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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2篇:荣维东教授写作课程研究的启示

 豫北闲人原创馆 2020-08-27

2020年第12篇:荣维东教授写作课程研究的启示

中山市教研室/郭跃辉

《高中语文教与学》2019年第11期转载了荣维东教授发表在《语文教学通讯》第6期的论文《重建写作课程的概念、类型与内容体系——基于<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写作内容的解读》。我读完这篇论文之后,获得了一些关于写作课程的相关知识与理论,但更重要的是,阅读这篇文章,能够抽丝剥茧整理出专家教授是进行学术研究的策略与方法。

首先,学术研究要注重对资料的分析与整理。这篇论文涉及的资料主要是2017年版的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这个课标相信很多高中语文教师都很熟悉,但如何研读,甚至如何研究,这是值得思考的。荣维东教授研究的话题是“写作课程”,但高中语文课标里并没有开辟出独立的写作课程,那就需要从课标的字里行间去剖析。荣教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课标的课程方案、课程性质、课程目标中去梳理写作课程的内容,或者说就是从相关表述中寻找写作的因子。如果有直接涉及到写作的内容,例如关于“表达”的相关表述,那就直接引用;如果没有直接涉及到写作的,那就需要联系其他内容进行分析。例如课程方案里提到“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使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这个表述里根本没有写作的内容,甚至不仅仅是语文课程的内容,这就需要构建联系。荣教授的表述是:“这里的‘学习能力’‘自主发展能力’‘沟通合作能力’的培养都离不开写作”,这就是研究的结论。虽然有点笼统,但至少爬梳出了关于写作的内容。

他做的第二件事是解读了课程标准中集中阐述写作教学的内容,这段话从写作的态度、语篇指标、写作技能等方面对高中生的写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但这段话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新鲜内容,基本上还是重复过去的表述,例如自主写作、自由表达、表达真情实感、思路清晰、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等。如果只是分析这个内容,学术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因此荣教授又做了第三件事,那就是从“学习任务群”的相关表述中提取出与写作有关的内容,这也是论文观点的主要来源。18个任务群,哪些内容与写作有关呢?这就需要一一阅读,整理提炼。例如“文学阅读与写作”中提到了“尝试文学写作,撰写文学评论”等内容,该内容在课标专门阐述写作教学的板块中是没有的,将这些内容提取出来,就可以建构写作课程的内容了。不过非常遗憾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荣教授没有对“学业质量水平”中与写作有关的内容进行梳理。我猜想,或许这些内容都已涵盖在语文课程方案、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学习任务群等相关表述中了吧。

其次,学术研究不仅要从材料中提炼出相应的观点,还要用自己的观念体系去解释材料,将“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结合起来。如何解释材料?这里面有一个“阐释学循环”的问题:解释材料需要运用一定的观点,而观点又是从材料里提炼出来的。这其实也是学术观点多元甚至交锋的原因。荣维东教授对语文课标的分析,所用的观点是他自己过去提出来的关于写作的各种意见,主要包括:任何写作都是有具体情境的;写作离不开思维,会思考才会写作;写作既是自我表达,又是与人交流;写作是通过制作语篇来表达交流的一种方式。他还引用了《写作研究手册》中的相关观点,作为分析材料的理论基础。应该说,荣教授已有的理论观点,特别是他在《交际语境写作》一书中提出的写作理念,与课标中的相关表述并不吻合。这种不吻合,恰恰是学术研究的逻辑起点。试想,如果课标中关于写作的表述与荣教授的观点完全一致,那就没有必要进行学术研究了。因此,他的研究就是用自己已有的观点去解释课标中的相关材料。

但另一方面,这种思路有可能会歪曲材料,误读材料。有时候为了照顾自己观点的完满性,可能会去曲解材料的含义,让材料完全成为自己观点的注解。这种倾向也是需要警惕并且避免的。于是,在自我观点与材料的隐含观点之间,就需要构建一种辩证的平衡关系。这一点在荣维东教授这篇论文体现得非常明显,特别是在关于写作类型的梳理与总结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文本划分方法,写作一般分为四种类型:表达性的、信息性的、劝说性的、文学性的。这与我国目前的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三大文体的划分思路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么从课程标准的材料里,我们又可以提炼出哪些写作类型呢?这是本次研究的最为关键的内容,也是这篇论文的核心价值所在。经过梳理,荣教授概括出了三种类型,即学习性写作、实用类写作和文学类写作。后两种比较常见,只是高考很少涉及,第一种其实就是学术写作,在高考中就更不会出现了。于是作者得出的结论就是:2017年版课标中传统写作的概念和类型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正由“应试写作”向“学习性写作”“认知写作”“应用性写作”“思辨写作”“学术性写作”转变。这种转变是比较科学且合乎高中生学业发展及未来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的。

当然,笔者认为这个结论虽然有冲击力,但还需要更加审慎。首先,荣维东教授概括出的三种类型,主要是从“学习任务群”的表述中提炼出来的。这三种类型,或许代表了学术研究的主流,但能不能代表写作实践的主流,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而且,如果说应试写作正在向这三种类型转变,那又如何解释课标中对写作教学的集中要求即“自主写作,自由表达,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那一大段话呢?其次,我觉得“应试写作”也并非就是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三种文体的写作,实用类写作、文学写作等,都可以纳入到“应试写作”中,“应试写作”不是洪水猛兽,不应与其他写作类型对立起来。当然,这也涉及到如何理解“应试写作”这个概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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