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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全部取消”?专家:如果失去物业,业主生活“无法自理”

 追梦文库 2020-09-12

“我们小区的物业,真的应该取消,除了收物业费,别的什么事儿都干不了,而且还以很多种理由额外收取费用。一年算下来,仅仅给物业公司就要交不少钱。”这是来自一位业主朋友的吐槽。

物业真的这么糟糕吗?估计80%的业主回答都是肯定的。

另一位业主表示,自己在这个小区居住了15年了,房子很老,原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每家每户按月上交50元钱,然后统一由社区管理机构负责小区的卫生和基础设施等维护工作。十多年下来,业主们怡然自得。情况在去年发生了转变,不知道谁请来了一家物业公司,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入住了小区,物业公司与大多数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们需要缴纳1.8元/平米/月的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配图

这位业主倍感不爽,因为这无端端增加了自己的月开支,自己的房子70多平米,以前一个月只需要缴纳50元就可以,现在每个月物业费需要缴纳126元,物业费直接上涨110%。如果新的物业提供的服务好尚且可以接受,关键是新物业公司并没有给业主们带来居住舒适度的提升。

新物业公司做了几件事儿,让业主们实在难以接受:

1、把原来的小区草坪铲除50%,铺上水泥,然后划上停车位,出租给业主们停车使用,每个车位收取租金180元/月,预计一共创造出250个车位,仅仅这些租金每个月都高达45000元。

2、小区门口、电梯里,全部装上电线,然后悬挂视频广告位,从新物业入住的那一天起,满小区到处都充斥着广告。

3、改变打扫卫生的方式,原来的小区业主们生活垃圾只需要自行提至楼栋下边扔进制定的垃圾桶内即可。新的物业规定,每3栋楼配置一个垃圾桶,小区业主日常扔垃圾需要步行到集中的垃圾堆放点(每3栋楼中间有一个集中的垃圾箱)。

稍微懂一点《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人就知道,小区的新物业公司触犯了很多业主的权利:

首先,把绿化带铲除全部铺上停车位出租给业主使用,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在这个小区的设计规划中,绿化带并不属于停车位规划区,即便是可以铲除调整为停车位,那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依然应该是小区业主,而不是物业公司,这相当于物业直接在业主们的所有权区域营收并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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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小区的广告位更不能随便使用,电梯井、小区门口等属于公摊区域,公摊面积在所有业主的房产证面积涵盖范围之内,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集体业主所有,如何使用也应该由业主说了算,而不是物业随便弄,最终的营收全部收归物业囊中。

再次,业主指出,原来每栋楼下边都放置一个垃圾桶,供业主们每天投放生活垃圾,现在新的物业改变了策略,调整为每3栋楼放置一个垃圾桶。对于这个改变,物业公司称“这是为了减少小区垃圾分布范围,进而改善空气质量。”但实际上真的如此吗?未必,减少垃圾桶的数量,直接带来物业工作量减少,进而节省人工成本,这背后其实是物业为了减少支出、增加收入的考量。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物业的服务质量和物业费不对等,成为了很多小区集中存在的现象,所以业主们认为得不偿失,物业公司其实是一个累赘一般的存在,如果真的能取消的话,取消物业改为业主们自我管理,或许效果更好。

业主建议物业“全部取消”,提议“业主自我管理”!但是专家认为:业主离不开物业

房地产专家们不约而同地指出,现阶段取消物业公司其实并不可取、也不可行,因为业主们实际上非常需要物业,小区也离不开物业,如果失去了物业,业主生活“无法自理”。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

①物业属于房地产的伴生物,也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新鲜事物,对城市最基层的服务起到了最基本的保障作用,如果取消物业,那么小区必定脏乱差袭来,不仅居住起来不舒服,而且小区的房价可能下跌,导致业主的房子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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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长期来看,也不可能取消物业,因为取消物业之后,小区的日常服务没人关照,这是不符合人们对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生活更高追求需求的,物业并没有可替代物,业主自我管理更加不可能实现,一旦陷入自我管理,那可能会形成另一家物业公司。

长期来看,进一步对物业立法规范,通过制度的方式把物业锁进笼子里,才是长效计策,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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