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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神武天皇到明治天皇】日本大和时代(十三):持统天皇

 地球生物与人类 2020-09-01

大和时代(十三):持统天皇

3)登基之后

673年(天武天皇2年)5月,天武天皇改革官僚机构,畿内出身者供职宫中者首先作大舍人,之后再根据其才能酌情授与官职。同时这个大舍人的资格不仅属于官吏,也向庶民开放。

天武天皇一直实行皇族专权的皇亲政治,没有置大臣之职(大臣是日本古坟时代、飞鸟时代的官职,权势很大,之前权倾朝野的苏我虾夷、苏我入鹿父子的家族苏我氏就世袭大臣之职)。与此相对的,在行政机构方面也设立太政官和大弁官并立,授与上层官僚贵族无实权的纳言一职,天皇的命令主要通过大弁官向地方传达。还有,天武天皇统治期间,彻底的实行皇亲政治天武天皇即位伊始,集众书生于川原寺,修纂经文,于673年(天武天皇2年)任命大来皇女为伊势斋王,恢复斋王制。从天武朝开始有新尝祭和大尝祭的区别,这些都保持至今。同时营造高市大寺(大安寺),建造药师寺,以承父亲舒明天皇之遗愿。

除了修建飞鸟净御原宫之外,天武天皇在难波也建造了宫殿。这个难波的宫殿是仿效大唐等国的复都制所建的陪都(副都)。藤原京的建造也是开始于天武天皇时代。

675年(天武天皇4年),天武天皇宣布废除氏上民部、家部(部曲)之制。凡亲王以下诸臣、寺社所有山泽岛浦,林野陡地,一律收公,解放部曲为自由之民。废除部曲制,旨在切断民部、家部对氏上的从属关系,转而使之加强与皇室的联系,这是削弱贵族势力,提高皇权的重要步骤之一。同年,天武天皇还颁布了肉食禁止令,从每年农历的53日开始到1027日之间保护幼鱼、禁止食用五畜(牛、马、狗、猴、鸡)之肉。(之后的日本除了爱吃鱼肉和海产品之外渐渐养成了不吃畜、禽肉的习惯,直到明治维新之后才有所改变。)同年10月,天武天皇准许诸王以下初位以上的皇族、大臣拥有兵备。

676年(天武天皇5年)新罗统一了朝鲜半岛,新罗使者来到日本,天武天皇也向新罗派遣遣新罗使,与新罗保持外交联系,因此与当时同新罗对立的大唐断绝外交关系。同年,天武天皇规定畿外的人也可以入京作官,首先作为兵卫负责宫城的警护。

678年(天武天皇7年),天武天皇制定官吏的勤务评定(考)和官位升进(选)相关的考选法。

677年(天武天皇6年),天武天皇整顿食封。凡诸王、诸臣食封,除以西国,相易给以东,通过移封削弱贵族在地方的势力。

679年(天武天皇8年),天武天皇巡幸吉野时,为避免发生皇位继承之争,即曾召草壁皇子、大津皇子、高市皇子、川岛皇子、忍壁皇子等皇子,对天地神祇盟誓,不分嫡庶,效忠天皇,永不悖忤,和衷共济,千载安宁。

680年(天武天皇9年),天武天皇规定贵族享有食封先后限三十年

681年(天武天皇10年),天武天皇于广濑野设行营,亲王以下群卿参加兵备检阅。同年,天武天皇命栗田真人、伊吉博德编纂《飞鸟净御原令》,第二年8月完成,令共二十二卷,律未完成。689年(持统天皇3年),《飞鸟净御原令》开始实施。

孝德朝、天智朝开创的律令体制,因受地方豪族抵制,长期未能实行,至天武朝始逐渐在全国推行。天武朝也并非依靠专制皇权推行律令体制,主要是由于地方豪族势力日趋衰落,加之,律令制本身并不完全否定豪族对其属民的支配权。实际上,国家只是从制度上使部民、家部变为公民,而且,依然是依靠地方豪族保留对其属民的一定隶属关系而实现其统治的。由于豪族的阶级分化,致使其统治区域内的实权逐渐转入中小贵族手中,有可能使中央权力介入。由于实行五十户一里制,当地贵族原有的传统利益仍可维持原状不变,这正是日本律令制本身所具有的双重特性。

681年(天武天皇11年),天武天皇立草壁皇子为皇太子。

682年(天武天皇12年),天武天皇下令位阶区别的颜色显示由原来的冠的颜色改为朝服颜色。

683年(天武天皇12年),天武天皇取消食封制,见亲王以下诸臣,其食封悉更返于公,从而,彻底消除了旧贵族的世袭经济特权。同年,草壁皇子开始辅政,参与编纂律令,并令舍人稗田阿礼等整理《帝纪》、《旧辞》,消伪定实,编撰国史,以奠定邦家之经纬,王化之鸿基。同年,由朝廷任命僧正,僧都、律师,实行僧纲制度,加强了对僧尼的统一管理。

日本最古老的货币富本钱也是在683年(天武天皇12年)左右开始发行的。

684年(天武天皇14年),为更改诸氏之族姓,天武天皇制定八色之姓,即真人、朝臣、宿称、忌寸、道师、臣、连、稻置。通过八色之姓,对旧氏族加以调整。真人多授予原公姓氏族,朝臣多授予原臣姓氏族。旧姓中,五十氏升为第三等宿弥,十一氏调为第四等忌寸。原属伴造级旧族长,亦均纳入氏姓序列。其结果使氏族进一步趋向分化,促使其与皇室之间的从属关系进一步加强。制定八色之姓,提高皇族地位,巩固与加强了天皇制专制统治。实行八色之姓制度,也是为使旧的氏族制与新的官僚制等级身分相适应的一种尝试。由此可见,可以从具有氏族制与官僚制双重性的侧面,理解日本古代律令制国家的特征。综观律令制国家发展进程,天武朝应属日本律令制国家的创业期或形成期。

为了明确地方的支配体制,《日本书纪》的684年(天武天皇13年)10月条目记载:派遣伊势王等堪定诸国之界,推进地方的行政组织建设。

天武天皇患病期间,诏谕凡天下之事,不问大小,悉启奏皇后及皇太子。这是他吸取壬申之乱教训,担心后事的安排。685年(天武天皇14年),天武天皇更改爵位之号,增加阶位等级,扩大冠位至四十八阶。为勤于政务的官人晋升和拨擢有战功的一般官兵提供条件。根据新爵位制,授予草壁皇太子净广,大津皇子净大贰及高市皇子、川岛皇子、忍壁皇子等不同爵位。其他诸王、诸臣亦先后授爵,其中,包括唐人、百济人、高丽人,凡一百四十七人。同年,下诏诸国:每家均建佛舍,以便礼拜供养。宫廷聘奉僧尼,巡幸寺院,供养珍宝。天武朝将宗教纳入国家政治轨道,从而,赋予天皇统治以宗教权威,实为日本天皇神格化之滥觞。天武天皇擅长占星术,再加上当时阴阳之道等在律令国家的大唐和新罗也很盛行,受到这些影响,天武天皇设置了占星台和阴阳寮。建造了为祈祷皇后(后来的持统天皇)病愈的药师寺。但是这个药师寺是建在飞鸟(遗址位于奈良县橿原市),不是现今的药师寺。

6869月,天武天皇病逝,皇后临朝称制。

44.持统天皇

持统天皇(日语:持統天皇/じとうてんのう Jitō Tennō;645年-703113日),日本第41代天皇,女天皇,原名鸬野赞良(日语:鸕野讚良/うののさらら Unonosarara),又称菟野皇女。

657年,嫁给叔父大海人皇子(天武天皇)为妃,生下一子草壁皇子。

673年,封为皇后。壬申之乱时与天武天皇同在军族之中。

686年,天武天皇死后,临朝称制,停用年号。

持统天皇是个野心很大,手段毒辣的女人,才智过人,野心勃勃,从一开始,就以皇位为目标,拥有政治上的野心,她有心计谋略,手段凌厉狠辣,为了让亲生儿子草壁皇子继承皇位,她不惜以谋反的罪名,把大田皇女的儿子大津皇子逮捕,并下令赐死,从此持统天皇的果决狠辣,乾纲独断在朝中闻名,只可惜,持统天皇最疼爱的儿子草壁皇子,却在690年去世,年仅二十八岁,持统乃即位。

697年让位,改称太上天皇。《万叶集》中有其所作诗歌。死后葬奈良县高市郡明日香村桧隈大内陵。她在位时真正奠定三神器一说,之前由忌部氏上二种神器。

1)壬申之乱之前

649年(大化5年),鸬野赞良皇女的外公右大臣苏我石川麻吕被告谋反,被中大兄皇子(日后的天智天皇)领兵攻击,自杀而亡。苏我石川麻吕之女、中大兄皇子之妻苏我造媛悲伤于父亲之死,不久也病死。直木孝次郎认为鸬野赞良皇女之母苏我远智娘就是苏我造媛。

657年(齐明天皇3年),鸬野赞良皇女13岁之时,嫁给叔父大海人皇子(日后的天武天皇)。中大兄皇子除了鸬野赞良皇女之外,还将大田皇女、大江皇女、新田部皇女等共4个女儿嫁给了弟弟大海人皇子。661年(齐明天皇7年),鸬野赞良皇女与大海人皇子一起跟随齐明天皇行幸九州。662年(天智天皇元年)在九州,鸬野赞良皇女生下草壁皇子,第二年大田皇女生下大津皇子。在667年(天智天皇6年),大田皇女去世,鸬野赞良皇女成了大海人皇子的妻子中身份最高的人。

2)壬申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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