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原始档案:关于一个地主婆摘掉地主帽子的评审材料

 lvzhenhui1957 2020-09-15

最高指示

十多年来,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富、反、坏分子,已经戴上帽子的,可否摘帽子?没戴帽子的。可否不再给戴?都有群众审议决定。

五河县革委会人民保卫组对九种人摘帽子通知书

保字第24号

沫河口公社石家大队第三生产队地主分子朱世珍因在改造期间表现奉公守法积极劳动经过群众评议并经五河县革委会批准摘掉地主分子帽子

安徽省五河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

1970年12月17日

最高指示:无产阶级的专政是群众的专政

九种人评审摘要表  

姓名:朱世珍,性别:女,出身:地主,文化程度:无

简历:8岁至15岁,在沫口娘家劳动(娘家贫农)。16岁至现在,在婆家石家三队劳动。

主要罪恶:在婆家过地主生活被划为地主分子

主要表现:(1)娘家系贫农,解放前出嫁到地主家,虽过地主生活,但挨打受骂。解放后表现很好,安分守法。(2)从不缺工,劳动积极。(3)学习毛主席著作很积极。

群众意见:摘地主分子帽子

……

最后决定:摘掉地主帽子

五河县沫河口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五河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
1970/12/17

最高指示

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是群众的专政。

关于朱世珍评审工作的总结

朱世珍,现年47岁,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分农民,民族汉。由于婆家是地主,土改后划为地主分子。解放前,由于家中很贫困,全靠父母捕鱼为生。本人12岁还要过饭。16岁结婚,婆家是地主。由于丈夫是生在地主家,对贫农子女看不起,所以她终日挨打受骂。每日除去繁重的劳动外,有一点不好就挨打,有时罚跪一夜。吃饭也是两样,不准上桌,更别说当家了。由此,解放前,她没有一点剥削和罪过。解放后,土改,她被划为地主分子,一直是老老实实劳动改造,安分守己,很守法律。能够学习毛主席著作,努力改造世界观,服从领导分配。在劳动方面,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工。样样事不用操心,都跑在前头。一贯是积极的。根据群众意见和她本人表现。我们同意其去掉帽子。

石家大队监改小组
1970年12月4日。

最高指示

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大队革委会对朱世珍的评审意见如下

通过监改小组的评审和广大贫下中农的意见,朱世珍虽然和地主结婚,但未过过地主生活,受尽了丈夫和婆婆的虐待。解放后,她敢同地主婆婆叫架,说明她敢同家庭做斗争。同时她学习毛主席著作很好,能遵守法律,劳动也很积极,各方面表现的都很好。因此,我大队革委会对朱世珍的评审,同意给她去掉地主分子的帽子。

沫河口人民公社石家大队革命委员会
1970年12月12日

我们第三生产小队监改小组和广大贫下中农同意“九种人”朱世珍去掉地主分子帽子

许广德同意去掉地主分子帽子

许广介同意去掉地主分子帽子

徐成英同意去掉地主分子帽子

朱怀金同意去掉地主分子帽子

付庭兰同意去掉地主分子帽子

石家大队革委会
70年12月10日

石家大队对“九种人”朱世珍的批判评审记录

最高指示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检举有功,包庇有罪。

地主分子朱世珍检查历史和罪恶交待

8岁,因为我是贫农出身,家中没有多少土地,全靠捕鱼为生,8岁我就天天拾柴。

9岁拾柴烧锅。

10岁至11岁,跟着父母,在沫口小闸门扳网捕鱼,不分昼夜的干。不捕鱼就拾柴。

12岁时,捕鱼不能维持生活,我领着瞎叔叔到凤阳要饭吃。过着贫穷生活。

13岁至15岁,沫口闸门或淮河涨水,我天天扳网捕鱼,不捕鱼就拾柴,有时烧锅。家里穷没有针线做,也不要我做饭。

16岁长成人了,婆家又是地主,父母才叫我学做针线,纺麻线。有时学做饭,还是捕鱼拾柴为主。

17岁到石家婆家。他家有钱,但我始终没有享受不劳而获的生活。因与丈夫不和,我又不会做针线、做饭,搞坏了我就被丈夫打骂,过着苦闷生活。又不会生产,天天割草喂牛。

18岁至21岁,我都过着苦闷生活,下湖锄地、割草,参加劳动。

22岁生了小孩,就在家带小孩做饭做针线,还是不断吵嘴。

23岁至24岁,很少下湖做活,在家带小孩做饭,做些杂活。

25岁,小孩能离开,我又天天下湖锄地割草。家里事永不要我问,我也未欺压贫下中农。

26岁,解放了,我还是割草锄地,天天参加劳动。

27岁,父亲带着我与小孩妹妹到湖南省找丈夫石景义,在高亭司车站做生意,我也不会做,天天在家带小孩做饭,生活也过得愉快了。

28岁随丈夫调到广西做工,我还在家带小孩,我俩也不吵嘴打架了,日子过的很满意。因石景义瞒报成分历史,上级叫他去交待反省,他就把我们送上车回来家。到家后,我回到娘家,不想来石家。后来石景义被开除铁路来家,我才回石家,我安心生产,争取立功赎罪。

29岁至35岁,在这几年里,我都向贫下中农低头认罪,接受贫下中农的监督。我也不走亲戚,安心生产。在队里干活,我都跑在前头,争取立功赎罪。

36岁,家里鸡不见了,我乱骂人,经过石主任训话后,我才知道我的错误,向贫下中农低头认罪。

37岁至47岁,我都遵守法令,上工在前,放工在后,不迟到,不早退,埋头苦干,不破坏,不造谣,起早带晚拼命干。每年我都超额完成积肥任务,不怕苦。起早带晚完成义务工的任务,没有大病,我是不缺工的。

以上我的检查交待,我要痛改前非,立功赎罪。在劳动生产中,我保证拼命干,争取脱胎换骨,从做新人。

地主分子朱世珍  11、29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