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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度【老子道德经】之全译》 ---44

 温情海洋 2020-09-04

第二卷无我篇

A   第四十四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B    现代汉语

     名声和身体,哪个重要?身体和财物,哪个更多?得到和失去,哪个带来病祸?过度追求一定过多消耗,收获颇多失去就多。所以说认识到度的重要性,就不会引发祸端,认识到什么不做,就不会产生伤害,可以做到一生安康。

C 各家注释

1河上公注:名遂身必退也。财多则害身也。好於利则病於行也。甚爱色者,费精神也;甚爱财者,遇祸患也。所爱者少,所亡者多,故言大费者也。

2王弼注:尚名好高,其身又疏。贪货无厌,其身必少。甚爱不与物通,多藏不与物散。求之者多,攻之者众,为物所病,故大费厚亡也。

3杜光庭注:货者身之所资,名者身之所美,滞於货则有焚躯之咎,溺於名则有损命之灾,藏货爱名斯为大患。老君哀世人迷执名货,不知致病之由,故三句问之於前,两句答之於后,示以止足之善,息其藏爱之心。轸虑群生,斯亦至矣。

4李荣注身形是成道之本,故为亲。名闻是虚假之法,故为疏。世人不能为身以损名,只为名以损身。不分外以求名,远耻辱也。不非理以规财,无危殆也。外之于名利,远之于危殆,治国可以长存,修身可以长久。

5吕吉甫注:列士之所徇者,名也,而至於残生伤性,则不知身之亲於名也,故曰名与身孰亲。食夫之所徇者,货也,而至於残生伤性,则不知身之多於货也,故曰身与货孰多。所徇者冷,则世谓之君子。所徇者货,则世谓之小人。君子小人之所徇虽或不同,而亡其所存则一也。

6苏辙注:先身而后名,贵身而贱货,犹未为忘我也。夫忘我者,身且不有,而况於名与货乎?然贵以身为天下,非忘我不能。故使天下知名之不足亲,货之不足多,而后知贵身,知贵身,而后知忘我,此老子之意也。

7时雍注:贵者夜以继日,思虑善否,其为形也亦疏矣,是以身殉名之过也,乌睹所亲者在身不在名耶?富者苦身疾作,多积财而不得尽用,其为形也亦外矣,以身殉利之过也,乌睹所多者在身不在货也?然荣辱立而睹所病,货财聚而睹所争,彼以显为是者,知名之为荣,以富为是者,知货之为利,故见得而忘其形,见利而忘其真。

8邵若愚注:高名与身,二者孰亲?身与财货,二者孰多?因名利而生得与亡,失也孰病?是故甚爱名者,必因名大则费;损也多藏货者,必因货厚而亡。失也居名知足则不辱,居货知止则不殆危也,可以长久。

9王夫之注:所谓至人者,岂果其距物以孤处哉?而坐视其变,知我之终无如物何,而物亦终无如我何也。故“辱”有自来,而“辱”或无自来;”殆”有自召,而“殆”或不召而至。

10林虞斋注:名货皆外物也,无益于吾身,则虽得虽亡,何足为病。而不知道者,每以此自病。爱有所着,则必自费心力以求之,爱愈甚,则费愈大,此言名也。

D本注

1本篇为无我篇之三十。讲述相道之六,阐明社会价值观念的基本问题,名与身,身与货,得与亡。千百年来,无论东西方社会,意识形态得差别有多么悬殊,乃社会差别得开始。中国社会,起始于黄帝时期的阴阳五行,确立以文化形态文明,开始人类社会,行用以宗法制度;而西方社会有图腾,出宗教,而立法理为社会基础。明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念,名身,身货,得亡,可以通达中国社会得文化观形态。

2名与身,身与货,得与亡,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明于此,一切可解。人性之弱点,不出此三者,或有或无,或多或少,皆从以礼。后世宣扬之偏离,亦不外重于名利之实,亦纷扰之外华,乱于人性之弱点,皆从其下。老子之道,取其实,避其华,有几人能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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