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出台“九民纪要”?】 解决的是六个字, 前沿疑难和争议。 规范自由裁量权, 公开透明可预期。 【“九民纪要”是针对谁的?】 九民纪要对法官, 律师为何要学习? 吃了律师这晚饭, '牺牲时间我愿意'。 【准确把握《会议纪要》的应用范围】 纪要只是准法律, 裁判不能作依据。 一、二审案件未审结, “认为”部分可说理。 第一章 关于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 1,【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系及其适用】 《总则》后是《民法典》, “物权”“合同”未修完; 公司、证券和信托, 保险、票据仍走单; 《民法总则》不废止, 新优于旧特优于一般; 关于时效的解释, 若不冲突就照搬。 《立法法》第92条, 《总则》11等规范; 是规范衔接的法典。 2,【民法总则与合同法的关系及其适用】(略) 3,【民法总则与公司法的关系及其适用】(略) 4,【民法总则的时间效力】(略) 第二章 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 第一节 关于“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5,【与目标公司“对赌”】 投资不是乱扔钱, 追求安全是底线。 债权人需要严保护, 投资人权利怎么办? 如果两者都保护, “交易”“投资”谁优先? 债权人说她是“正室”, 投资人难道是“小三”? 两人长的有些像, 应该是两筐一扁担。 这就是“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法律说:天才平衡我好难! “对赌”实际是“估值”, “赌”字后面是风险。 未来发展不确定, 信息不能对称看。 身份可能比较“粥”, 一个人头几标签。 “回购”“补偿”等约定, 都是风险的压仓礷。 官司打到法院来, 两个法律上台面: 挺胸昂首合同法, 公司法——妖妖艳艳跟后面。 鼓励社会的投资, 缓解企业融资难。 资本的特性是维持, 给“抽逃”画上警戒线。 “三人”(投资人、债权人、公司)之间的利益, “平衡”二字是难点 。 对于“对赌”的协议, 两个问题分开看: 与目标公司的首肯, 已形成股东的嘴脸; 既是“内人”(股东)亦“外人”(债权人), 双脸最易变鬼面。 股权回购应減资, 減资必须走在前。 (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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