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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常识之一

 世界从何而来 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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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陰陽


  在《周易》的卦形符號體系中, “陽”用“—”表示,“陰”用“--”表示:八卦、 六十四卦就是以這兩種一連一斷的陰陽符號重疊組合而成的。 “陽”與“陰”的象徵範圍至爲廣泛,兩者可以分别喻示自然界或人類社會中的一切對立的物象, 如天地、男女、晝夜、炎涼、上下、勝負、君臣、夫妻等等, 乃至現代科學中的陽電陰電、正數負數之類的概念亦與之相通。《繫辭上傳》以“一陰一陽之謂道”精煉地概括《易》理本質,《莊子·天下篇》也稱“《易》以道陰陽”。可以說,《周易》一書的“陰陽”大義,是關於事物對立統一的運動、變化、發展這一哲學原理,在特殊的“象徵”形式中的樸素反映。朱熹說:“天地之間無往而非陰陽; 一動一靜,一語一默皆是陰陽之理”(《朱子語類·讀易綱領》), 正可作爲《周易》“陰陽”喻象貫穿全書的注語。

八卦


  以陰(--)陽(—)符號三疊而成的八種三畫卦形,稱爲“八卦”(《周禮》稱“經卦”)。八卦各有一定的卦形、卦名、象徵物,其對應关系如下:

《周易》常识之一


  八卦又各具特定的象徵意义,分别为:健、顺、動、入、陷、廲(附著)、止、說(悦)。八種象徵意義大體不變,但八種象徵物象則可依類博取。如乾既象天,又可象君、龍、金、玉、良馬等,均與“剛健”之義相符。其他諸卦亦如此例。
  八卦取象問题,《说卦傅》叙之甚详(参閱該篇譯注);其中有些卦象與《周易》经義未合,當是後來因占筮需要而擴展的,宜作具體分析。
  八卦的象徵旨趣,在六十四卦大義中得到反覆印證,因此,理解、熟悉其構成形式與名義,是探讨《周易》這部特殊的哲學著作的最初“階梯”。朱熹《周易本義》載《八卦取象歌》曰:

《周易》常识之一

《周易》常识之一

此歌可資熟記卦形之助。

六 十 四 卦


  將八卦兩兩相重,即成六十四組各不相同的六畫卦形, 是爲“六十四卦”(《周禮》稱“别卦”)。
  六十四卦除“八卦” 自重而成的八組仍以《乾》、 《坤》等爲名外, 其餘五十六卦均有别名。 如下震(☳)上坎(☵) 相重爲《屯》(䷂)卦,下坎(☵)上艮(☶)相重爲《蒙》(䷃)卦等均是。
  六十四卦卦形,以特殊的象徵形象,分别喻示六十四種事物、現象的特定情態,反映了作者對自然界、人類社會的種種認識。如《泰》(䷊)卦天在下、地在上,猶如上下心志交通,象徵社會“通泰”興盛; 《既濟》(䷾)卦火在下、水在上,猶如煮成食物,象徵萬事皆成。 他卦均倣此。 而卦中六爻之間陰陽交互變化,又顯示出各種事理的發展規律。於是,六十四卦的出現,形成了《周易》以陰陽爻象爲核心,以八卦物象爲基礎的完整的符號象徵體系。
  六十四卦的排列,體現著一定的次序。 其中有兩項主要規律可尋:
  一、從相承相鄰的兩卦看,多以卦象互爲倒置爲次序。如《屯》(䷂)、《蒙》(䷃)相次,其象顛倒; 《需》(䷄)、《訟》(䷅)相次, 其象亦顛倒。 餘可類推。 這是以“反對卦”(孔穎達謂爲“覆卦”、 來知德謂爲“綜卦”)兩兩相次,六十四卦中五十六卦皆如此例。唯《乾》(䷀)、《坤》(䷁)、《頤》(䷚)、《大過》(䷛)、《坎》(䷜)、《離》(䷝)、《中孚》(䷼)、《小過》(䷽)八卦,卦體顛倒而形不變, 遂以六爻互爲交變爲次序(位置並排之爻,陰陽互變)。 如《乾》、《坤》相次,六爻交變,《頤》、《大過》相次,六爻亦交變。餘四卦可類推。這是以“正對卦”(虞翻謂爲“旁通”、孔穎達謂爲“變卦”、來知德謂爲“錯卦”、端木國瑚與尚先生謂爲“伏象”即“伏卦”)兩兩相次,六十四卦中僅上述八卦作此例。
  二、從六十四卦的整體排列看,始於《乾》、《坤》,终於《既濟》、《未濟》,又從相承相受的全過程中表露出事物產生、發展的諸階段的遞進、轉化程序。此中大義,《序卦傳》所叙甚明(參閱該篇譯注),足可揭示作《易》者編排卦序之用心。
  六十四卦编次既有一定,則熟悉其序也是讀《易》的一項必要步驟。朱熹《周易本義》載《卦名次序歌》曰:

  乾坤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兮履泰否。
  同人大有謙豫隨,蠱臨觀兮噬嗑賁。
  剥復无妄大畜頤,大過坎離三十備。
  咸恒遯兮及大壯,晉與明夷家人睽。
  蹇解損益夬姤萃,升困井革鼎震繼。
  艮漸歸妹豐旅巽,兑渙節兮中孚至。
  小過既濟兼未濟,是爲下經三十四。


  此歌分上下經綜括六十四卦名次,實便學《易》者熟記卦序。

卦 爻 辭


  在六十四卦符號下撰繫文辭,分别表明各卦各爻的寓意,即爲“卦爻辭”。
  卦辭每卦一則,喻示全卦總義;爻辭每爻一則,喻示該爻含義。《周易》共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故相應地繫有六十四則卦辭、三百八十四則爻辭(因《乾》、《坤》兩卦分别多出“用九”、“用六”文辭,故或謂爻辭三百八十六則)。
  卦爻辭叙說哲理,多用“假象寓意”的譬喻方式,使隱含在“卦形”背后的《周易》義理較爲具體、 生動地顯示出來。 如果說六十四卦卦形的暗示,是《周易》的符號象徵; 那麽卦爻辭的描述, 則是《周易》的語言文字象徵:兩者相互依存, 融會貫通, 共同表達《周易》的内在意義。於是,當卦爻辭撰成之後,一部兼具卦形和文辭兩大要素的獨特的古代哲學專著——《周易》,終於以完整的面目、嚴密的體系出現於世,流傳不衰,並產生了深遠、廣泛的影響。

上 下 經


  《周易》的“經” 部分包括六十四卦卦形及卦爻辭, 分上下兩篇:自《乾》至《離》三十卦,稱“上經”;《咸》至《未濟》三十四卦, 稱“下經”。
  上下篇的區分,由來已久。《序卦傳》前後兩段, 即是分叙上下經卦次;《漢書·藝文志》屢稱漢人《易》注“二篇”, 蓋以上下經分篇。

十 翼


  《十翼》即《易傳》,其創作宗旨是闡釋《周易》經文, 包括《文言》,《彖傳》上下,《象傳》上下,《繫辭傳》上下, 《說卦傳》, 《序卦傳》,《雜卦傳》等,凡七種十篇,故稱“十翼”。
  舊說孔子作《易傳》,固未必信; 但《易傳》中採納了孔子的言論或觀點,則是事實。《易傳》諸篇原皆單行, 不與經文相雜。 漢代學者將《文言》分列於《乾》、《坤》兩卦,將《彖傳》、《象傳》分列於六十四卦,《繫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仍獨立列於經後。這種經傳合编本《周易》便於學者以經文對照傳文閱讀,漢以後兩千多年來,學人研習既久,遂成通行文本。
  《易傳》七種十篇的出現,使《周易》經文的義旨得到比較全面、可取的解說,是後人閱讀《周易》、探研經義不可或缺的渠道。至於《易傳》本身所反映的哲學思想,也是值得認真研究、挖掘的一項内容。

卦 時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各自象徵某一事物、現象在特定背景中的產生、變化、發展的規律。伴隨着卦義而存在的這種“特定背景”,《易》例稱“時”。
  六十四卦表示六十四“時”,即塑造出六十四種特定背景,從,不同角度喻示自然界、人類社會中某些具有典型意義的事理。如《泰》卦象徵“通泰”之時的事理,《訟》卦象徵“爭訟”之時的事理,《未濟》卦象徵“事未成”之時的事理,餘可類推。每卦六爻的變化情狀,均規限在特定的“時”中反映事物發展到某一階段的規律。因此,閱讀六十四卦,不能不把握“卦時”這一概念。

爻 位


  六十四卦每卦各有六爻,分處六級高低不同的等次,象徵事物發展過程中所處的或上或下、或貴或賤的地位、條件、身分等。六爻分處的六級等次,稱“爻位”。
  六級爻位由下至上依次遞進,名曰:初、二、三、四、五、上。這種自下而上的排列,《周易乾鑿度》釋云:“《易》氣從下生。”即表明事物的生長變化規律,往往體現着從低級向高級的漸次進展。
  六級爻位的基本特點,約可概括爲:初位象徵事物發端萌芽,主於潛藏勿用;二位象徵事物嶄露頭角,主於適當進取;三位象徵事物功業小成,主於慎行防凶;四位象徵事物新進高層,主於警懼審時;五位象徵事物圓滿成功,主於處盛戒盈;上位象徵事物發展終盡,主於窮極必反。 當然,這只是括其大要,在各卦各爻的具體環境中,由于種種因素的作用, 諸爻又有錯綜複雜的變化。 舊說或取人的社會地位譬喻爻位者,如謂初爲士民,二爲卿大夫,三爲諸侯,四爲三公、近臣, 五爲天子,上爲太上皇。 此亦略見爻位的等次特點,可備參考。

三 才


  把六爻位序兩兩並列,則體現三級層次,故前人認爲初、二象徵“地”位, 三、四象徵“人”位,五、上象徵“天”位。 合“天”、“地”、“人”而言,謂之“三才”。這是從另一種角度觀察爻位,亦可表明六爻的高低等級區别。《繫辭下傳》“六者非他也, 三才之道也”,《說卦傳》“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即明此例。

當位、不當位


  六爻位次,有奇、耦之分:初、三、五爲奇,屬陽位;二、四、上爲耦,屬陰位。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 凡陽爻居陽位, 陰爻居陰位,均稱“當位”(亦稱“得正”、“得位”);凡陽爻居陰位, 陰爻居陽位,均稱“不當位”(亦稱“失正”、“失位”)。“當位”之爻,象徵事物的發展遵循“正道”、符合規律;“不當位”之爻,象徵背逆“正道”、違反規律。但當位、不當位亦非諸爻吉凶利弊的绝對標準,在各卦各爻所處的複雜條件、因素的影響下,得正之爻有轉向不正的可能,不正之爻也有轉化成正的可能。故爻辭常有警醒“當位”者守正防凶之例,以及誡勉“不當位”者趨正求吉之例。虞翻《易》學創立“之正”說,令諸卦不正之爻皆變正,蓋因爻辭每含此類寓意而發。
  王弼以爲,初、上兩爻“无陰陽定位”,即不論陰陽爻處此兩位,均象徵“事之终始”,不存在“當位”、“不當位”的意義(《周易略例·辯位》)。王氏闡發此例,是强調初爻位卑勢微,陽陰處之皆當深藏勿進;而上爻位極勢窮,剛柔居之皆宜慎防衰危。其例於理有徵,雖未盡被諸家采納,亦頗可備爲一說。
  中
  六爻所居位次,第二爻當下卦中位,第五爻當上卦中位,兩者象徵事物守持中道、行爲不偏,《易》例稱“中”。
  凡陽爻居中位,象徵“剛中”之德;陰爻居中位,象徵“柔中”之德。若陰爻處二位,陽爻處五位,則是既“中”且“正”,稱爲“中正”,在《易》爻中尤具美善的象徵。
  以“中”爻與“正”爻相比較,“中”德又優於“正”。《折中》指出:“程子曰:正未必中,中則無不正也。六爻當位者未必皆吉,而二、五之中,則吉者獨多,以此故爾。”《周易》强調“中”的思想,與先秦儒家所極力崇尚的“中庸”之道,正相吻合。

乘、承、比、應


  在六爻的相互關係中,由於諸爻的位次、性質、遠近距離等因素,常常反映出乘、承、比、應的複雜現象。 兹爲分叙如下:
  凡上爻乘淩下爻謂之“乘”。 《易》例以陰爻乘陽爻爲“乘剛”,象徵弱者乘淩强者、“小人”乘淩“君子”, 爻義多不吉善。 但陽爻居陰爻之上則不言“乘”,認爲是理之所常。 由此可以看出《周易》“扶陽抑陰”的思想。
  凡下爻緊承上爻謂之“承”。 《易》例側重揭示陰爻上承陽爻的意義,象徵卑微、柔弱者順承尊高、剛强者,求獲援助;此時爻義須視具體情狀而定,大略以陰陽當位的相承爲吉, 不當位的相承多凶。
  凡逐爻相連並列者謂“比”。 如初與二比, 二與三比,三與四比, 四與五比, 五與上比即是。 兩爻互比之際, 也體現着“乘”、“承”現象, 例如二陽與三陰相比,則三以柔乘剛; 初陰與二陽相比, 則初以陰承陽。 爻位互比的關係,象徵事物處在相鄰環境時的作用與反作用, 往往在其他因素的交互配合下影響爻義的吉凶。
  凡處下卦三爻與處上卦三爻皆兩兩交感對應, 即初與四交應,二與五交應,三與上交應,《易》例稱“應”爻。 對應之爻爲一陰一陽則可交感,謂“有應”;若俱爲陰爻,或俱爲陽爻,必不能交感,謂“无應”。 爻位對應的關係,象徵事物矛盾、對立面存在着諧和、統一的運動規律。
  簡言之,六爻位次之間的乘、承、比、應,是《周易》爻象變動過程的四方面因素,亦即從四種角度象徵事物在複雜的環境中變化發展的或利或弊的外在條件,以及在一定條件制約下的某些規律。

陽遇陰則通


  吳汝綸先生《易說》認爲,《易》中凡陽爻之行,遇陰爻則通,遇陽爻則阻。故《大畜》初、二兩陽皆不進,因前臨陽爻受阻;九三利往,以前行遇陰路通。尚先生禀承師說,特爲揭明此例,指出這是“全《易》之精髓”(《周易尚氏學》)。驗之諸卦,頗能切合,今當立爲一例。

二 體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兩兩相重而成,故每卦中均含兩個八卦符號,凡居下者稱“下卦”(又稱“内卦”,《左傳》謂爲“貞”卦),凡居上者稱“上卦”(又稱“外卦”,《左傳》謂爲“悔”卦)。
  上下體可以象徵事物發展的兩箇階段,下卦爲“小成”階段,上卦爲“大成”階段;又可象徵事物所處地位的高低,或所居地域的内外、遠近等。

互 卦


  每卦六爻之間,除初、上兩爻外,中四爻又有相連互之卦包涵其間,稱“互卦”。其中二、三、四爻合成下卦,謂之“下互”;三、四、五爻合成上卦,謂之“上互”。如《屯》(䷂)卦,内“震”,外“坎”,二、三、四爻爲下互“坤”,三、四、五爻爲上互“艮”。《左傳》、《國語》所載《易》說,常用“互卦”,漢人解《易》多承此例。魏王弼注《易》,亦不廢“互體”。
  卦 主
  每卦六爻中,有爲主之爻,稱“卦主”。 卦主有兩種類型:一曰“成卦之主”,謂卦之所由以成者。 此不論爻位高下,其德善否,只要卦義因之而起, 則皆得爲卦主。 如《夬》(䷪)卦一陰極於上被決,即爲成卦之主。 二曰“主卦之主”。 此必爻德美善, 得位得時者當之,故取五位者爲多, 他爻亦間有所取。 如《乾》(䷀)卦第五爻陽剛盛美,即爲主卦之主。 諸卦《彖傳》之義, 往往反映出卦主所在。
  由於各卦情狀不一, 故對“卦主”的認識當作具體分析。 《折中》揭出四種情况, 可備參考: “若其卦成卦之主, 即主卦之主, 則是一主也; 若其卦有成卦之主, 又有主卦之主, 則兩爻皆爲卦主矣; 或其成卦者兼取兩爻,則兩爻又皆爲卦主矣;或其成卦者兼取兩象,則兩象之兩爻, 又皆爲卦主矣。 亦當逐卦分别觀之。”

九六七八與筮法


  《易》例以“九”代表可變之“老陽”, “六”代表可變之“老陰”,“七”代表不變之“少陽”,“八”代表不變之“少陰”。 《周易》占動不占靜,故三百八十四爻凡陽爻皆稱“九”,凡陰爻皆稱“六”; 《乾》、《坤》兩卦特設“用九”、“用六”文辭, 即表明用“九六”不用“七八”的意旨。九六七八之數,與《周易》筮法有關。《繫辭上傳》“大衍之數”章,概述了用五十根蓍策通過“四營”、“十八變”成一卦的筮法簡例。前人特撰《筮儀》一文(見《周易木義》卷首),專叙《易》筮。今簡括《筮儀》原文及撰者自注如下,以備參考:擇處爲蓍室,南户,置牀于室中央。蓍五十莖納櫝中,置于牀北;設
  木格于櫝南,居牀二分之北。出蓍于櫝,合五十策,以右手取其一策反于櫝中,而以左右手中分四十九策置格之左右兩大刻。此第一營,所謂“分而爲二以象兩”者也。次以左手取左大刻之策執之,而以右手取右大刻之一策掛于左手之小指間。此第二營,所謂“掛一以象三”者也。次以右手四揲左手之策。此第三營之半,所謂“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者也。次歸其所餘之策,或一、或二、或三、或四,而扐之左手无名指間。此第四營之半,所謂“歸奇于扐以象閏”者也。次以右手反過揲之策于左大刻,遂取右大刻之策執之,而以左手四揲之。此第三營之半。次歸其所餘之策如前,而扐之左手中指之間。此第四營之半,所謂“再扐以象再閏”者也。一變所餘之策,左一則右必三,左二則右亦二,左三則右必一,左四則右亦四。通掛一之策,不五則九。五以一其四而爲奇,九以兩其四而爲耦。奇者三而耦者一也。次以右手反過揲之策于右大刻;而合左手一掛二扐之策置于格上第一小刻,以東爲上,後放此。是爲一變。再以兩手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或四十四策,或四十策。復四營如第
  一變之儀,而置其掛、扐之策于格上第二小刻。是爲二變。二變所餘之策,左一則右必二,左二則右必一,左三則右必四,左四則右必三。通掛一之策,不四則八,四以一其四而爲奇。八以兩其四而爲耦。奇耦各得四之二焉。
  又再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或四十策,或三十六策,或三十二策。復四
  營如第二變之儀,而置其掛、扐之策于格上第三小刻。是爲三變。三變餘策。與二變同。
  三變既畢,乃視其三變所得掛扐、過揲之策,而畫其爻于版。掛扐之數。五、四爲奇,九、八爲耦。掛扐三奇合十三策,則過揲三十六策而爲“老陽”,其畫爲“□”,所謂“重”也。掛扐兩奇一耦合十七策,則過揲三十二策而爲“少陰”, 其晝爲“--”,所謂“拆”也。掛扐兩耦一奇合二十一策,則過揲二十八策而爲“少陽”,其晝爲“—”,所謂“單”也,掛扐三耦合二十五策,則過揲二十四策而爲“老陰”,其晝爲“×”,所謂“交”也。
  如是三變而成爻。 第一、第四、第七,第十、第十三、第十六,凡六變並同。
  但第三變以下仍用四十九蓍。第二、第五、第八、第十一、第十四、第十七,凡六變亦同。第三、第六、第九、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八,凡六變亦同。凡十有八變而成卦。 乃考其卦之變,而占其事之吉凶。
  從以上叙述可知, 《易》筮程序是“三變”成一爻、 “十八變” 成一卦。而每“三變”所成之爻的陰陽性質,視四種“過揲”策數而定:三十六策爲“老陽”、三十二策爲“少陰”、二十八策爲“少陽”、二十四策爲 “老陰”; 將諸數分别除以四 (筮例四策一揲), 適得“九”、“八”、“七”、“六”。 足見此四數與《易》筮頗有關聯。
  至於“十八變”得出一卦之後,據以占斷之例, 大略依卦中變動情狀而定:凡遇“老陽”、“老陰”者,無論幾爻,均當使陽變陰、陰變陽; 此時所得卦形稱“本卦”,所變卦形稱“之卦”, 占斷時則分别依據本卦、之卦產生變動的爻辭辨其義理。 若六爻均變, 則取兩卦的卦辭爲占; 若六爻均爲當變之“老陽”、“老陰”,則取《乾》、《坤》的“用九”、“用六”爲占; 若六爻均不變, 則以本卦的卦辭爲占。 此類占例,於《左傳》、《國語》所載筮辭可見一斑。

易 圖


  宋以前的《易》注,未嘗有圖。 自周敦頤傳陳搏“太極圖”並爲之說之後,漸開《易》圖之例。朱熹撰《周易本義》,取邵雍“河圖”、“洛書”、“先天八卦”、“後天八卦”、“伏羲六十四卦”諸圖與其改訂之“卦變圖”等弁於卷首,歷代宗之,圖說之風於是盛行不衰。(案,清儒王懋竑嘗考定《本義》卷首九圖,乃後人依放《啓蒙》爲之,非《本義》所舊有。此所宜知。今以流傳已久,遂姑仍之。)清代漢學家雖力攻宋學,其據漢《易》條例創爲圖說者亦層出不窮。平心而論,有些《易》圖把繁瑣複雜的《易》學内容用簡明扼要的圖式展示出來,甚便學者。杭辛齋云:“學者先辨圖書,識其陰陽生化之原,奇偶交變之義,而後觀象玩辭,有所準的,不致眩惑歧誤而靡所適從,亦事半功倍之一道焉。”(《易楔》)今選較爲重要的《易》圖數例附後,以備參考。

太 極 圖
  

“太極圖”舊傳約有三種,爲“周子太極圖”、“先天太極圖”、“來氏太極圖”。前者爲周敦頤傳自陳搏,後者爲來知德據“先天太極圖”改造而成。惟“先天太極圖”流傳最廣,幾與八卦並列而家喻户曉,其圖如右:

《周易》常识之一


  此圖明人趙撝謙稱爲“天地自然之圖”,謂“虙戲時龍馬負而出於榮河,八卦所由以畫者也”;並云此圖世傳蔡元定得於蜀之隱者,秘而不傳,趙氏得之於陳伯敷氏,“熟玩之有太極函陰陽,陰陽函八卦自然之妙”(《六書本義》)。清人胡渭廣採舊說,詳釋“先天太極圖”的寓意,大略云:
  其環中爲太極,兩邊黑白回互,白爲陽,黑爲陰。陰盛於北,而陽起而薄之:震東北,白一分,黑二分,是爲一奇二偶;兑東南,白二分,黑一分,是爲二奇一偶;乾正南全白,是爲三奇纯陽;離正東,取西之白中黑點,爲二奇含一偶,故云對過陰在中也。陽盛於南,而陰來迎之:巽西南,黑一分,白二分,是爲一偶二奇;艮西北,黑二分,白一分,是爲二偶一奇;坤正北全黑,是爲三偶純陰;坎正西,取東之黑中白點,爲二偶含一奇,故云對過陽在中也。 坎、離爲日、月,升降於乾坤之間,而無定位,故東西交易,與六卦異也。(《易圖明辨》)
  據此, 圖中黑白表示陰陽二氣的運行情狀; 既備陰陽之用,已非“太極”本相,似不當名爲“太極圖”。杭辛齋指出:“可謂之'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之圖。 但流傳既久且遠,世俗已無人不認此爲'太極圖’者,所謂習非勝是,辨不勝辨, 惟學者宜詳究其義理,因名責實,而求真諦。”又曰:“此圖流傳甚古,藴畜宏深,決非後人所能臆造”,“要爲三代以上之故物。”(《易楔》)此種推測,亦可備一說。

河圖、 洛書
  


  《周易本義》卷首載“河圖”爲:

《周易》常识之一

又載“洛書”為:

《周易》常识之一

這兩圖《本義》謂取自邵雍所傳,旨在解釋《繫辭上傳》第十一章“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諸語。其中“河圖”即以該章所明“天地數”一至十,排成“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的方位;“洛書”以一至九數,排成“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爲肩,六八爲足,五居中央”的“龜形”方位,《本義》卷首云“蓋取龜象”(《本義》)。圖中白點表示奇數(陽),即“天數”;黑點表示偶數(陰),即“地數”。事實上,“河圖”方位以“五行數”(見揚雄《太玄經》)當之,“洛書”方位以“九宫數”(見《大戴禮·明堂》)當之,後代學者未明宋人取此兩數作圖究出何因,故多以爲不足信。
  朱熹《易學啓蒙》析“圖”、“書”之義甚詳,今節其要者數則以備參考:
  河圖之位,一與六共宗而居乎北,二與七爲朋而居乎南,三與八同
  道而居乎東,四與九爲友而居乎西,五與十相守而居乎中,蓋其所以爲數者,不過一陰一陽,以兩其五行而已。所謂“天”者,陽之輕清而位乎上者也;所謂“地”者,陰之重濁而位乎下者也。 陽數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屬乎天,所謂“天數五”也;陰數偶,故二四六八十皆屬乎地,所謂“地數五”也。 天數、地數各以類而相求, 所謂五位之相得者然也。 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此又其所謂“各有合”焉者也。 積五奇而爲二十五, 積五耦而爲三十,合是二者,而爲五十有五。 此“河圖”之全數,皆夫子之意,而諸儒之說也。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 洛書以五奇數統四耦數,而各居其所。蓋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
  河圖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 而六七八九十者,又各因五而得數,以附於其生數之外。 洛書之一三七九,亦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因其類,以附於奇數之側。 蓋中者爲主,而外者爲客;正者爲君,而側者爲臣: 亦各有條而不紊也。
  河圖以生出之次言之,則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復於中,而又始於下也;以運行之次言之,則始東、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左旋一周,而又始於東也。其生數之在内者,則陽居下左,而陰居上右也;其成數之在外者,則陰居下左,而陽居上右也。 洛書之次,其陽數,則首北、次東、次中、次西、次南;其陰數,則首西南、次東南、次西北、次東北也。 合而言之,則首北、次西南、次東、次東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東北而究於南也。 其運行,則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右旋一周,而土復克水也。 是亦各有說矣。
  河圖六七八九,既附於生數之外矣,此陰陽老少、進退饒乏之正也。其九者,生數一三五之積也,故自北而東,自東而西, 以成於四之外;其六者,生數二四之積也,故自南而西,自西而北,以成於一之外;七,則九之自西而南者也;八,則六之自北而東者也。 此又陰陽老少,互藏其宅之變也。 洛書之縱横十五,而七八九六,迭爲消長;虚五分十,而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則參伍錯综。無適而不遇其合焉。此變化無窮之所以爲妙也。
  聖人則河圖者虚其中,則洛書者總其實也。河圖之虚五與十者,太極也;奇數二十、耦數二十者,兩儀也;以一二三四爲六七八九者,四象也;析四方之合以爲乾、坤、離、坎,補四隅之空以爲兑、震、巽、艮者,八卦也,洛書之實,其一爲五行,其二爲五事,其三爲八政,其四爲五紀,其五爲皇極,其六爲三德,其七爲稽疑,其八爲庶徵,其九爲福極:其位與數尤曉然矣。
  以上叙及“圖”、“書”的數序、方位、陰陽運行消長之理、七八九六成數之旨,並落實到“聖人”效法“河圖”作八卦,效法“洛書”制《洪範》“九疇”之所以然。其中言及“洛書”九位數縱横相加均爲十五,可以列表示如:

《周易》常识之一

此即徐岳《術數記遺》所載古算法“九宫”數,循環交叉之和均得十五。
  關於“圖”、“書”之學,繼朱熹《易學啓蒙》後,探索推演者甚衆,兹不備述。惟舊說以爲伏羲得“河圖”而畫八卦,夏禹受“洛書”而演《洪範》,當屬流傳已久的推测,遂至宋人制立兩圖以符合其說。杭辛齋指出:“是言其取用之方,伏羲則圖畫卦,以圖爲主;禹受書演《範》,以書爲主。非伏羲時未嘗有書,大禹未嘗有圖也。”(《易楔》)此類分析,似可備一說。但縱使上古原無所謂“圖”、“書”之物,而“圖”、“書”所寓陰陽數理,諒非後人虚創,蓋爲古代文明時期所產生的數學、哲理觀念,此又不可不細加辨識。

先天八卦方位圖
  


  《周易本義》卷首載此圖爲:

《周易》常识之一


  這是宋人取自邵雍所傳, 旨在解釋《說卦傳》“天地定位, 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 八卦相錯, 數往者順, 知來者逆”諸語,並明其中所含的八種方位。《本義》卷首云:“邵子曰:乾南、坤北,離東、坎西,震東北、兑東南,巽西南、艮西北。 自震至乾爲順,自巽至坤爲逆。”
  此圖方位,宋人以爲創自伏羲, 故又稱“伏羲八卦方位”。 因《易傳》未有明文闡述此類方位,漢學家遂多不信。 但其淵源亦甚古,蓋出於道家。
  圖中東西南北的標示,與常例相反, 朱熹認爲這說明“天”是運轉的(《朱子語類》),似即認識到大自然萬物的“方位”總是處在運動、交易的狀態中。此可作爲《易》圖方位標示體例的較可取的解說。
  尚先生云:“先天方位,乾南坤北,離東坎西,一陰一陽,相偶相對,乃天地自然之法象。”又云此方位“在兩漢皆未失傳,至魏管辂,謂乾必宜在南生,以乾位西北而不合,而疑聖人矣,則以先天位巳失傳,辂但見其尾,不見其首也。歷魏晉迄唐,無有知者。至宋邵子揭出,《易》本始大明。而黄梨洲、毛西河等,以邵氏所傳,本於道士,肆力掊擊。”並引據《左傳》所載《易》占,指出:“艮與乾同位西北,巽與坤同位西南,坎兑同位西,震離同位東(謹案,即言先後天方位並用),左氏已備言之。故荀爽、鄭玄資以註經。他若《乾鑿度》,言先天義尤多也。”(《周易尚氏學》)今雖不敢質言先天方位必出自左氏,要非宋人杜撰則可知。

後天八卦方位圖


  《周易本義》卷首載此圖爲:

《周易》常识之一


  這是宋取自邵雍所傳,旨在解釋《說卦傳》“帝出乎震”一節,並指示文中所表明的八卦方位。《本義》卷首云:“邵子曰:此文王八卦,乃入用之位,後天之學也。”(《本義》)故又謂之“文王八卦方位”。
  漢學家采用此圖, 但不取“後天”、“文王”之名,稱爲“帝出乎震圖”,似更切當。
  圖中震、兑、離、坎分别表示正東、正西、正南、正北, 又稱“四正卦”;餘四卦稱“四隅卦”。
  尚先生認爲“後天方位”是由“先天方位”變來,指出:“八卦圓布四方, 各有其位, 而先後不同,蓋《易》之道一動一靜, 互爲其根。”“靜而無爲,惟陰陽相對必相交。坤南交乾,則南方成離;乾北交坤,則北方成坎: 先天方位,遂變爲後天, 由靜而動矣。《周易》所用者是也。 然《周易》雖用後天,後天實由先天禪代而來,不能相離。 故《說卦》首以'天地定位, 山澤通氣’演先天卦位之義,再明指後天。”(《周易尚氏學》)此說宜備參考。
  十二辟卦方位圖十二辟卦是取六十四卦中的十二箇特殊卦形,配合一年十二月的月候, 指示自然界萬物“陰陽消息”的意義,故又名“月卦”、“候卦”、“消息卦”。 其圖見下頁:
  十二辟卦的來源甚古,其說首見於《歸藏》云:“子復,丑臨,寅泰,卯大壯,辰夬,巳乾,午姤,未遯,申否,酉觀,戌剥,亥坤。” (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辟”字之義, 猶言“君”、言“主”,謂此十二卦爲十二月之主。
  圖中陽盈爲息,陰虚爲消。自《復》至《乾》爲息卦,如《復》一陽生,《臨》二陽生,《泰》三陽生,《大壯》四陽生,《夬》五陽生,至《乾》則六陽生; 自《姤》至《坤》爲消卦, 如《姤》一陰消,《遯》二陰消,《否》三陰消,《觀》四陰消,《剥》五陰消,至《坤》則六陰消。而《乾》、《坤》兩卦又爲消息之母。

《周易》常识之一


  十二辟卦之義,自西漢孟喜、京房,東漢馬融、鄭玄、荀爽、虞翻,以迄清代漢學家,莫不采用,影響較大。尚先生指出:“後漢人注《易》,往往用'月卦’而不明言,以月卦人人皆知,不必揭出。其重要可知矣。”(《周易尚氏學》)

二十四方位圖


  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載此圖爲(見下頁):
  思賢書局本《纂疏》卷首《諸家說易凡例》陳寶彝識語,謂此圖出於《宅經》。其義以八卦配干支,表示二十四方位。李道平曰:“二十四方位,即陰陽家二十四山也,其實漢人言《易》多用此法,其義最古,故録之以備參考。 八卦惟用四隅,而不用四正者,以四正卦正當地支子、午、卯、酉之位,故不用卦而用支,用支即用卦也。 八卦既定四正,則以八干輔之,甲乙夾震,丙丁夾離,庚辛夾兑,壬癸夾坎;四隅則以八支輔之,戌亥夾乾,丑寅夾艮,辰巳夾巽,未申夾坤。 合四維、八干、十二支,共二十四。 天干不用戊己者, 戊己爲中央土,無定位也。”(《纂疏》)

《周易》常识之一

卦 氣 圖
  


  西漢孟喜《易》學, 以氣爲本。 其卦氣圖以《坎》、《離》、《震》、《兑》爲四正卦,餘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合周天之數。内辟卦十二,謂之消息卦,《乾》盈爲息,《坤》虚爲消,其實《乾》、《坤》十二畫也。四卦主四時,爻主二十四氣;十二卦主十二辰,爻主七十二侯;六十卦主六日七分,爻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每卦當六日七分,六十卦當三百六十日又四百二十分,八十分爲一日,合五日四分日之一,故六十卦共當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合周天之數。)辟卦爲君,雜卦爲臣,四正爲方伯;二至二分,寒温風雨,總以應卦爲節。此說《易緯·乾鑿度》、《稽覽圖》、《乾元序制記》、《是類謀》等已言及,鄭玄注辨之頗明。後代諸家所作圖表甚多,繁簡不一,今選兩種於下以資參考。
  其一,朱震《漢上易傳》載李溉作“卦氣七十二候圖”爲:

《周易》常识之一


  其二,惠棟《易漢學》既録李氏圖,又作“卦氣六日七分圖”爲:

《周易》常识之一

惠氏此圖, 須與李氏圖相參閱。 內《坎》、《離》、《震》、《兑》分居四正,所謂四卦主四時,爻主二十四氣也;外六十卦分屬十二月,所謂六十卦主六日七分,爻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也。至於十二卦主十二辰,爻主七十二候,則詳具上引李溉圖。
  卦氣說的應用,其初雖爲《易》筮占驗,其後復用于歷學,此中所含古代歷法、氣候等方面的知識, 是我國科技史研究中可資參考的重要材料。 至若前人取爲解經之用者亦多, 如《復》卦“七日來復”,諸家或以卦氣爲釋即是。 因此,這一學說今天不可徒目爲術數之學而完全忽視棄置。
  六十四卦方圓圖
  《周易本義》載此圖爲:

《周易》常识之一


  這一圖内方外圓,均含六十四卦卦形,宋人認爲可用以解釋伏羲重卦的方位、次序,故又稱“伏羲六十四卦方位”,與前引“伏羲八卦方位”並屬“先天之學”,其說皆出邵雍。《本義》卷首云:“蓋邵氏得之李之才挺之,挺之得之穆修伯長,伯長得之華山希夷先生陳摶圖南者,所謂'先天之學’也。此圖圓布者,乾盡午中,坤盡子中, 離盡卯中,坎盡酉中; 陽生于子中,極於午中, 陰生於午中,極於子中;其陽在南,其陰在北。 方布者, 乾始於西北,坤盡於東南; 其陽在北,其陰在南。 此二者,陰陽對待之數,圓於外者爲陽, 方於中者爲陰; 圓者動而爲天,方者靜而爲地者也。”
  此圖藴義是把六十四卦排成圓、方兩種圖式, 指示天地陰陽的生成發展規律。 朱熹《易學啟蒙》引邵雍語闡釋頗詳,兹節録數則以備參考:
  天以始生言之,故陰上而陽下,交泰之義也;地以既成言之,故陽上而陰下,尊卑之位也。 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天地之所闔闢,日月之所出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乎此矣。
  陽在陰中,陽逆行;陰在陽中,陰逆行; 陽在陽中, 陰在陰中,皆順行。 此真至之理,按圖可見之矣。
  《復》至《乾》, 凡百一十有二陽,《姤》至《坤》, 凡八十陽;《姤》至《坤》,凡百一十有二陰,《復》至《乾》,凡八十陰。
  先天學,心法也。故圖皆自中起,萬化萬事生於心也。根據圖中所示,外圓、内方各分六十四卦爲陰陽兩類,《復》至《乾》爲陽,三十二卦;《姤》至《坤》爲陰, 亦三十二卦。 六十四卦陰陽爻各一百九十二,雜居兩類而運行。 方、圓圖陰陽之行皆始於中,即陽卦始於《復》,極於《乾》; 陰卦始於《姤》,極於《坤》:陰陽循環消長,生息不巳。 其中陽卦運行可象徵春夏, 陰卦運行可象徵秋冬,卦中的陰、陽爻又可象徵夜畫,故《折中》引邵雍曰:“陽爻, 畫數也; 陰爻,夜數也。 天地相銜,陰陽相交,故晝夜相離, 剛柔相錯。 春夏陽也,故畫數多, 夜數少; 秋冬陰也, 故晝數少,夜數多。”
  約言之,“先天”之學本於道家以《易》理闡發宇宙萬物的生成規律;宋以來經朱熹采用、解說邵氏所傳諸圖,此學遂顯明於世。後人雖有持異論者,但终不能阻其流傳。
  十七世纪歐洲的萊布尼兹(G.W.Leibniz)看到方圓圖後,認爲圖中六十四卦的排列,一陰一陽的遞進程序,與其所創“二進位制”數學原理相合(五來欣造著、劉百閔譯《萊布尼兹的周易學》,載《學藝》14卷3期,1935年4月)。這一點雖未必是邵氏傳此圖的本意,但不妨視爲對方圆圖的一種新的理解。
  八宫卦圖“八宫卦”是按照特定的規律编排六十四卦次序。其要例是取《乾》、《坎》、《艮》、《震》、《巽》、《離》、《坤》、《兑》八純卦爲綱,每卦沿初爻至五爻依“一世”至“五世”及“游魂”、“歸魂”的變化原則演成八卦,爲一“宫”;八純卦各主一宫,合“八宫”則六十四卦俱備,故稱“八宫卦”。《本義》卷首曰:“《乾》、《坎》、《艮》、《震》爲陽四宫,《巽》、《離》、《坤》、《兑》爲陰四宫,每宫陰陽八卦。”舉“乾宫”爲例,先是本宫卦《乾》,初九變陰成“一世”卦“天風”《姤》,九二變陰成“二世”卦“天山”《遯》,九三變陰成“三世”卦“天地”《否》,九四變陰成“四世”卦“風地”《觀》,九五變陰成“五世”卦“山地”《剥》,再退下一爻六四變陽成“游魂”卦“火地”《晉》,最後將下三爻全變成“歸魂”卦“火天”《大有》,是爲首宫八卦。餘七宫依此類推。
  “八宫卦”之序,於西漢京房(君明)《易》學即巳采用(惠棟《易漢學》辨之頗詳)。足見“八宫”之說,起源甚早。杭辛齋以爲此序非京氏所始創,指出“三《易》之卦,爻象皆同,不同者其序耳。八宫之序,或謂出於《連山》,非無所見也。”(《易楔》)此說似可參考。
  李道平引舊說稱一世、二世卦爲“地《易》”, 三世、四世卦爲“人《易》”, 五世、八純卦爲“天《易》”, 游魂、歸魂卦爲“鬼《易》”(《纂疏》)。 天、地、人之稱, 當主於六爻應合“三才”之例(見前所叙);游魂、歸魂稱“鬼《易》”,似以第四爻游變於外卦、内三爻歸復於本宫爲說。
  《周易本義》卷首以上下象標於諸卦名之前,編成《分宫卦象次序》歌訣, 不録“一世”至“五世”及“游”、“歸”之稱,大意似取其便於記誦六十四卦卦象。 今參合諸家說,重編《八宫卦次序圖表》於下,以備省覽:

《周易》常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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