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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东:自己不想要的不要施加给别人

 我的书海601 2020-08-29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颜渊篇》,是孔夫子的经典妙语,也是儒文化的精粹之处。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施加给别人。”支撑这一思维基点的,就是同理心。所谓同理心,就是指能够体会他人的情绪和想法,理解他人的立场和感受,并站在他人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能够从自己的内心出发,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我们就能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对待他人。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也。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你种下什么,收获的就是什么。播种一个行动,你会收到一个习惯;播种一个习惯,你会收到一种性情;播种一种性情,你会收到一个命运。我们能推己及人,他人也会推己及人,谁也不会强人所难,我们就能活在一个互相尊重的社会里。所谓“投桃报李”是也。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当然,你也有权利苛刻地对待其他人,但他人同样也有权利苛刻地对你,到那时候,你就会自作自受,自食其果。所谓因果报应,自然也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从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角度来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背后依然有不少漏洞。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更应该理解成“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有钱难买人高兴。任何事情一旦具有了强制性,就成了“被”字句,就不好玩了。

但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假如“己所不欲”,恰恰就是“人之所欲、人之所需抑或人之所求”呢?

比如,我们有不想要的棉衣、被子,我们正需要清理掉;但是,那些地震灾区的人们,正缺少这样的棉服和被子,我们是否还要信守“勿施于人”这样的教条呢?

从教育者的角度来看,所谓同理心,应该是同等心。不是要求学生符合我们成人的心理。而是,成人用学生时代的心理来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关爱学生。

已所不欲,慎施于人,有时候完全“可施于人”。比如,我不喜欢听周杰伦的歌,一句也听不懂,很乱。但我依然理解并尊重学生对周杰伦的喜爱,允许他们大喜欢特喜欢,这又有何不可呢?参差百态,本就是世界之源。后来,在潜移默化中,我培养自己喜欢周杰伦的歌,真的也逐渐喜欢起来,从而达成和学生的平衡。

但是,己所欲,是否就要施于人呢?

那也未必。

生活中,我们的好心常常被人当成了驴肝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人比比皆是。那么,为什么我们善意的关心,常常难以被别人理解,甚至被别人误解呢?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追求,热切各自的爱好和标准都不一样。当我们以自己的标准关心别人时,也就等于向别人提出了我们的要求,等于把我们的主观意志强加给了别人,而且迫使别人放弃自己的轨迹和标准,按照我们提出的“要求”来做。因为礼尚往来嘛。

这就使得人很被动,很为难。儒家强调君子之交淡如水,可能就有这种矫正在里面,毕竟,感恩是一种负担。

教育教学中,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己所欲,必施于人”。

我们以为自己真理在握,以为我们的药方是良丹妙药,包治百病,我们把学生当成了病人,我们自己是起死回生的大夫。

有个故事说得很好。小白兔老是用胡萝卜钓鱼,一连好几天,都是空手而回。小兔子还是不明所以。终于有一天,鱼忍不住发火了,跳出水面骂道:“下次再敢拿胡萝卜来钓我,小心老子拍死你。”

胡萝卜是小兔子喜欢的,但鱼未必喜欢。这里的老师就是小兔子,鱼就是我们的学生。老师如果没有学生意识,不了解学生的所需所好,只是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强加给学生,可能就会遭遇“胡萝卜钓鱼”的尴尬。

生活中确有不少老师,不了解学情,一个人闭门造车,想当然的制定了重点难点,讲得口沫横飞,津津有味;但学生却并不买账,其中的奥秘就在于此。所以,王荣生先生说,现在语文教学最重大的问题,不是怎么教的问题,而是教什么的问题。

那么,已所不欲,一定要施于人。几乎可以看成是一种惩罚了,但这种惩罚有时候就成了一则笑话。

有一个部队的连长,最害怕吃肉,尤其害怕吃瘦肉。在那个艰苦的年代里,这是一个怪癖,但他自己一点也不知情。

有一天,又有一个士兵犯错了,连长始终弄不明白,他的士兵为什么那么乐于犯错误。

他让人烧了一碗红烧肉,逼着他吃了下去,并且威胁他说,下次,你再屡教不改,我就要逼你吃瘦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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