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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礼仪(七) 会见的注意事项

 丫胖子 2020-08-31

     黎律师从事多年法官后辞职做了律师。在一次会见中,黎律师向一名女性毒品犯罪嫌疑人王女士提出问题:“你说下那个毒品到底是不是你的?” “不是你的怎么会出现在你车里?” “那你说下你是怎么被抓获的?”……一连串劈头盖脸的问题把王女士吓到了,战战兢兢地回答了黎律师的提问,本案的第一次会见在不太融洽的气氛里结束了。第二次会见是本案的另一个律师谢律师,谢律师是一名经验非常丰富的女律师,先是与王女士嘘寒问暖一番,了解了她的身体状况和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又带去家人的问候,这让王女士很受感动。在感谢谢律师时,王女士说:“上次来的黎律师太可怕了,我感觉又被审讯了一次,而且整个过程连个笑容都没给我,您可以帮我安排另外一名律师吗?”

     会见对于刑辩律师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见可以使律师尽快熟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其确认委托关系,建立信任关系,听其对《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的意见,发现线索,解决疑点,让辩护律师迅速了解案情,看清案卷中没有体现出来的问题,从而发现有利情节,激发辩护灵感。在会见中,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获得有效的辩护信息,还要有对委托人的心理抚慰,树立他的希望和信心。

一、“尊重”是伤痛抚慰剂


      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均是第一次犯罪,都是第一次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对于这样一个陌生而又特殊的环境,犯罪嫌疑人充满了精神恐俱,心理压力也非常大,这个时候见不到亲人,律师是唯一能够帮助到他,且能传递家人信息的人。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当注重沟通的礼仪,要有同理心,不能训斥对方,要想办法让他感到温暖,建立一种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这样才会取得对方的信任。一些被告人被抓后往往不信任律师,一方面是受一些意识的影响,觉得辩护人没有太大作用;另一方面可能是,为他请律师的人本身就不是他最信任的人,例如一些案件是情人支付的费用或前妻、前夫支付的费用等等,这时犯罪嫌疑人不信任律师也是很正常的反应,律师可以以得体的礼仪和专业的表现征服犯罪嫌疑人,让他配合案件调查,寻求辩护的突破点。

二、第一次,你最重要

     如果是在侦查阶段,律师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以感情为主、法律为辅。特别在是被羁押的特殊情形下,犯罪嫌疑人会非常多疑,更需要友好的关怀。同时,由于已经被侦查人员就案情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大多会在心理上对法言法语有一定的敌意。因此,律师在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脸上要保持露出友善的微笑,目光要温暖柔和。首先应以嘘寒问暖铺垫,消除委托人的心理防备,再进人法律层面的提问,交流时尽量少说法律术语。这些做法不仅能对取得犯罪嫌疑人信任有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在心理上给予犯罪嫌疑人关爱,这对于律师的辩护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另外,律师应当把握住自身的角色定位,律师不是法官、检察官,更不是警察, 律师要关注的是法律层面的事实,而不是客观真实,所以律师应当把握好提问的方式方法,注意提问的语气。

      就律师个人来讲,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是体现个人风采的最佳机会。律师如果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学,给客户留下一个良好形象,不仅能贏得客户和在场办案人员的尊重,还可以增加客户的信任感,打消客户顾虑,拉近双方距离,便于进一步地沟通。这样就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与客户形成默契,有利于客户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

      把握好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机会,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基本关系后,其家属才能在以后的律师工作中积极配合。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联系律师为其提供帮助的事宜大多是由其家属来办理的。家属多数是慕名或经人介绍而来,家属与律师之间也有一个从不认识到认识、从心存担心到建立信任、从观察到熟悉的过程。律师能在第一次会见后便赢得认可,嫌疑人就能将自己认可的态度传送给其家属,进而让其家属感到放心,不仅可以避免了客户频繁地更换律师、影响委托关系存续的情况发生,也可以避免客户过分向律师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以至干扰律师办案的现象。

会见前给家属先打电话汇报

       在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前,律师最好给家属打个电话或者约家属见个面,尊重家属的感受,将家属的问候带给犯罪嫌疑人,在他们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

会见时的称呼

       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称呼要慎重,要唤起他的自尊,建立信任,不能训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问候时最好点名道姓,如“王某某你好”。如果是官员或老总,被羁押后一定会有心里落差,律师应当讲究称呼,维护他们的尊严。对公司老总可以维持原来的称呼,对官员称呼可以维持原有称呼不变,也可称呼“老王” 之类的更显亲切,此时尽量不要使用“王先生”等比较生疏的称呼。

恰当的着装

       律师在会面时最好着正装,显得稳重专业。衬衣的颜色和领带的搭配尽量选择白色、黑色和商务领带,皮鞋也不要夸张的,要穿正装皮鞋,不要过于时尚、轻俘。当然,也可以根据会见对象的不同进行适当的改变。

介绍要得体

       律师在等待过程中,要有耐心,不要闲逛,把卷宗、会见笔录、深色商务笔、印泥等依次放好。当听到有人来的时候要先坐下,等人进入会见室后再起立,先给个眼神或点头示意。为 方便对方了解自己的身份,律师可以在会面时对自己及所在的律师团队进行一个简单明了并突出重点的介绍,相关的介绍要得体,不要吹嘘夸大。

恰当的寒暄

       律师要首先说明是代表谁委托的,例如家人或朋友,不要让其心里有芥蒂,还要说明刚与家人沟通过,或家人就在外面等你,建立信任。一般来说,律师会先问案件情况,再问程序性规定,再进行生活方面的沟通。如当事人很排斥提及案件,可以先沟通生活和情感,拉近距离。会见时,律师要对犯罪嫌疑人表现出适当的关心, 了解他在看守所的基本情况,带去家人的问候。犯罪嫌疑人此时往往内心悔恨,对家人也充满愧疚,但同时他也非常希望家里人不要忘记自己。因此,律师告知其家里人的现状和动态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最大的鼓励和支持。

条理清晰,主动提问

       由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见时间有限,所以在简单的寒暄之后就要切人主题,了解跟案件有关的信息,进行有效信息的收集。在沟通的过程中,律师要询问当事人:“我这样问可以吗?” “我的语速快吗” “你是否听懂了呢?”......沟通过程中要多注意眼神交流,眼神要坚定,让他知道你很专业,也很值得信任。

面带微笑,认真倾听

       在会见中,律师要面带微笑对所提问题倾注足够的热情,同时也要给对方留出足够的表述时间:不可打断对方。但也要利用恰当的发问,避免赞述。

认真制作会见笔录

       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必须认真制作会见笔录,既有利于办案,也会让被会见人感受到自己所讲的内容受到了律师的重视,自己得到了尊重,从而增强对律师的信任感。在此过程中,律师要避免不良的小动作和姿态,如玩笔、捏耳朵、盯天花板等,男律师最好不要抽烟,有失风度,也不雅观。不要试图去了解法律事实之外的事实,律师不能代替警察的角色,尤其是一些之前从事过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的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要过于详细的去询问涉嫌犯罪的真实过程和情节。并且,基于律师的定位是对被告人进行帮助的,因此律师在会见时若发现对方的陈述是说谎,也不要立即戳穿,更不能强行逼问。律师要待以后有适当机会时再进一步对话核实。

告别语简练温暖

       会见结束时,律师要把所记录的纸张按顺序整理妥帖,收拾好卷宗、文件等,给对方留下有条不紊、做事沉稳的印象,获得对方更多的信任,有利于下次更好地沟通。在告别时,律师可以对被会见人进行鼓励,同时可以了解下他想跟家人说些什么,让他感受到律师和他在一起面对困境,也可以告知他下次来见面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来说,能见到律师或者能得到律师带来的家人消息也是很值得期待的事情。

会见结束后第一时间告知家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对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都很紧张,尤其是第一次会见。家属都很期待律师在会见结束后传递出相应的信息,因此,律师当在会见结束后第一时间向家属告知与被会见人见面和沟通的情况,这样既可以彰显律师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家属宽慰的作用。

       第一次会见至关重要,双方在第一次会见建立默契后,沟通便会越来越顺畅,犯罪嫌疑人的信任感也会更加强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讨论案情所有方面的内容,同时主动拓展谈话的广度和深度,但是不要唆使犯罪嫌疑人改变口供。律师在开庭前会见被告人时应当向被告人讲解庭审程序,与其交换辩护意见,与被告人形成一致的辩护思路,在庭审中形成统一的辩护合力,另外要做好其思想工作,指导其设计好最后的陈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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