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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怎么算,应该赔偿多少才合理!

 万宝全书 2020-08-30
我国统一的工伤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但是由于该条例对很多内容并不是很明确,故各地又相应出台自己的工伤保险计算规定,如在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等都规定有相应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工伤计算应当依照各地的工伤保险规定具体计算,如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例,各地的标准就不统一,如:

01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5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40个月的本人工资。



02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沪府令93号)》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还需注意,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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