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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者往往认罪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是无辜的

 赖建东 2020-08-28

无知者往往认罪后才发现

原来自己是无辜的

欧某有一天晚上,喝酒喝高了,还驾驶电动车回家,在路上就被执勤民警查获。一测发现,酒精含量达到270mg/100ml。公安机关直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刑事立案。

无论是在面对侦查机关的讯问中,还是在法庭上,欧某都认罪认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等等没有异议。

法院采用了速裁程序,20天就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危险驾驶罪成立,判处拘役三个月。

欧某一直深信,认罪认罚就能判缓刑,所以连律师都没有请,任由法院判。

结果,一看判决出来是拘役三个月,是实刑,没有缓刑,马上就要坐牢,他彻底慌了。

这才想起找个专业人士求助,问问专业人士!

他多次给我发微信说,“讲真,心情不好啊!我真的很担心,我真的怕坐牢啊!”

我拿过材料来一看,感到深深的惋惜:你骑了辆电动自行车,还认罪?傻不傻!

电动摩托车的最低参数标准,是最高车速大于20km/h,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欧某所驾驶车辆完全不符合电动摩托车的技术参数,不属于电动摩托车的范围。

根据国标,两轮的电动摩托车,分为两种: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力轻便摩托车。

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是电动两轮摩托车;

由电力驱动,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是电力轻便摩托车。

然而,欧某所使用车辆的使用说明中明确记载了车辆信息,整车技术参数显示:整车质量(重量)≤40kg,最高车速≤20km/h,核定载重≤75kg,额定连续输出功率180W-240W。

可见,从国家标准来看,电动摩托车的最低参数标准都是:最高车速大于2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欧某案发时所使用的车辆整车参数不符合电动摩托车的参数标准,不属于电动摩托车。

这意味着,欧某醉驾电动自行车,被判决危险驾驶罪成立!

我就不明白,遇到刑事案件,你怎么就不找个专业人士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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