为老人将水果摊主设定为意定监护人,300万房产就属于摊主了。300万房产送摊主属于独立的赠与行为
4.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不等于之前的遗赠和意定监护无效
虽然现在法院已经认定了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仅仅是针对现在的状态,而不是当年的状态,不能以现在的状态去否定当年的行为。
如果当年办理意定监护和房产赠与的时候,老人就已经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效力就有问题。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没有经过法院确认,不能直接得出无效的结论。
所以,如果家属想去证明无效,那就需要围绕着老人在做意定监护和赠与时的精神状态去举证。而且,对于子女或亲属一方,想推翻赠与,需要提起相关的诉讼。

最后,如果没有这300万房产,还会有这些争议吗?答案也许是否定的。愿善良者得以善报
排版编辑丨黄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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