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化物(NOx)是空气污染物的重要成分之一。 2014年以来,环保压力进一步加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燃煤机组的氮氧化物排放要求为浓度不高于50mg / m3(6%参比氧气)的排放极限。
一些省市,如河北省进一步加强了NOx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 / m3(6%的参考氧气,除W型火焰锅炉)的要求。其要求比目前的100mg / m3排放标准严格得多(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外)。为此,国内燃煤电厂积极响应,进行了新一轮的大规模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目前的改造已逐步告一段落。 经过超低排放的改造,大多数脱硝装置的整体性能得到了改善。超低排放改造后脱硝装置出口NOx浓度分布偏差基本在20%至60%左右,脱硝装置两侧出口之间的偏差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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