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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60篇:【读书有思】之读王海明教授的《伦理学原理》

 豫北闲人原创馆 2020-08-27

2019年第60篇:【读书有思】之读王海明教授的《伦理学原理》

中山市教研室/郭跃辉

北京大学哲学系王海明教授的《伦理学原理》,属于“教育教学理论—文学艺术理论—哲学思想理论”三位一体的阅读构架中的“哲学思想理论”板块。阅读此书,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功利目的,只是想了解一下道德、伦理等这些日常概念的学术内涵与价值。当然,伦理学原理也是德育研究、语文学科的“育人研究”的基础,这也是阅读的动因之一。教师做德育研究,或者说写德育论文,总是流于浅表化的“师爱”陈述层面,“师爱”的伦理依据是什么,与其他爱的形式有何区别,这些问题研究得还不是很充分;语文教育领域,我们对学生进行价值观教育,总是习惯于将某种道德信条灌输给学生,而没有对某种道德信条进行具体的学理研究,导致价值观教育的说教气息浓重。面对这些困境,阅读一下王教授的这本《伦理学原理》,应该是有积极作用的。我原本以为这是一本相对通俗的理论读物,至少比起罗素的哲学著作来,要容易理解。谁知阅读过程中遭遇的“理解障碍”一点也不比哲学著作少。读完之后,我才理解了本书题目中的“原理”的含义所在。作者认为,伦理学并不是关于道德的科学,而是关于优良道德的科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制定方法和制定过程以及实现途径的科学。伦理学牵涉到道德规范、道德价值和道德判断三个范畴,道德规范、道德判断是人制定或约定的,道德价值却不是人制定或规定的,而伦理学实际上蕴含着:它是寻找道德价值真理的科学,是关于道德价值的科学。这也是这本书阐述道德伦理问题的逻辑起点。

本书包括上中下三卷。上卷主要阐述元伦理学原理,中卷阐述规范伦理学原理,下卷阐述美德伦理学原理。元伦理学阐述的是伦理学的本源与起源问题。在作者看来,元伦理学的范畴系统是“应该”的范畴系统,依据“从抽象到具体”的科学体系的概念排列原则,这个伦理学的初始概念系统的开端范畴是“价值”;然后是具体于价值的“善”:善就是正价值;接着是行为的善,即“应该”;次之的是行为的道德善,即正当;最后则是这些范畴的对立范畴:“是”与“事实”。也就是说,善是价值的具体表现,“应该”就是做某件事的道德命令,即行为善,行为善的背后真正原因是“正当”。这样的话,作者就构筑了一个以“善”为核心的元伦理学体系。

本书第二章是最难懂的内容,即伦理学的公理与公社。作者是从“属性”开始分析的,他认为属性分为三类:一是固有属性,例如事物的质量、长度等,二是事实关系属性,例如颜色,颜色也是事物属性,但跟人的观察能力有关系,三是价值关系属性,例如应该、善。第三种属性是与主体的需要、欲望、目的紧密相连的。因此,主体需要、欲望、目的是“应该”“善”“价值”从客体事实中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衡量客体事实属性的价值或善之有无、大小、正负的标准。这就是应该、善、价值的存在本性,也是伦理学的价值存在公理。在此基础之上,作者又阐述书几种推导公理。首先是“道德价值推导公式”,即行为事实如何-道德目的如何,根据“行为事实符合不符合道德目的”判断出“行为应该如何或不应该如何”;其次是“道德价值判断推导公式”,即行为事实如何的判断-道德目的的判断,依据“行为事实与道德目的的关系判断”推导出“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价值判断”;再次是“道德价值判断真理性推导公式”,即依据“行为事实如何判断之真假”和“道德目的判断之真假”推导出“行为应该如何的道德价值判断之真假”;最后是优良规范推导公理和优良道德规范推导公设,即依据“道德目的判断之真假”“行为事实判断之真假”“道德价值判断之真假”判断出“道德规范之优劣”。举一个例子,第一个推导是“人应该做好事”,第二个则是“做好事的道德判断”,第三个是“做好事的道德判断是真还是假”,最后一个则是建立优良的道德规范。

本书中卷是“规范伦理学原理”,作者依次阐述了道德概念、道德的起源和目的、道德的终极标准、人性、善、公正、人道、幸福以及八大道德规则体系。作者认为,道德的终极的起源和目的是满足每个人需要、增进每个人的利益;道德的直接的起源和目的则是“一总六分”:一个总目的,亦即保障人类社会和利益共同体之存在发展;六个分目的,即经济之发展、文化产业之繁荣、人际交往之自由安全、法和政治之优良以及增进动植物等非人类存在物的利益。这个理念更新了我对“道德”的认知,例如作者说:“一个人的行为目的可能是为了道德自身,是为了完善自我品德;但道德的目的却绝不可能是为了道德自身,绝不可能是为了完善人的品德。”也就是说,依据“价值属性”的原理,道德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类社会和利益共同体之存在发展,道德不是道德本身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穷则独善其身”只是一种无奈的道德选择,而不是道德积极价值的践行。“规范伦理学原理”所占篇幅最多,分量最重,也是整个伦理学理论中的重头戏,特别是关于人性、善、公正、人道、幸福、诚实、贵生、自尊、谦虚、智慧、节制、勇敢、中庸等道德范畴,从理论层面阐述了这些日常概念的伦理内涵,值得有志于进行德育研究的教师细细品读。

下卷则是“美德伦理学原理”,主要阐述三个范畴,分别是:良心、名誉、品德。良心是每个人自身内部的道德评价,是自我道德评价,是自己对自己行为的道德评价,是自己对自己行为道德价值的反应;名誉则是他人或社会对自己的道德评价,名誉的内在根源是每个人自己的求名心。但两者也有相似之处,例如良心与名誉对行为者品德的评价,只应该依据行为的动机、看动机如何,而不应该依据行为的效果、看效果如何。

当然,本书还有关于道德冲突、道德抉择等内容,对自己平时的很多道德困境有澄清作用。这类著作,应该值得反复阅读,将理论内容弄透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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