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监听。这是律师必须深刻理解并运用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会见时,律师往往会将案卷资料拿出来,与犯罪嫌疑人核对。(有时也会有些许家属问候的话,要转告嫌疑人)。在会见时,摄像头那边的民警时时刻刻都在盯着监控视频,律师和嫌疑人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监视。会见时应当特别注意合规性,违法违纪的情况千万不能做,例如传递纸条信件,甚至给嫌疑人传递药物。如果没有这些违法违纪的行为,底气最好足一些,胆怯会被认为好欺负的表征。只要没有将资料递送给嫌疑人,就没有违规之处,律师会见所使用的案卷资料不受检查。因此,律师正在翻资料、读资料与嫌疑人核对证据情况时,民警进来,要求查看是什么资料。应担坚决、毫不犹豫地予以拒绝!告诉他,这是案卷资料,你不能看的!拒绝的理由在于:对资料、谈话内容的恶意解读,对律师而言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因此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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