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被告人的举报信送到法院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赖建东 2020-08-28

部分羁押的被告人为了争取立功、减轻刑罚、早日出狱或者保命,会写《举报信》给法院。法院收到这些信,会怎么处理呢?

一、审查《举报信》的内容:有无具体明确的线索,是否属于重复举报。

被告人在一、二审审理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线索内容具体、指向明确的,才会处理。

而且,必须是未经处理、未经查证的新举报,如果举报内容哥已经被查证不属实,又重复提供同一线索,且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材料的,可以不再查证。

二、如果根据被告人检举揭发破获的他人犯罪案件,已有审判结果,应当依据判决确认的事实认定是否查证属实。

三、如果被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案件尚未进入审判程序,则调取侦查机关的材料,法院可以依据侦查机关提供的书面查证情况认定是否查证属实。

四、如果尚未有审判结果,移交有关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属于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移交检察院;属于公安机关受理侦查的,移交公安机关。要求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核查,依法处理。

五、侦查机关三个月内出具回函材料,如果三个月内不能查证或不能查实,法院可以不用等待查证结果,径行判决。

六、经侦查机关查证举报属实,有立功情节。一般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七、经公安机关查证,可能构成立功,只是犯罪嫌疑人未查获归案的,属于可能构成重大立功,则对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一般要留有余地,对其他被告人原则上应酌情从轻处罚。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