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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夕阳 公证普法 | 案例三 意定监护——托付余生的保障

 山空云静 2023-10-27 发布于河北

周奶奶已年近八旬,日渐衰老的她越来越担心自己的养老和监护问题,于是来到南京公证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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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证处公证员与周奶奶详谈之后,了解到了周奶奶的烦恼。原来周奶奶早年忙于生计疏于家庭,虽然打拼出了两套房产,但与自己子女关系一般。孙女出生后,由于各种原因,一直由周奶奶带着生活,感情密切。周奶奶想到未来的养老监护,不放心让子女负责,只放心让孙女负责。公证员与周奶奶及其孙女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为其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周奶奶指定自己的孙女担任未来监护人,当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孙女负责自己的生活照料、医疗救助、财产管理、权利维护等事宜。
半年后,周奶奶身体情况急转直下,被精神卫生中心确诊为患有血管性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孙女想将周奶奶送进当地养老护理院进行专业照护,同时用老人的两套房的租金来支付所需费用,但周奶奶的子女们却不同意,矛盾闹到了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周奶奶之前签署的意定监护协议起到了关键作用,法院最后确认由孙女作为周奶奶的监护人,自此周奶奶的生活照料,医疗救助,财产管理,丧葬安排和其他民事权益均由孙女负责。
什么是意定监护?

答: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通俗来说,意定监护就是指老年人在自己意识清醒时,可以与自己信任的并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人签订一份“合同”,以保证在未来自己“糊涂”时,由这个自己信任的人担任监护人,负责自己生活照料,医疗救助,财产管理,权利维护等事宜。


意定监护的优点

意定监护制度能够帮助很多老人落实养老安排,意定监护人的监护顺位高于法定监护人。老人可以在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自己最信赖的人来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如果老人跟子女感情不好的,还可以选择自己信赖的其它亲属甚至是朋友来担任自己的监护人。意定监护公证办理后,一旦老人失智失能后,将由自己最信赖的监护人安排生活照料、医疗救治及财产管理等事宜。

重要提醒

对于老年人来说,意定监护人的选择需要慎之又慎因为一旦意定监护人的身份被确立,对于老年人来说,意定监护人就像是照顾“孩子”的“家长”,除了负责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以外,还可以替老年人处理财产。如果所托非人,反而可能会对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利益造成损失。
意定监护协议本质上是一个双方的契约,属于一种个性化的法律文书。建议对意定监护有需要的人群,尽早进行专业咨询,慎重选择意定监护人,并且在自己头脑意识清醒的时候尽早办理公证。

文 | 吕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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