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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乐意居花苑小区车辆登记管理及停车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highoo 2020-09-17

关于乐意居花苑小区车辆登记管理及停车

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乐意居花苑小区全体业主:

乐意居物业服务中心于8月20日发出“关于办理车辆月保的通知”后,引发较大争议,业主车主及租户在办理车辆月保登记过程中出现各种情况。目前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目前固定产权车位377个,主干道划线车位仅142个),而其他地方的临停等又必须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业主们利益需求各一,较难达成统一意见。业委会经收集众多业主反馈意见,并与新物业公司共同开会协商讨论,基于服从极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和立足小区客观实际,现对小区车辆管理登记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作出公告如下:

一、明确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基本原则,强调公共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建设及补充物业经费不足等方面。要求新物业公司对收取的归属公共收益款项开设专用银行帐户归集(包含停车费、地租、广告费、快递箱及运营商管理费等),对专用帐户相关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定期公示。

二、要求新物业公司尽早出台停车管理办法,量化指标,完善管理。由于停车管理制度的出台其实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比如:启用新的车辆管理系统后初始数据的合理设置,小区露天车位规划设置与消防通道达标的要求如何满足,做好人车分流工作、停车引导及视频监控覆盖,避免小区车辆被恶意破坏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物业规避赔付风险等等措施。此项工作难度较大时间可适当延后。

三、关于车辆登记管理办法,核心思想是业主优先,适当照顾租户。主要做好“三证合一”的审核与登记工作,适用二种登记方式(上述登记办法不适用于货车及七座(不含)以上客车):

其一、完全“三证合一”车主登记,即房产证、身份证与车辆行驶证三证相吻合,其中:业主及其直系亲属满足此条件,但需提供相应资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其二、特殊“三证合一”车主登记,即房产证、身份证与车辆行驶证其中有二证相符,另一证不一致但能提供相应证明关系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业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行驶证为单位配置车辆或房产为单位配置用房、身份证及行驶证为住户本人的,需同时提供单位证明;

B、业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行驶证为他人名字,但确属业主本人小区内唯一使用的车辆,需由其出具承诺书并加盖指模;

C、业主的房产用于租赁及商业使用的,提供业主房产证、身份证,备案租赁合同及缴纳税费证明、租户身份证及行驶证等资料;

物业服务中心将针对上述办理特殊“三证合一”车主登记的业主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为他人代办,侵犯全体业主权益的行为,一经查实,注销已办登记并取消其再办理资格。

四、关于车辆管理的几种方式及收费标准

1、固定产权车位,适用收费标准为30元/月/车,一个产权车位最多只可绑定2台已登记车辆,但同一时间段仅适用于其中一台车进入小区,另一台车进入小区系统的,自动识别为临停方式并按临停计费缴费。

2、业主月保车,适用收费标准为150元/月/车,完全“三证合一”及特殊“三证合一”车主登记的A、B类适用,但限于一户一车(原拥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如名下有其他末绑定车位的车辆,可享有一个业主月保车名额)

3、租户月保车,适用收费标准为300元/月/车,适用于特殊“三证合一”车主登记的C类,及完全“三证合一”与特殊“三证合一”车主登记A、B类的第二台车,也即是业主的第二台车。(租户如需办理二台车及以上车辆月保的,收费标准为500元/月/车。)

4、业主临保车,适用收费标准为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以上按单次6元/12小时/车计费,此方式主要为解决较少开车回小区且以前采用储值卡方式的业主车主,完全“三证合一”及特殊“三证合一”车主登记的A、B类适用,同时限于一户一车。

5、临停车,适用所有其他末办理登记保管方式的来访车辆,收费标准为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计收4元/小时/车,四小时至十二小时,计收16元。超过12小时,重新计算,即第13-第16小时每小时加收4元,封顶30元/24小时。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乐意居花苑小区

业主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抄送:天河区住建局、长兴街道办、乐意居居委会

人人参与,

一切为了乐意居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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