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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改房出售政策

 爱好收藏图书馆 2020-09-09
您好,济南房改房出售政策如下:
一、房改房购买条件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说明: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二、购买房改房注意事项
1、弄清“房改房”产权
“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消费者往往要面对情况多样且资讯不太明朗的“个体”,在实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产权”是房屋买卖的“必修课”。
通过了解,二手房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
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都是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按相关规定,以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消费者在购买这种二手“房改房”时,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照成本价补足差价。
据了解,并非所有“房改房”都可以上市交易,比如军队、保密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不可以随便出售。
2、看看房子有无“前科”
和二手商品房买卖一样,消费者同样要弄清“房改房”的即时信息,并对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有大致的了解。“房改房”的真实“年龄”究竟有多大,消费者往往难以辨别,据专家介绍,“房改房”不像商品房那样,在土地证上标示出土地明确的使用年限,只有在上市成交变成私房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会按照补交出让金的时间开始计算70年产权,但并不意味着“房改房”就成了新房子。
这样来看,从产权证上看不出“房改房”的真实“年龄”,如果此套房屋几易其手,房屋的实际“年龄”不就无从查起了吗?
事实并非如此,消费者可以根据房产证和户主的相关证件,到房管局交易大厅查询该房屋的档案,这样可以确定“房改房”的实际“年龄”。
同时,在房管局交易大厅我们还可以查询到“房改房”的即时信息以及户主所享有的优惠政策。
通过查询,消费者可以了解到此套“房改房”是否存在被查封和抵押的情况,并能够查询到户主个人或与他人以共有的形式,实际拥有几套“房改房”的信息。
如若房屋存在查封或抵押,户主个人或与他人以共有的形式拥有一套以上“房改房”,则此套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据了解,影响“房改房”上市交易的还有一个问题也很关键,那就是户主享有房改政策是否超标的问题,按国家规定,初级职称享受80㎡、中级职称100㎡、高级职称120㎡的房改政策,因此房屋在上市交易时还应按成本价补足差价。

娄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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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早前城镇职工在廉价购买或集资建房后获得、或单位分配,之后由于改革,将产权由单位,以多种方式划归个人的房子,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对这样的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问题进行确权。
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执行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划拨土地上房屋交易产生的一些问题做了进一步说明。
去年12月30日,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济南也进入了不动产产权登记时代。在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交易时,要同步进行不动产登记,还要补缴1%的土地出让金,大量的房改房交易过程中,就遇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
虽然济南早在2008年就出台《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但由于已过去8年,“有部分政策不再适用了,因此需要再进行一下说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在《通知》当中,济南明确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房地产转让),均应在变更登记 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征缴标准为房屋交易价格的1%。而在2008年出台的暂行办法中,对于同样问题的表述则是“上市交易的城镇住房所在宗地原土地使用权类 型为划拨的,由受让方按房屋交易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
“受让方”变成“权利人”,意味着土地出让金变成卖家支付了吗?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关于土地出让金由谁交,国土部门不做明确规定,由买卖双方协商即可。
链家网济南站主编罗先生表示,之前进行的房改房交易当中,土地出让金全部都是由买家缴纳的。罗先生认为,因为现在房产市场总体来看还是一个卖方市场,即便是土地出让金日后可以双方协商,买家来掏的可能性也更大。即便是卖家答应缴纳,这笔钱也会含在房价中。
《通知》还明确,用来计算土地出让金的交易价格,将按房屋交易时缴纳的契税倒推计算确定,即房屋成交价格等于所缴契税除以契税税率;无交易价格的,参照市地税部门价格认定系统中同一区域和位置的其他房屋价格计算确定。
房改房买卖不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如果要将土地的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除了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正常程序,还需要提交市政府进行审批。而在《通知》中,明确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界定为出让土地,不再履行报批程序,不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为何做出这样的界定?上述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因为如果每一户都履行报批程序,不具可操作性。“如果要变更性质的话,国土部门仅是一个审核部门,审批权在市政府”,而一宗土地上,住户可能有上百户,如果每一户在进行住房转让时都要审批的话,无疑将耗费大量的时间。
记者了解到,建立在划拨用地上的房改房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产物,其中多是单位分配的宿舍。据了解,除个别情况以外,济南几乎所有的房改房都是建设在划拨用地上,拥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划拨土地。在济南这样的房屋不在少数。
年限70年咋计算,目前尚无规定
据了解,在济南实施不动产登记之前,大多数房改房没有实现“房地合一”,相当一部分是只有房产证;由于绝大多数房改房都是建在划拨用地上,因此即便办了土地证,土地性质标注的也是“划拨”,“终止日期”一栏也没有任何标注。
而如果房改房转让,情况就不一样了。《通知》中明确,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而市民普遍关心的70年从何 时开始计算,目前依然没有明确。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不动产登记部门来说,这也是个很头疼的问题,由于国家和省里对于这一具体问题都没有具体界定,因此 现在济南市也不好明确开始时间。”
不过,这一次的《通知》中,济南想了一个办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同时标注房屋取得时间、房屋所在宗地第一套房屋转让和本套房屋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间。“时间都明确之后,在国家和省里出台政策之后,就能按照政策来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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