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指控多节犯罪时怎么举证质证
一般可以建议公诉人按节举证,对于各节共用的证据,也可以一并举证。
52.辩护人要求一证一质怎么办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不认罪案件,证人证言等主观性证据原则上应当一证一质,书证、物证等客观性证据可以在征询被告人意见后分组举证质证。
53.庭前会议上控辩双方已确认的证据怎么举证
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简化举证,只需要说明证据的名称及证明事项即可,有异议的证据仍要详细举证。
54.当庭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或重新鉴定怎么办
问明理由,是否准许由合议庭商议后作出决定,如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也可以休庭专门评议。予以准许的,宣布休庭后予以安排并延期审理;不准许的告知理由后继续开庭。
55.以证人旁听案件为由要求排除相关证言的怎么办
应当避免证人旁听案件,但万一发生该情况,可以告知所宣读的证人证言系在旁听案件之前所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该人在此之后不能再作新的证言。
56.发表质证意见时引用未举证的证据怎么办
告知针对举证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综合质证意见可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
57.质证过程中即开展辩论怎么办
质证过程中可以就证据本身展开适当的辩论,但如果是对整个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可以告知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发表。
58.申请鉴定人出庭怎么办
问明申请的理由,如果对鉴定意见书没有疑问的,可不予准许;如果认为需要鉴定人到庭进一步说明鉴定意见的,应当予以同意,休庭后通知鉴定人出庭。
59.法院调取的证据如何质证
法院的调查取证处于补充的角色,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对于所调取的证据应当提前复制给控辩双方,在开庭时可以宣布,鉴于*原因,本院依法调取了*证据,现将该证据提交法庭质证,然后按照公被辩的顺序依次发表质证意见。
60.是否可以当庭认证
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当庭确认,但对于有异议的证据,原则上不宜当庭确认。
61.公诉人仅宣读某份笔录中的一部分怎么办
如果辩护人提出异议,应建议公诉人完整宣读。如果辩护人无异议,但法庭认为有必要完整宣读的,也可以要求公诉人完整宣读。
62.公诉人仅宣读某人多次笔录中的一份怎么办
如果辩护人提出异议,可以要求公诉人予以说明,公诉人坚持不予举证的,告知辩护人可以作为辩方证据举证。如果辩护人无异议,但法庭认为有必要宣读其他笔录的,也可以要求公诉人补充宣读。
63.被告人辩称相关笔录不是其说的怎么办
向被告人出示相关笔录的签名部分,要求被告人辨认,如果被告人坚持,要求被告人解释在笔录上签名的原因。
64.被告人辩称做笔录时被诱骗怎么办
问公诉人是否撤回相关笔录,如果公诉人表示撤回的,告知被告人。如果公诉人不撤回的,问明被告人有没有具体线索或材料,如果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65.被告人辩称做笔录时被刑讯逼供怎么办
问公诉人是否撤回相关笔录,如果公诉人表示撤回的,告知被告人。如果公诉人不撤回的,要求被告人提供具体的线索或材料,线索具体明确的,应当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宣布是否排除相关证据前,不得对该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可以继续法庭调查,对其余证据进行举证质证,但不得开展法庭辩论。
66.辩护人申请同步讯问录像怎么办
征询公诉人意见,对应的笔录是否拟作为证据举证,如果不作为证据举证的,告知辩护人没有必要调取;如果拟作为证据举证的,问明申请的理由,理由合理且确实存在同步讯问录像的,应当要求公诉机关提供。
67.辩护人要求公诉人宣读笔录所涉及的证人出庭怎么办
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如果认为相关证人系重要证人,对案件审理有重要影响的,休庭后予以安排;如果系非重要的证人,告知不予准许并说明理由。
68.辩护人提出书证或物证不是原件怎么办
用于定案的书证或物证原则上应当是原件,不是原件的要求公诉人加以说明。
69.辩护人离开辩护席前去递交证据怎么办
及时制止,并告知辩护人由法警转交,后指令法警将辩护人提交的证据传递给公诉人阅看。
70.辩护人欲提交被告人家属患病等与案件事实无关的证据怎么办
告知辩护人上述材料与案件事实无关,不属于本案的证据,不能在法庭上举证质证,但辩护人可以结合这些材料在法庭辩论中发表辩护意见。
71.公诉人遗漏起诉书列明的证据怎么办
告知公诉人,起诉书中列明的证据还有*尚未举证,公诉人是否需要作为证据予以举证,如果公诉人认为不需要举证的,不宜强迫。但如果该证据是定罪的核心证据,可以向公诉人说明情况并建议举证。
72.公诉人举证起诉书未列明的证据怎么办
征询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如其表示同意当庭质证的,可以举证,不同意的则不允许举证,再次安排开庭。
73.辩护人当庭提交证据怎么办
问明证据的来源及证明事项等,如果该证据未提前提供的,征询公诉人是否可以当庭发表质证意见,如果公诉人表示可以当庭发表意见的,应予准许;如果公诉人表示无法发表意见的,告知庭后核实,必要时重新开庭。
74.证人如何出庭作证
告知证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签署保证书后由申请出庭的一方先行发问,后由对方发问,如果是法庭依职权传的证人,则按照审公辩的顺序发问,发问完毕后由控辩双方发表意见。
75.鉴定人如何出庭发表意见
告知鉴定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征询被告人及辩护人对鉴定人申请回避的意见,由申请出庭的一方先行发问,后由对方发问,如果是法庭依职权传的鉴定人,则按照审公辩的顺序发问,发问完毕后由控辩双方发表意见。
76.被告人要求向证人或鉴定人发问怎么办
问明被告人发问的主要目的,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准许;如果认为没有必要,不予准许。
77.被告人申请证人回避怎么办
告知被告人依照法律规定,证人不属于法定回避的对象,如果对证人所作的证言有异议,可以在庭审中发表异议意见。
78.是否可以向证人宣读或出示证据
虽然证人无需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也不能旁听案件,但有时为了帮助证人回忆、要求证人辨认相关物品或结合相关证据发表证言,可以适当向证人宣读或出示相关证据。
79.证人出庭所作的证言和案卷中的笔录存在较大变化怎么办
可以针对前后变化的地方,建议公诉人宣读相关笔录,然后追问证人发生变化的原因。
80.证人隐蔽作证时应当注意什么
为了充分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采用隐蔽作证时,应当在控辩双方的见证下核实证人的真实身份,在庭审中采用隐藏证人真实声音和图像的方式进行作证,并不得透露证人的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