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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家庭是如何影响离婚的?

 心理咨询师拉拉 2020-09-10

最近在读胡蝶和阮玲玉的传记,发现这两个民国电影明星在人生的特定阶段都遭遇了同样的事情-离婚,只是两人对待离婚的态度截然相反,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让人深思。

其实准确来说,胡蝶和阮玲玉并没有结婚,她们一个是订婚,一个是同居。但在民国这个大社会背景下,订婚和同居就默认为是结婚,在当时半封建社会,男尊女卑,从一而终的思想还是非常严重,离婚是件惊天骇地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对于女性主动提出的离婚。

胡蝶对于离婚是斩钉截铁的,甚至不惜诉诸于法律,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因为离婚伤了几年,但是没什么后患,还遇到了一个相遇相知的终身伴侣;而阮玲玉,看到胡蝶将离婚闹上法庭被许多媒体造谣中伤,心中暗自庆幸自己还没有走到那一步。后来她在处理离婚的时候,是在认识并且和唐季珊同居之后,在唐季珊的帮助下才决心和早就无感情的前夫张达明协议分手,并且还给了张两年的离婚赔偿款。而正是这种拖拖拉拉的处理方式,导致几年后张花光了钱又重新将离婚案闹腾起来,并闹到了阮玲玉最怕的法庭,导致她在上庭的前一晚因为畏惧人言而选择了自杀。

当时鲁迅先生因为阮玲玉的死还写了一篇气愤填膺的文章,抨击这种“杀人的人言”。

“人言”一直都有,过去有,现在有,未来也会有。

同是面对可畏的人言,胡蝶承受住了,阮玲玉没有承受住。

为什么?

蝴蝶出生小康家庭,父亲曾是铁路局的一个官员,小时候衣食无忧,父亲开朗民主,对胡蝶特别宠爱,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胡蝶童年时期就跑了很多地方,视野和适应性都比较好,这些导致她的性格比较大气,也比较柔韧,能屈能伸。

阮玲玉出生贫民家庭,父亲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世,母亲为了养活她去给大户人家做仆人,她很小的时候就被母亲送去学校上学,为了避免被人瞧不起,母亲告诫她不要去大户人家找她,后来她一直到死都很少提及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这些可以看出,阮玲玉内心其实一直很自卑,而因为自卑,所以很在乎别人的看法和眼光,害怕别人戳中痛处,揭穿伤疤,于是就会很软弱。

原生家庭带给胡蝶大气柔韧,带给阮玲玉自卑软弱,这样的性格特点让她们在面对和处理离婚案的时候有了不同的态度和方式,于是也就缔造了他们不同的人生结局。胡蝶后来还被戴笠金屋养娇三年,但是她忍辱负重地活下来了,三年囚笼生活结束之后还和潘有声复婚,最后寿终正寝。而阮玲玉则因为一桩拖了七八年的离婚案而英年早逝,香消玉殒,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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