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案例 | 网上兼职狂办银行卡做电信诈骗的帮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了解一下

 ljh7099 2020-09-17
“办理几张银行卡就能赚钱。”这类轻松赚钱的信息吸引了不少想兼职的人,但这些兼职办理的银行卡往往被诈骗分子用于从事犯罪活动。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还妄想可以逃脱罪责,那就看看这条罪名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批捕了赵某、冀某及伟某三人。
犯罪嫌疑人赵某发现网上有替别人办卡租给别人使用的兼职,一天可以赚取500元左右。尝到甜头后,赵某发现了“生财之道”。2019年8月至今,其纠集冀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招募犯罪嫌疑人伟某等人办理大量银行卡,在办卡后组织办卡人至中缅边境,将所办银行卡销售给犯罪团伙使用,并于期间通过刷脸方式完成注册、恢复、转账等手续,帮助犯罪分子完成诈骗活动转账流程。犯罪嫌疑人伟某办理的13张银行卡中,已查有12张被犯罪分子用于贷款类诈骗,涉及案件19起,涉案金额共计78余万。另犯罪分子利用犯罪嫌疑人伟某办理的12张银行卡走账人民币176万余元。
电信诈骗令人深恶痛绝,其中的黑灰链条也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在不少电信诈骗案件中,主谋躲在背后,而“马仔”们办理银行卡帮助犯罪,主谋则将大笔资金转走后人间蒸发。而这些办卡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却主动成为帮凶,这种行为本身构成了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最高可被判处3年。
检察官提醒

寻找兼职要看清楚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此类为金融犯罪提供黑灰帮助的行为,必将受到从严打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