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四,加州机动车管理局(DMV)起草的有关“无人驾驶汽车监管条例”的新法案对外公布。如该草案生效后,无论进行路测或后续活动的展开,所有车辆都必须配备方向盘和一名“持证上岗”的驾驶员。而假设无人驾驶汽车有交通违规的行为,那么车内的人类驾驶员将承担全部责任。 谷歌特烦恼 咦?车云菌肿么觉得加州DMV这项新草拟的法案,似乎字字句句都在打谷歌的脸!怪不得法案条款一公布,谷歌无人驾驶汽车项目就表示“灰常灰常不满”,这从他们随后发表的声明中就能看出:
其实车云菌认为谷歌的反应倒实属“意料之中”。从谷歌研究自动驾驶技术之初,整个团队的目标就是奔着无人驾驶去的。因此,第一辆谷歌自主研发的无人驾驶原型车除保留了刹车踏板外,并没有安装方向盘。而在两周前曝光的谷歌下一代无人驾驶原型车专利草图中,刹车踏板、方向盘更是全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中控区域的启停控制和紧急呼叫按钮。 不过从一开始加州DMV似乎就没准备“顺”了谷歌的意。从强制「上路测试的车辆必须安装方向盘」,到如今对「自动驾驶汽车后续活动展开」的条件限制,谷歌次次都在被“打脸”。其实谷歌倒没必要发个声明以示愤怒,因为加州交管局也表示“未来会随着技术的进步,针对完全意义上的「无人驾驶汽车」制定单独的监管方案”。 实际情况是,这项技术的确太新,仍需要进行大量的实际路测和实验,只有待各方面成熟才有可能将人类驾驶员从中移去。 自动驾驶第一部试商用草案 按照加州DMV的规划,其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监管共分为两个阶段:
其中,针对测试阶段的相关监管规定已于2014年5月审议通过,并最终于2014年9月开始执行。该规定详细阐明了主机厂如要在加州公共道路上测试无人驾驶汽车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而目前有包括大众(北美)、奔驰、谷歌、德尔福、特斯拉、博世、日产、Cruise Automation、宝马、本田、福特在内的11家车企或供应商持有加州DMV授权的路测资质。 那么第二个阶段,监管的对象将主要针对那些让普通消费者进行无人驾驶汽车测试/体验的车企或供应商。考虑到自动驾驶作为新兴技术的特质,加州DMV在制定相关监管规定时针对「车辆安全」、「认证方式」、「驾驶员职责」、「授权/注册要求」、「个人隐私」、「网络安全」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反复论证。 值得一提的是,加州交管局分别于2013年4月、2014年3月和2015年1月就此召开公共政策研习坊,向来自主机厂、调研及学术机构、民间游说团体、投资机构的社会人士征求草案意见。此外,DMV也得到了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以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智能公交和公路研究所PATH的协助。 最终于昨日公示的新监管草案版本,主要着眼点在于对“无人驾驶汽车以及其他公共道路使用者安全”的强调。该规定为涉足自动驾驶研究领域的主机厂及供应商提供了从「路测到试商用」过渡阶段可应遵行的框架约定,既保证了自动驾驶技术的长期良性发展,同时也为自动驾驶汽车的规模展开提供了可行性的安全保障。具体主要有如下四点: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加州交管局对无人驾驶汽车商用化的态度十分明确,在新起草的监管法案中规定:“普通消费者目前只能以租赁而不是购买的方式使用无人驾驶汽车”。而加州政府也计划于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2日分别在萨克拉门托和洛杉矶召开两场研习坊,以获取社会人士对此项监管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车云小结: 加州政府在无人驾驶技术发展、监管等领域一直都处于领先地位,而这种谨小慎微的态度也反映出当下人们面对类似自动驾驶这样的新兴技术时的反应。一方面受制于成本,另一方面社会基础设施、消费者认知以及争论不休却难成一论的道德问题,等等都是无人驾驶汽车向前推进遇到的拦路虎。 加州交管局发言人Jaime Garza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既定的规则或约束都可能发生改变”。车云菌认为大量主机厂、科技公司的入围,也势必会将这项技术的发展推向高潮,而关于无人驾驶的讨论其实才刚刚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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