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清朝实行改土归流后,雍正时期,清政府废除了“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禁令。大量汉民进入湖广地区,与当地的土民、苗民进行商业、农业互通,对土家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促进了土家族地区商业繁荣和手工业发展。湖广土家族地区民族关系稳定,和当地推行的新政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流官提出“因地制宜”的政策1.土司统治时期 改土归流前,官府虽有“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禁令,但土汉之间的往来并非完全隔绝,土司辖区时也有客民,但土司自治地区统治残暴,许多土司对客民进行抢掠。 湖广地区地图
只是因为战乱,保靖逃亡的客民就有数千人,由此可知,当时在土家族的客民其实数量并不少,但土司对往来客商进行层层盘剥,逢年过节都要向各级土官缴纳节礼,外地商人在这些地方完全赚不到钱,很难生存。 2.改土归流后,流官治理时期 实行改土归流后,流官成了最高管理者,为了发展需要,流官因地制宜,对土民、苗民进行教化。湖广地区的治理与苗疆又有不同,湖广地区汉族多,而且又有土民、客民、苗民杂居,要想治理好这个地区,需要“因族制宜、因地制宜”。
在认识到了当地复杂的民族差异性后,清政府决定实行“因族制宜”的措施,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即使同一县内,也要根据各民族特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土家族生活居住地
流官认为土著与客户之间存在性格差异,所以需要采取不同的教化措施。流官认为,土民、苗民敬畏官长,风俗淳朴,反而是一些客民狡猾滋事,外来人常以“客家”为由不当差,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永顺府就提出让客民也当差的政策。对于一些居住年限较久的外来人口与土民、苗民一样也编入保甲,对于客民寻衅滋事者,严加惩处。实行一体编甲制后,利用保甲控制苗民,有事则“苗头”负责,经过长期的教化,土民、苗民、客民也都安分。 到了同治年间,无论是客民还是土民、苗民,都接受流官推行的儒家思想,尊崇理法。 土家族祭祀礼仪 3.商业、手工业的发展 改土归流之初,土家族地区的农业、手工业、商业发展缓慢,从事手工艺者也特别少,许多工匠都是外地来的打工者,从事商业贸易的也是外地人居多。 土家族以农业为主,不善于经商贩运,改土归流后,外来工匠客商大量涌入,城乡贸易往来开始增多。棉花、布匹、香、纸、烟、茶、糖等开始在土家族地区兴起,同时也形成了商帮。而这些商帮又以汉族人为主,客商之间勾心斗角,渐成帮派,如江西商人组成江西帮,并建立江西会馆。 江西会馆 迁徙而来的汉籍妇女保留了原来的生产生活方式,喜欢刺花绣字,遵从儒家伦理道德要求,轻易不出门,即使偶尔外出,也都坐轿打伞,很少露面。而土家族妇女就完全不同了,她们直接参与劳动,上山砍柴、下田种地,养桑喂蚕织布,样样都做。改土归流前,土家族无论男女,都以短衣跣足,用布裹头,改土归流后,也受汉族妇女影响,学会了制鞋。改流之后,保靖县知县王钦命发布《示禁短衣赤足》禁止赤足,这也是土家族妇女学会制鞋的重要原因。 由于土民与客民长期杂居,双方之间相互学习语言,经历百年后,土人能说汉话,汉人也能说土话。又因为客民多是因为经商而来,到土族地区赚钱以后,很多会在当地买房买地,甚至与当地土民结婚生子,渐渐地,两族风俗习惯相互侵染,出现了客民土化的现象,土家族地区呈现出民族融合的趋势。 土家族少女 客民与苗民的互动及苗民习俗的变迁1.土司统治时期的苗民 清代,湖广土家族地区的苗族数量较少,且主要分布在湘西的永顺、保靖二县,鄂西各县几乎没有苗民。同治《来凤县志》指出:来凤不是苗疆,土民不是苗民。 根据户口统计显示,雍正时期来凤县只有土家和客家,“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土民2312户,客民8446户,共有10758户,共有居民47445人。--《来凤县志.卷13户口》。 鄂西其他州县与来凤类似,改土归流后,大量客民进入土家族地区,与土民杂居,并无苗族,湘西四县苗族分布也不均衡。反而是与苗疆相邻的永顺、保靖的苗族人口比较多。一直到乾隆中期,永顺府的苗民整体数量都比较少,所以流官也并没有对其采取特殊管理措施。 苗寨聚居地 《永顺府志》对苗族生活习俗有详细的描述:
2.苗族习俗的变迁 改土归流后,苗族习俗逐渐发生了变化,苗族的审美观念也开始发生变化,苗族妇女开始为光脚感到害羞,苗族也开始学习汉话。 改土归流后,流官按内陆做法,将土民、苗民、客民都编入保甲,进行统一教化。但在处理苗民事件上,地方官必须征询乡保苗头的意见。当地苗民发生事件,也必须由乡保苗头出面找官府解决,在处理苗民事件时,地方官不能独断专行。 散居在土家族地区的苗民,其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与苗族聚居区的苗民有所不同。 江西会馆万寿宫 保靖县苗民较多,苗民占了近四分之一。改土归流后,保靖县采取了诸多措施管理苗民。如保靖县首任知县王钦命发布《详设市场》告示,管控民苗,采取的措施为分民苗而治之:古铜溪设有把总一员,至期再令在城之典史前往,协同巡视。仍于苗人内着苗长、寨长于开市之日押苗人以同来,复押以同往,不许于交易之时任听滋事。 为了教化苗民,清政府特意在苗寨设置四所义学,分别在格若苗寨、排大方苗寨、夯沙坪苗寨、葫芦寨苗寨。清政府还设置军队,控制苗寨。 乾嘉苗民起义后,清政府采取“以苗制苗、以苗养苗”的策略,为了达到“以苗制苗”的效果,清政府专门设置苗弁苗兵。“嘉庆二年平苗后,改设苗弁五十六名,苗兵三百名”。且派重要将领驻防苗寨,如保靖县,“守备二员,一驻县城外,一驻水荫场汛苗隘,离城四十里。千总二员,一驻葫芦寨汛苗隘,离城八十四里。一驻保安汛苗隘,离城三十五里”。而且苗兵的待遇比较好,与清朝战兵相同,是清军守兵的2倍。 清朝实行改土归流后,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因地制宜的策略,即尊重了民族多样性,又保证了完整的统一性,同时允许客民大量涌入少数民族地区,也为土民和苗民带去了急需的先进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对土家族的经济起到了推动作用。 参考资料: 《保靖县志》 《永顺府志》 《桑植县志》 《来凤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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