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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权力的演化1:群居动物的权力

 韩不一 2020-09-13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韩非(战国)

人类一切人力所及的成就和灾难都与权力有关。我们讨论自由或不自由,研究造成人类自由状况的种种社会根源,对权力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也有所警觉。自约翰·洛克至今的各种自由主义学说,可以说,都在讨论自由与权力的关系……即便如此,在我看来,前人在这个领域所做的还远远不够,至少是远未完成:我们对权力的本质和演化机制还知之甚少,专门的研究也是浅尝辄止。伯特兰·罗素在《权力论》中将权力归结于人的权力欲——一种纯主观的内在动因,仿佛权力欲和生存、繁衍本能一样人人皆然、难以克制。这种主观视角将这个重要议题引入了死胡同。

笔者对人类权力的本质与演化思考良久,也尝试写了一些文字,尚未完成却已近2万字了,遂决定逐节发表,以加快公号的更新节奏,减轻读者的阅读压力。这是一条新的思考进路,用演化论方法,从行为与观念的生发原理入手,将权力的本质定义为一种群居动物的分工协作机制,只是在人类观念尚未跟上行为模式的演进时,才出现了权力生发与运行的掠夺性异化——这种异化从农耕文明开始持续了近万年,但作为分工协作的权力却存在了上百万年。人类权力还将如何演化?请各位与我一起,耐心地完成这场史无前例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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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居动物的权力

我们发现,数量较少的(十几到几十个体组成的)群居动物都存在权力机制,即:动物个体对其他个体的支配作用。这种权力机制千奇百态,这里仅列出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几种:

  1. 最强壮的雄狮总能成为一个狮群的首领,占有狮群内所有雌狮的交配权,确保狮群的后代至少具有一半的强壮基因,同时,这头雄狮还要负责保护幼狮、食物和领地。

  2. 与人类近亲的黑猩猩群也是身强力壮的雄性作首领,但不是一对一的决斗较量,而是各自纠结一批雄黑猩猩,群殴群斗。因此,再强壮的雄黑猩猩也必须与群内的其他黑猩猩搞好关系,似乎首领的职责就是要保证群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 体形巨大的老年母象往往会成为象群的首领,她经验丰富、记忆悠久,总能带领象群长途跋涉,找到水源和食物。

  4. 两只成年后被赶出狮群的流浪雄狮,其中总有一只对另一只具有更多支配性,而另一只对这一只也表现出更多的依附性。

显然,权力是群居动物基于个体差异性而自然形成的,是群居动物个体生存的策略之一种。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缺乏这种本能的个体,在行为上就会表现为喜欢独来独往;但它又不是独行动物,不具备独行动物的生存技能和配套的种群繁殖机制,它要么遭遇不测而死,要么无法留下后代。如此,群居动物普遍都具有跟随、群聚的本能与行为特征,并不断淘汰着“不合群”的个体变异。上述几种关于群居动物个体间支配与被支配关系的描述,为我们揭示了群居动物的权力本质,即:权力是一种基于个体适应性差异、在自然选择中形成的、种群内非亲缘性(但不排斥亲缘性)的分工协作关系。它对权力关系中的每一个体的生存、繁衍有利,也对种群的存续、优化、演进有益。

几乎每一种二三十只(甚至一百多只)个体组成的群居动物,都会发展出各自不同的权力模式,有的似乎只有职责,有的则附带多种不同的特权——这种具有特权色彩的权力总是伴随着残酷的个体竞争,参与角逐者往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而胜利者获得的所谓特权,不过是自然选择赋予它的保护种群、优化种群的义务。另一种情况,即没有特权、只有职责担当(如领头的母象或流浪狮中的领头者)的权力,则来自种群内“默会的民意”:所有个体从早到晚、从生到死都生活在一起——在谁的带领下能得到更好的生存机会,是所有个体“心知肚明”的事情——于是,大家就都跟随它、服从它。无论是来自激烈竞争,还是来自“默会的民意”,群居动物的权力一旦形成,都是“集权”的,也就是单中心的、自上而下的。但由于个体数量十分有限,种群内的信息仍然能够保持高度对称:这是群居动物获得生存优势、延续数百万年的基础。

数量数百、成千上万的群居动物,则无法形成单中心的权力模式——这是自然选择无法完成的任务:如此众多的个体即使聚集一处,也会形成过大的空间纵深,在其中,任一个体,无论它多么高大、出众,它也无法了解种群全局的情况,它发出的信息也无法快速传播至整个种群。因此,大规模群居动物是不可能形成权力中心的。但在群体的每一个局部,仍然是其中相对年长或强壮的个体具有更多支配性,但这些年长或强壮的个体却是随机、动态和相对地在局部出现,使数量巨大的群居动物呈现出多中心、随机、动态的权力格局。其中,每一个个体(家庭)都采取“随大流”策略,与群体保持着步调一致。

从演化史来看,人类的天性不是在这种大规模群居动物中形成的(因此,不大可能自然形成长期的、多中心、动态随机的权力格局),但农业文明后,人类又形成了大规模集聚的行为模式——在这种大规模群居的行为模式中,形成不了信息对称的权力机制,是自然而然的事,因为自然界本来就没有。大规模人群该如何生发、运行他们的权力,只能在人类社会的自发演化中渐渐浮现。这也是我在本系列文章中试图讨论的问题。

相对于群居动物,非群居动物则不存在类似的权力机制。老虎、棕熊、北极熊等都属于独行动物,只有在发情期间,雌雄个体才会互相吸引(有时雄性之间还会发生激烈竞争),短暂交配之后,彼此迅速分开,雌性独自去分娩、养育幼仔,并时刻防范着其他雄性伤害她的孩子。显然,无论雌雄,熊和虎的个体之间都不存在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即没有权力可言。一则追踪独行眼镜王蛇的影像记录了骇人一幕:一条强壮的雄王蛇发现它追逐的雌王蛇已经受孕,竟然咬死了雌蛇并试图呑下她……自然选择并不特别倾向于群居或非群居,但群居动物与非群居动物的行为模式存在着巨大差异。无论我们对人性抱持何种态度,我们必须承认,人具有倾向协作而不是对立、倾向合群而不是孤立的天性,这是从群居动物演化而来所天然携带的印记。这并不否认一头雄狮与另一头雄狮(如果它们不是兄弟)、一个狮群与另一个狮群存在天然冲突的事实,但是,人类通过发明“想象的共同体”,成功消除了一个又一个隔阂,从一个个较小的共同体,融合为一个个更大的共同体——这种想象的驱动力,也来自群居动物特有的策略选择吧。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发情期,雌雄个体通过化学信息(或其他信息,如声音、体貌、舞蹈、仪式等)形成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包括人类情侣之间的微妙关系——均不属于权力范畴。父母与儿女之间,蜜蜂群,蚂蚁群,这些依靠基因纽带形成的、亲缘性的支配与协作关系,我们也不认为属于权力作用的范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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