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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星汉老师的《诗词创作三不宜》

 杏坛归客 2020-09-16


作者:伍玉龙

芸芸网络,茫茫学海,为了节省时间,总是以“登凌绝顶”,更上一层楼的方法来阅读学习。这样,常居各大诗刊榜首的几位大佬级别的诗人便走入了我的眼帘。这其中就有星汉老师。

前不久便读了他的一篇题为《诗词创作三不宜》的文章。文章中,星汉老师用建议的方式谦虚地论述了自己的几点体会:一是不宜用诗词写日记。二是不宜把诗词当玩具。三是不宜用诗词泻私愤。

在这三条体会之中,后两条从字面理解非常正确,我也毫无异义。只是在谈到具体问题时,我的理解和星汉老师还是存在一定的出入。

我与星汉老师出入最大的就数“不宜用诗词写日记”这条。星汉老师反对“事无巨细,皆形之于诗”。而我的观点却恰恰相反,是“事无巨细,生活入诗”。我曾多次公开声明自己的诗作无非两种,一是对世间不平之呐喊,二是以日记的方式记录生活。

在星汉老师眼里,这些琐碎的生活元件自然算不上是诗,也由此理解了星汉老师在“我们今天有的诗人,事无巨细,皆形之于诗……”这句话中,为什么对“诗人”二字特意用上了双引号。

那么我今天就以非诗人的身份,站在非诗人的角度,来具体谈谈星汉老师之三点体会。

星汉老师引经据典,用大量篇幅从李白,杜甫,苏轼,辛弃疾,李清照,再到最后的乾隆皇帝,将当今诗词的粗糙肤浅,有句无篇,归罪于数量大,疏于删汰所致。而我的理解是,数量和质量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也可能存在又多又好,或又少又差的情况。事实上,任何诗人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人非生而知之,没有通过大量的写作实践,怎么能写出好诗来呢!史书中所列举的数据,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唐朝的王之涣在《全唐诗》里确实仅存诗6首之多,但谁又能知道他在背后以日记的形式,练过多少笔,写过多少诗!我相信一个日理万机,风流成性的乾隆皇帝绝对不是写诗最多的人。他的诗之所以存世最多,是因为它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出版权。如果给同时代的诗人以同样的条件,我想,龚自珍,顾炎武,查慎行,郑板桥, 袁枚,秋瑾,高鼎等诗人的传世之作都不会少于乾隆皇帝。对于乾隆皇帝而言,写诗只不过是业余爱好,做皇帝才是他的“主业”。一流的社会地位,末流的写作水平,后人用这种非典型事例来说明诗词的质量与数量问题,这多少对乾隆老人家有些不公。

如果说苏轼所作之89字长题诗是以“日记”的方式告诉其弟苏辙他的所见所闻的话,那么我发在朋友圈的太多诗作则是以日记的方式记录我的瞬间心情。苏轼无意将此诗“发表”。我又何尝不是如此。由于性格所致,我得罪过的编辑很多,出于“刮骨疗毒”思维,我写的揭露社会黑暗的诗文本来就没有地方发表。所以自娱自乐是我写诗的唯一目的。所以“日记诗”并没有什么不可以。

写诗只发熟人圈,免与群中惹事端。

水近源头波欲静,情怀物外泪难干。

文章贱比洛阳纸,脑袋古为榆木丸。

无望京都开两会,但图一日有三餐。

这就是我的一首“日记诗”,没有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也不会有刊物愿意发表,发到朋友圈的目的就是自娱自乐,仅此而已。

星汉老师的第二条体会是“不宜将诗词当玩具”看。这一条我也不能完全同意。我的观点可以用毛泽东《如何处理战略与战役战斗的关系》作参考。战略上藐视敌人,战役战斗上重视敌人。投稿时,教育时,学习时,我们要对诗词抱着毕恭毕敬的态度,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则完全没有必要那么因循守旧,画地为牢。诗词本来就是文字游戏,玩玩诗,打打油,有何不可?

总算时间没白花,写诗两载亦成家。

功夫自在文章外,关系纵横奖项拿。

圆梦书生常煮字,投机分子乱涂鸦。

皇皇逼仄名刊见,搁笔甘为井底蛙。

无诗打油,不管是地沟还是精炼先打一桶再说。

星汉老师对集句诗、藏头诗、辘轳体、回文诗、宝塔诗等“杂体诗”的态度与我所见略同。所以现在看到之前我写的这两首诗时,顿时脸红不已,因为几乎每句都出自于古人的名句。

莫言蜀道几多难,暮出朝归一日还。

千里江陵为历史,猿声两岸笑诗仙。

群山(新韵)

当凌绝顶望群山,一座一层不见边。

举首难穷千里目,迷身误入万重关。

高低错落云遮影,大小参差树抵天。

还数主席心际远,眼中仅是走泥丸。

星汉老师的第三条体会是“不宜用诗词泻私愤”。写诗词首先是要“情有所寄”,否则就是无病呻吟。用诗词宣泄情感亦属正常现象,而一旦涉及到“公愤私仇”,问题就变得错综复杂了。单就公与私这个话题,展开论述就是一篇长文。西方人重私权,而中国人则永远将大公无私铭记于心。日本最牛钉子户至今还“霸占”着成田机场,使得飞机改道。是公重要,还是私重要,是私大于公好,还是公大于私好?这些至今尚无定论,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被历史验证的。这些都是题外话,还是来看看星汉老师关于写诗“骂人”的观点吧。

诗词无非“美”“刺”两途,可以歌颂世间的美好,也可以批评人间的丑陋,但是绝不可以用来作为骂人的工具。

黄庭坚《答洪驹父书》说:“东坡文章妙天下,其短处在好骂,慎勿袭其轨也”。

苏轼所“骂”是一种社会现象。这种朝堂上衮衮诸公,尸位素餐的现象,历朝历代不绝其流。然而苏轼所“骂”,多为国家,为朝廷,为君王,为黎民。如果苏轼为了私利去“骂”,那他的这首诗是不会流传下来的。

一般来说,讽刺和谩骂的区别在于:讽刺为公,谩骂为私;讽刺的对象是社会现象,谩骂的对象是个人。

上面四段话是星汉老师在《诗词创作三不宜》中关于“不宜用诗词泻私愤”的经典论述。第一段是说,诗词无非“美”“刺”两途,可以是“赞美”也可以是“批评”或者是“责骂”。但在第二段话中意思却变了,引用古人语言劝导当今诗人“慎勿袭其轨也”,也就是不要学东坡去骂人。骂人这时又是不可以的了。第三段笔锋一转又说,苏轼骂人属于“为公”,所以才可以流传下来,言下之意“为私”的骂人就是不可以的,也更难以流传后世了。那么我要问了,这句骂秦桧的“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这句骂读书人的“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骂书生的“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又是怎样流传下来的?为公还是为私?如果说这样的诗句是为公的话,那么我的“历史但凭雄笔写,苍天留给小民呼”,“应是惊弓禽鸟尽,绝非逮鼠狗权宽”,“天朝只认红心正,脑袋服从屁股偏”,“仓空但恨忠猫少,囊瘪皆因狡兔精”,“脑残未必心存善,皮厚居然项试刀”,“红烧爆炒全吃我,冷讽讥嘲是骂谁”,应该也是因公而“骂”的吧!

第四段话算是总结。“讽刺”是中性词,“谩骂”则是贬义词,这样对比分析有先入为主的嫌疑。谩骂就没有为公的吗?如果谩骂都是泄私愤,都是针对个人的行为,那么鲁迅先生的“横眉冷对,尖酸刻薄”又是为谁而骂?针对的又都是什么人?鲁迅与胡适的“对骂”又谁是谁非?为公为私呢?另外,讽刺的对象也有可能是真对个人,而谩骂的对象却往往是一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因此说星汉老师文章中的这最后一段不够严谨。

上面就是我读完星汉老师文章后的全部感想,性格所致,直言不讳。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一定完全正确,欢迎诸家斧评为盼。

2020年9月16日

作者简介:

伍玉龙,自由媒体撰稿人,争鸣诗社创始人。虽有拙文寒章散见于报头杂刊,却拒加任何团社组织,坚守文化节操,似不懂人情世故,却常存忧民情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独立自主,笔耕不爽。以拙朴直白之文笔书写人生,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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