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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苦盦 | 王维研究领域又一扛鼎之作——评陈铁民先生《王维集校注》(修订本)

 人和月 2020-09-20
王维研究领域又一扛鼎之作

——评陈铁民先生《王维集校注》(修订本)

谭苦盦

王维是唐代著名的作家之一,在诗文画各个方面均有较高成就,其诗“词秀调雅,意新理惬,在泉为珠,着壁成绘”[1],艺术独绝,造诣尤深,“唐无李、杜,摩诘便应首推”[2],故为历代读者所推崇与钟爱。同时,亦引起后世文人对其作品进行校勘、评点、笺释的兴趣,这方面的代表作有宋刘辰翁《须溪先生校本唐王右丞集》、明顾起经《类笺唐王右丞诗集》、明顾可久《唐王右丞诗集注说》、清赵殿成《王右丞集笺注》。然刘辰翁本有校无注,顾起经、顾可久二本或有诗无文,或“注诗而不及文,诗注亦间有舛漏”,唯赵殿成本是首个完整而详慎的王维诗文校注本。虽说四库馆臣曾指出其编次未协及体例不一等不足,但“核其品第,固犹在顾注上也”[3],故自乾隆二年(1737)刊行以来,历经200余年,尚屹立在学术著述之林,仍不失其参考价值。

不过,随着学术的不断演变与研究的持续深入,赵殿成本的局限性与日俱增,难以适应现代学术研究的发展与需求。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在新问题、新材料、新方法、新观点、新思潮影响下,唐代文学研究狂飙突进,在诗文集整理、工具书编纂、史料考订、理论探讨诸多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王维作为盛唐文学代表作家,编撰一部相较于赵殿成本更为完善的王维诗文校注本,自然成为“天下举首戴目”之事。

    △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

1981年,陈铁民先生即着手编撰《王维集校注》,历时近七年乃脱稿,又经九年编排,才于1997年8月由中华书局列入“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以繁体字排印出版,约计97万字。此书以赵殿成本为底本,在充分吸收其有益成果并尽量弥补其明显疏漏的基础上,着重作了增加校本、补正注语、按年编次、甄辨伪作、辑录诗评等多方面工作,将全书分为十二卷,卷一至卷六为编年诗,卷七为未编年诗,卷八至卷十一为编年文,卷十二为未编年文,收诗376首、文70篇,另附资料6种(《传本误收诗文》《王维事迹资料汇录》《诗评》《画评》《王维年谱》《王维集版本考》),“校勘精审,注释准确,汇聚了校注者多年潜心研究王维诗文的新成果,其使用、参考价值,无疑已胜过赵注本”[4],曾获第三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5]。据粗略地统计,1998~2018年间有关王维研究的期刊论文约3000余篇(不含论著100余种以及港台期刊论文),比1949~1997年间的期刊论文多出四倍以上,虽逊于李白研究与杜甫研究,然方兴未艾,蔚为大观,可见此书作为基础性著作的出版,对王维研究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自1997年8月至2017年6月,此书已经重新印刷9次,累计印数21000册,平均年需求量1000余册,销量之多、受众之广、影响之大,在集部古籍整理类著作之中尚不多见。

此书出版之后,陈铁民先生便开始了修订工作。但重印时因系用旧纸型,故只得在不影响版面的前提下,对极个别地方进行挖改,至于较重要的问题,则在《重印后记》加以交代。2016年,有鉴于学术界的新成果与自身的新认知,以及编撰《新译王维诗文集》[6]的新经验,陈铁民先生又对此书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修订,由中华书局改版重排,并于2018年7月出版,约计90万字。与初版相比较,在编排上,新版仍使用繁体字;诗文之卷数及分类如旧,惟各卷所收篇目及其次序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所附资料6种不变,但具体文字或论述有所改动。在内容上,新版既保持了初版的长处,又修正了初版的短处,还在字词释义、诗文编年、校勘异文、文义串讲、校注援据、考订按语、稽考本事、回应质疑许多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

    △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

一是字词释义更加精细。初版注释准确,并在“难词注释上,用力甚巨,发明丰硕”,尤其是口语疑难词注释“多著意心裁,新见间出”[7]。新版后出转精,对初版所注不够明确处有所补益,并且“为适应年轻读者的需要,又适当增加了一些注释”,希望尽量规避“误解诗意的现象”[8]。例如《献始兴公》,初版注谓“始兴公,即张九龄”[9],以开元二十三年(735)三月九日晋封为始兴县开国子。但学术界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谓王维呼九龄为始兴公,是以郡望(或籍贯)加‘公’相称,同九龄的封爵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把王维作《献始兴公》的时间,限定在开元二十三年三月九日以后”[10],故新版补注谓“‘始兴’为爵号之省称,‘公’为尊称”[11]。又如《慕容承携素馔见过》“年算六身知”,初版注引《左传》绛县老人七十三岁之典,谓“此句即用其事,意谓自己年纪已经很大了”[12]。但学术界“或将王维所用‘年算六身’的典故坐实,并以之确定王维作此诗时的年龄和生年”,故新版补注谓“笔者考察过唐人诗文中使用这一典故的所有例子,皆作年老之义使用,无一例是将七十三岁当作事实来使用的”,并提醒学术界“将诗文中所用的典故坐实,并以之考证作家的生平事迹,这种做法是很靠不住的”[13],嘉惠后学可云备至。

二是诗文编年更加精准。初版通过细致考证,为大部分诗文(诗302首、文58篇)作了编年,这是区别于赵殿成本的最突出特点。新版则对原有编年予以逐一复核(删去未编年诗2首,列为“传本误收”之作),增加编年诗8首、文1篇,调整编年诗19首、文2篇,移出编年诗1首。例如《送孟六归襄阳》,初版系于开元十七年(729)冬,“时孟浩然在长安应试落第,即将返里,维因作此诗送之”[14]。但据《旧唐书》记载,孟浩然于开元十六年(728)“年四十来游京师,应进士不第,还襄阳”[15],故新版改系于开元十六年。又如《宫门误不下键判》,初版据《通典》卷一五所载铨选试判之制,认为“此判乃维预文官之选时所撰,非真为断狱而作”,系于“天宝七载(748)维始任从五品上的库部郎中之前”[16]。新版则进一步考出六品以下敕授官(又称常参官,如左右补阙、左右拾遗等)不由吏部铨选,换言之,即不试判,“考王维自开元二十三年授右拾遗后,即一直任摆脱守选的六品以下常参官和五品以上官,无需再参加吏部的铨选与试判”,故改系于“开元二十三年以前”[17]。其余所调整的编年,均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所得的结论比初版更为科学。

三是校勘异文更加精良。初版在赵殿成本基础上,增校宋蜀刻本、述古堂影钞宋麻沙本、元刊刘须溪校本、明十卷本等旧刊本,“纠缪补缺,探微抉奥,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最具权威性的校订本”[18]。新版则对个别异文再次做了深入的甄辨与合理的选择。例如《汉江临泛》,初版之诗题据《瀛奎律髓》改为“临眺”,注谓“登高远望”[19]。“然细味此诗五、六一联,所写者当为临流泛舟所见之景,而非登高览眺所见。且王维诗诸旧本及《文苑英华》……题均作《汉江临泛》”[20],故新版回改为“临泛”[21]。又如《工部杨尚书夫人赠太原郡夫人京兆王氏墓志铭并序》“夫人一入空门……无复饰乘”,初版注谓“饰,底本原作‘馀’,此从宋蜀本”[22],即将“饰乘”当作一般性带有装饰的车乘。新版则回改为“馀”,并引《法华经·方便品》“如来但以一佛乘(谓引导教化众生成佛的唯一途径或教说,即指大乘)故,为众生说法,无有馀乘”为证,认为“含双关之义,又指王氏只信奉大乘”[23],使得句意愈明晰而深长。

    △ (唐)王维撰;(宋)刘辰翁评;(明)顾起经注:《类笺唐王右丞诗集》,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无锡顾氏奇字斋刻本,天津图书馆藏。

四是文义串讲更加精尽。初版在解释字词与征引例证之后,择要串讲大意,将上下文连成一气,裨益文义阐发,方便读者理解。新版则对串讲不足或欠妥处进行修订,臻于完善。例如《寓言二首》其二“君家御沟上……生死在八议”,初版注谓此君“掌八议之权,可定人生死”[24],新版改为“诗中所描写的贵人,无论生与死都被列在有八议减刑特权的范围之内”[25],如此乃见“其权势之盛”。又如《上张令公》“学《易》思求我,言《诗》或起予”,初版注引《易·蒙》“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以及《论语·八佾》“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矣”相关出典之后,串讲其文义说,两处均是“用其字面之意,谓己思念有人能来‘求我(指寻找、任用自己)’;……言盼望有人或许能‘起予(指荐举自己)’。二句委婉地表达了请求九龄援引之意”[26]。新版改为“以童蒙自喻,委婉地表达了请求九龄援引之意。……以卜商(孔子弟子)自喻,谓己或许能对九龄有所启发”[27],即将句内“我”以及“予”明确为张九龄,故与文义更为契合。

五是校注援据更加精切。初版在校勘、笺注、考证时征引史料百数余种,新版不仅对所有引文进行了复核,而且对个别重要史料开展了史源考察与版本检勘,校订讹误,修正脱衍。有些地方虽说只改了一两字,但其所反映的却是严谨而细致的学风。例如《息夫人》,初版注引《本事诗·情感》,内有“坐客无敢继者,王乃归饼师,以终其志”[28]三句,新版则在其后括注“以上三句原无,见《唐诗纪事》卷一六引《本事诗》”[29]。又如《留别山中温古上人兄并示舍弟缙》“舍弟官崇高”,初版注引王缙《东京大敬爱寺大证禅师碑》,谓“(大照)即普寂……开元二十七年(739)卒于京师兴唐寺”[30],“京师”乃指长安。《唐会要》卷四八:“太宁坊。神龙元年(705)三月十二日,敕太平公主为天后立为罔极寺。开元二十年(732)六月七日,改为兴唐寺。”[31]是兴唐寺在长安太宁坊,然洛阳亦有之。盖据李邕《大照禅师塔铭》“怡然坐灭于都兴唐寺”[32]以及《宋高僧传·普寂》“终于上都兴唐寺”[33]之载,“都”及“上都”均谓洛阳,则普寂卒地并不在长安,故新版将此兴唐寺所在改为“洛阳”[34]。

六是考订按语更加精审。初版于每篇题注下概述其题旨大意或背景资料,并且酌加按语,对某些疑难复杂问题作进一步地说明,深入浅出,简明扼要。而新版则精益求精,从中可以窥测其考辨之思路与心验。例如《使至塞上》“萧关逢候骑”,初版注谓“王维赴河西并不经过萧关”[35],新版未从旧说,据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认为“王维此次赴河西,当走古丝绸之路东段的北道,又称萧关道,即由长安都亭驿出发西北行,经邠州(今陕西邠县)、泾州(今甘肃泾川北)、原州(今宁夏固原)、会州(今甘肃靖远),渡过黄河至凉州”[36],将王维的足迹勾勒出来,较之初版,更为丰满。又如《与魏居士书》,初版将之系于“乾元元年(758)春之后或二年”,其理据为“此篇下文‘偷禄苟活,诚罪人也’、‘德在人下’云云,盖指己尝受安禄山伪职、又被宥罪复官而言”[37],言简意赅,已具足说服力。新版更对比了《谢除太子中允表》《责躬荐弟表》两篇内证,进一步论证并阐释安史之乱以后王维所具有的强烈“罪人”意识,且分析出其中细微区别,“二表是写给皇帝的,目的是感谢皇帝赦己之罪和‘责躬荐弟’,本文是写给友人(魏居士)的,主旨是劝其出来做官,所以措词自然不同,但三文所反映的作者陷贼后接受伪职的愧疚心情却是一致的”[38]。以王维注王维,是为得之。

    △ (唐)王维撰:《王右丞文集》十卷,南宋初期刊,日本静嘉堂文库藏。

七是稽考本事更加精当。王维生平相与往还者约180余人,“多为中下级官吏、怀才不遇者、隐士、居士、和尚、道士”[39],故见于史籍者不多,初版旁搜博采,取精用弘,确切考出70余人。新版则据新发现的史料,对人物及本事进行了补益或修正。例如《过乘如禅师萧居士嵩岳兰若》,初版注引《宋高僧传》《代宗朝赠司空大辨正广智三藏和上表制集》,对乘如的事迹作了有限考证,而萧居士“玩诗意,当是乘如之兄弟”[40]。新版据缀合复原的《萧和尚灵塔铭》,补充了乘如的氏族、生卒年月以及主要行实,并谓萧居士乃“乘如之兄萧时护”。同时,以灵塔铭“左侧刻有佚名同咏诗‘同王右丞寄萧和(下阙)’。据‘寄’字,此诗似非王维过访乘如时所作”[41]。又如《送高道弟耽归临淮作》“圣主诏天下,贤人不得遗;公吏奉纁组,安车去茅茨”,初版于前二句无注[42],新版则补注以《旧唐书》《唐大诏令集》《册府元龟》所载天宝三载(744)征送高蹈不仕举人以及次年赐物还郡之诏,认为“玩诗意,高耽盖即蒙赐物十段而送还者之一”[43]。

八是回应质疑更加精详。“圣人千虑,必有一失”,初版问世以来,有学者就其考证不周或论述欠妥的地方撰文与之商榷,本属于正常的学术现象,不同观点之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辨伪存真。新版则对自认为不正确的一些代表性看法作了积极而详尽的集中回应,并主要体现在《王维年谱》之内,这是新版最关键的亮点。例如《新唐书》记载王维“开元初,擢进士,调大乐丞”[44],《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开元九年,721)以为“云‘调’,知王维前此已为官,惟未知任何职”[45],“盖以初任之官,不当言更调,意其曾历他官故尔”[46]。新版则谓“调,汉时即有‘选’义。……唐时以‘调’指铨选的用法很普遍”[47]。何况“稽之字书,‘调’亦无更换之意。改调降调之名,《明史》始有之,唐以前未之有也”[48],所以《唐五代文学编年史》说法失之臆断。又如《贺玄元皇帝见真容表》《贺神兵助取石堡城表》均有“臣等限以留司”[49]之语,《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天宝九载,750)以为“唐代于洛阳置尚书留省及御史台留台,其官员称分司官,时王维当分司东都,故表中屡自称‘限于留司’”[50]。新版则谓“‘留司’确实可作分司东都解,然也有别的含义,可否仅据‘限以留司’一语,即判定王维本年分司东都,值得怀疑”[51],故据天宝年间王维履迹以证其非。其实,唐代贞观、永徽、垂拱三朝有所谓的法规汇编《留本司行格》,“其曹之常务但留本司者,别为《留司格》一卷,盖编录当时制敕,永为法则,以为故事”[52],王维“留司”正取义于“留本司”,非职官名,故而《唐五代文学编年史》所言失之偏颇。

    △ (唐)王维撰;(宋)刘辰翁校:《须溪先生校本唐王右丞集》六卷,元刊本,日本静嘉堂文库藏。

以上所列举的几点,仅是对新版的粗略一瞥,读者如能通览细读,必将如入宝山,随取而得。当然,新版也存在着个别可商之处,有些是从初版沿袭过来时产生的,有些是在新版修订过程中出现的。

注音方面。例如《桃源行》“山口潜行始隈隩,山开旷望旋平陆”,“隈隩”,初版注谓“指山崖弯曲处”[53],新版注谓“指山口中弯弯曲曲”[54],注音均作“隈(wēi威)隩(ào傲)”。然“隩”一字两读:读yù时,谓水岸弯曲处;读ào时,谓室内西南隅[55]。此处当读yù,乃合字义,并与下句末字“陆”同押屋韵。又如《晦日游大理韦卿城南别业四首》其四“徘徊以踯躅”,注谓“踯躅(zhízhú指竹)”[56],与初版同[57]。但“指”之读音为zhǐ,并非zhí,似宜改注“直”。

释地方面。例如《送岐州源长史归》“故驿通槐里,长亭下槿原”,初版注谓“寻绎诗意,槿原应是亭名”[58],新版从之[59]。然考“槿”字,宋蜀本、述古堂影钞宋麻沙本均作“堇”,当是。“堇原”犹言“周原”,出自《诗·大雅·绵》“周原膴膴,堇荼如饴”。“岐之周围皆山,中有原,故曰周原”[60],位于今陕西省关中平原西部,北倚岐山,南临渭河,“东西延袤七十余公里,南北宽达二十余公里”[61],内多葬地。苏颋《扬州大都督长史王公神道碑》:“卜葬于京兆咸阳洪渎原,礼也。周之堇原,汉之槐里。”[62]《唐大诏令集》卷三二《昭靖太子哀册文》:“堇原霜若,松阡雪映。”[63]堇为草类,槿为木类,两者并非一物,“槿原”当系传抄所改。又如《千塔主人》,初版注谓“疑‘千塔’为寺名”[64],新版注谓“疑‘千塔’为地名或寺名”[65]。然据《旧唐书》所载,长庆二年(822),宣武兵乱,以韩充为节度使,“发军入汴州界,营于千塔”[66],其事亦见《资治通鉴》卷二四二,胡三省注“千塔,当在汴州北”[67],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七从其说[68],则为地名,并非寺名。至于“千塔”具体所在,吴熙载《资治通鉴地理今释》卷二将之归于清代“河南开封府祥符县”[69]之下。

校字方面。例如《登辨觉寺》“莲峰出化城”,初版注引《法华经·化城喻品》,内有“譬如五百由旬(天笠里数名)”[70]一句,“天笠”当为“天竺”之讹,新版失校[71]。僧肇《注维摩诘经》卷六:“由旬,天竺里数名。上由旬六十里,中由旬五十里,下由旬四十里也。”[72]又如《故西河郡杜太守挽歌三首》其二“卷衣悲画翟”,初版注引《礼记·玉藻》郑玄注,内有“刻缯而画之”[73]一句,“缯”为简体字,并未按例排印成繁体字“繒”,新版亦然[74]。另外,初版注引《三国志》多次,其类传名均作“志”,不作“书”,《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二首》其二“降吴复归蜀”注引《三国志·蜀志·黄权传》[75],《送元中丞转运江淮》“去问珠官俗”注引《三国志·吴志·孙权传》[76],《故任城县尉裴府君墓志铭》“世为冠族”注引《三国志·魏志·曹爽传》[77],均是其例。新版则校正为“书”,不称之为“志”,盖“《三国志》,大名也;《魏书》《蜀书》《吴书》,小名也。……自来引者俱曰《魏志》《蜀志》《吴志》,岂因大名而改称与”[78]。但《送丘为落第归江东》“羞为献纳臣”注引《三国志·蜀志·董允传》[79],尚未改称“蜀书”。

    △ (唐)王维撰:《王摩诘集》十卷,明刻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引文方面。例如《上张令公》“方幰画轮车”,初版注引《通典》卷六四,内有“绿油纁朱丝青交给”[80]一句,新版改为“绿油幢,纁朱丝青交给”[81],校补“幢”字及逗号。据《晋书·舆服志》载,画轮车之形制“上起四夹杖,左右开四望,绿油幢,朱丝络,青交路”(“路”与“络”通)[82],故所补之“幢”字为有据,然“纁”字义不通。此处《通典》暗引《晋书·舆服志》,“纁”字、“给”字当分别是“幢”字、“络”字之形讹,“朱丝”下脱“络”字。“朱丝络”谓丝制而成的红色网状形饰物,“青交络”谓交错而成的青色覆盖类饰物。又如《留别山中温古上人兄并示舍弟缙》,新版注引《金石萃编》卷七八“《嵩山会善寺故崇贤大师身塔石记》,沙门温古书,开元二十五年(737)八月十五日建”[83]。复核《金石萃编》,“崇贤”原作“景贤”,“十五日”原作“十二日”[84],所引均误。另外,石记之末有王昶按语谓“开元廿五年是丁丑岁,非乙亥,碑盖误书廿三为廿五也,自《金石文字记》以来诸家皆未加留意,并承其讹作廿五年,今正之”[85],故国家图书馆在为其旧拓本编目时直接将出版项改为开元二十三年,新版失检。

证事方面。例如《吏部达奚侍郎夫人寇氏挽歌二首》,新版注引《唐仆尚丞郎表》,谓达奚珣任吏部侍郎在天宝五至七载(746~748),“据诗题,知寇氏之卒,当在珣为吏部侍郎时,即天宝六载(747)前后,本诗之写作时间同”[86],然无确据。而事实上,达奚珣夫妇墓已于2011年8月在洛阳被发现,并出土两人墓志各一方。2015年5月,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披露《洛阳唐代达奚珣夫妇墓发掘简报》[87],寇氏墓志首题《大唐故襄城郡君墓志铭并序》,次题“通议大夫守尚书吏部侍郎达奚珣撰”。据墓志载,寇氏“以天宝六载二月四日终于西京升平里之私第。……即以其载七月廿八日还葬于北邙山先茔之东北”,此虽印证新版所考大致可信,但却更为直接。又如《裴仆射济州遗爱碑》“大驾还都,分遣……御史刘日政……等巡按”,新版注谓“刘日政,尝官……江东采访使、润州刺史。……‘日政’诸书或作‘晸’、‘日正’,均同人”[88],持说同于初版[89]。2017年6月,《书法研究》刊发《唐故长安县尉彭城刘府君墓志铭并序》拓片图版。此墓主人“讳颢,字太冲。……烈考润州刺史、江南东道采访使、赠兖州都督讳日正”[90],似当以此为准。至于“大驾还都”,新版注谓“玄宗东封泰山后,于开元十三年‘十二月己巳,至东都’(《旧唐书·玄宗纪》)”[91],晏殊《晏元献公类要》卷一七引《唐纪》载此事为“车驾东封,学士等扈从。……至滑州,御史刘日正奏云”[92],亦作“日正”。


    △ (唐)王维撰;(宋)刘辰翁评;(明)顾璘评:《王摩诘诗集》七卷,明万历凌濛初刻套印本,天津图书馆藏。

同时,新版还存在一些技术性失误,主要体现在标点符号与编辑体例方面,多数是初版的遗留问题。

标点符号方面,例如《晓行巴峡》题注“参见《自大散以往深林密竹蹬道盘曲四五十里至黄牛岭黄花川》注〔一〕巴峡:……”[93],“巴峡”之上脱一句号。又如《上张令公》“从兹罢角抵,希复幸储胥”,注谓“二句谓九龄谏止君王,使其不复为戏乐游幸之事”[94],“事”之下脱一句号。又如《晦日游大理韦卿城南别业四首》题注“宋蜀本《全唐诗》俱作大字”[95],“宋蜀本”之下脱一顿号。又如《送缙云苗太守》“腰章为长史”,注谓“令长史二千石(汉书·百官公卿表》:‘郡守……秩二千石’)”[96],“汉书”之上脱前书名号。

编辑体例方面,一是使用书名号之标准未划一。例如《谒璿上人并序》“不物物也”注引“王先谦集解”[97],而在《座上走笔赠薛璩慕容损》“吾固和天倪”注内则作“王先谦《集解》”[98],而与之类似者还有“赵殿成《笺注》”[99]、“赵殿成《注》”[100]、“赵殿成注”[101]。二是撰写校勘记之格式未划一。例如《过秦皇墓》注谓“秦皇,宋蜀本、《文苑英华》作‘始皇’,述古堂本作‘秦始皇’”[102],其体例是字头不加引号,其下以逗号隔开。然《济上四贤咏三首》其三注谓“‘繁’,《河岳英灵集》作‘京’”[103],乃字头加引号。至于《寒食汜上作》注谓“‘上’述古堂本作‘中’”[104],则增引号而删逗号。三是规范异体字之处理未划一。例如《酬诸公见过》“仰厕群贤”,“群”在初版作“羣”[105],乃异体字,新版校订为正体字“群”[106]。不过,《济州过赵叟家宴》注谓“题下底本有注曰:‘原註:公左降济州司仓参军时作’”[107],《故太子太师徐公挽歌四首》其三“东堂哭大臣”注谓“按挚虞《决疑註》云”,则于“註”字未规范。此三方面情况尚多,或以划一为宜。

上文虽然列举了新版的一些不足,但均属于细末之节,是独力完成大型古籍整理类著作时在所难免的,大醇小疵,瑕不掩瑜。正如余嘉锡在《四库提要辨证》自序内评纪昀总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时所说的,“一得之愚,或有足为纪氏诤友者。然而纪氏之为《提要》也难,而余之为辨证也易。……譬之射然,纪氏控弦引满,下云中之飞鸟,余则树之鹄而后放矢耳。易地以处,纪氏必优于作《辨证》,而余之不能为《提要》决也”[108]。而且列举其不足之用意在于,让读者能全面认识、准确把握、科学利用新版之成果及价值,扬其长而避其短,刮其垢而磨其光,如“动以一字之失訾段氏,余不忍效也”[109]。总而言之,新版是陈铁民先生继初版后贡献给学术界的又一扛鼎之作,“根柢槃深,枝叶峻茂”,体大思精,继往开来,代表着新时代王维研究领域的最新成就与最高水准,必将进一步推动并深化学术界对王维及其诗文的认识与研究。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古籍所)

【本文原刊《古代文学前沿与评论》(第四辑),第140-152页。原创内容如需转载,须经本刊编辑部授权。】
【注释】

[1] (唐)殷璠:《河岳英灵集》,见《唐人选唐诗十种》,中华书局,1958,第58页。

[2] (清)贺裳:《载酒园诗话又编》,见郭绍虞《清诗话续编》,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第309页。

[3]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2003,第1282页。

[4] 傅璇琮、罗联添:《唐代文学研究论著集成》,第5卷,三秦出版社,2004,第474页。

[5] 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综合处:《中国社会科学院基本情况统计年报(2000年)》,内部资料,第63页。

[6] (唐)王维撰,陈铁民注译《新译王维诗文集》,台北三民书局,2009。

[7] 魏耕原:《王维诗口语疑难词疑议》,见《文史》2001年第3辑。

[8]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中华书局,2018,前言,第4页。

[9]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中华书局,2017,第113页。

[10]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486~1487页。

[11]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17页。

[12]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519页。

[13]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566页。

[14]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84页。

[15]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第5050页。

[16]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860页。

[17]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753页。

[18] 刘跃进:《走向通融:世纪之交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第75页。

[19]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68页。

[20] 刘学锴:《唐诗选注评鉴》,中州古籍出版社,2013,第341页。

[21]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83页。

[22]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983页。

[23]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086页。

[24]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50页。

[25]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51页。

[26]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07页。

[27]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13页。

[28]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21页。

[29]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7页。

[30]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17页。

[31] (宋)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85,第846页。

[32] (清)董诰:《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第2659页。

[33] (宋)赞宁:《宋高僧传》,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181页。

[34]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21页。

[35]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35页。

[36]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48页。

[37]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100页。

[38]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216页。

[39] 陈贻焮:《评陈铁民著〈王维新论〉》,《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5期。

[40]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10页。

[41]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22页。

[42]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393页。

[43]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274页。

[44]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第5764页。

[45] 傅璇琮等:《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初盛唐卷,辽海出版社,1998,第567页。

[46] (清)钱大昕:《潜研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第604页。

[47]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437页。

[48] (清)钱大昕:《潜研堂集》,第604页。

[49]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966、974页。

[50] 傅璇琮等:《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初盛唐卷,第842页。

[51]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466页。

[52] (宋)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第7册,凤凰出版社,2006,第7067页。

[53]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7页。

[54]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3页。

[55] 王力:《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0,第1603页。

[56]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79页。

[57]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65页。

[58]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58页。

[59]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72页。

[60] (明)曹学佺:《诗经剖疑》,见《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第6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第156页。

[61] 史念海:《周原的变迁》,见《河山集(二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第214页。

[62] (清)董诰:《全唐文》,第2619页。

[63] (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商务印书馆,1959,第132页。

[64]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42页。

[65]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203页。

[66]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第499页。

[67] (宋)司马光撰,(元)胡三省注《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第7820页。

[68]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中华书局,1957,第1979页。

[69] (清)吴熙载:《资治通鉴地理今释》,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342册,第527页。

[70]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76页。

[71]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91页。

[72] (后秦)僧肇:《注维摩诘经》,线装书局,2016,第199页。

[73]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254页。

[74]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284页。

[75]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537页。

[76]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548页。

[77]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794页。

[78] (清)周中孚:《郑堂札记》,见《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158册,第28~29页。

[79]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231页。

[80]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103页。

[81]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09页。

[82] (唐)房玄龄等:《晋书》,中华书局,1974,第756页。

[83]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19页。

[84] (清)王昶:《金石萃编》,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88册,第480、481页。

[85] (清)王昶:《金石萃编》,见《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81页。

[86]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295页。

[87] 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洛阳唐代达奚珣夫妇墓发掘简报》,《洛阳考古》2015年第1期。

[88]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839页。

[89]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779页。

[90] (唐)李君房:《刘颢墓志》,《书法研究》2017年第2期,封四。

[91]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839页。

[92] (宋)晏殊:《晏元献公类要》,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16册,齐鲁书社,1995,第663页。

[93]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98页。

[94]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12页。

[95]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75页。

[96]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300页。

[97]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96页。

[98]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603页。

[99]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87页。

[100]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42页。

[101]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45页。

[102]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1页。

[103]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46页。

[104]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69页。

[105]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第472页。

[106]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513页。

[107] (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王维集校注》(修订本),第56页。

[108]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中华书局,1980,前言页,第52页。

[109] (清)杨岘:《藐叟年谱》,见《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63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第6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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