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看到腾讯博客停止服务的消息,想起之前新浪博客中的一些文章和资料,转过来一并保存吧。
2015年6月,部执法监察局与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版联合开设“查处规程与执法实务专栏”,结合执法监察实务,解读《查处规程》,以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这是系列解读的第二篇,主要解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工作程序与要求,原载于2015年6月6日《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版,作者岳晓武、王晓慧。有改动。 规范国土资源执法查处工作,必然要求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合法公正、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其中,完善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能够有效约束行政执法行为,避免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因执法随意性造成的损害,保障行政执法实体公平公正。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关程序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中,而且内容大多原则、简单。 国土资源执法查处必须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以严密的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查处规程》将严格规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程序作为重点内容,在梳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执法查处程序规定基础上,结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实践,具体明确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法查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部和外部程序。 1 2 3 4 5 《查处规程》明确将案情分析作为查处工作的一个环节,详细阐述了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建议的基本标准和方法,规范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应当对收集的证据、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确定违法的性质和法律适用,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案件调查结束后,承办人员应当起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6 7 8 9 10 11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依法依规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检察、监察、任免机关,《查处规程》对此进行了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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