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岩历史上,明朝是一个文化高峰年代。整个明朝人才辈出,先后共有十三位学子金榜题名高中进士。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他们为明代的繁荣和发展奉献了才智,也为家乡龙岩的历史文化平添了光彩。今天我们要讲的主人公就是明朝中叶后期执法不阿的王以通。 王以通,字子贞,号太拙、肖拙;龙岩城区中街人,明朝万历八年庚辰(1580年)考取进士。 他先到江西东部的南城(今抚州中部)担任知县,由于政绩卓著被朝廷攫升为南御史,万历二十年转任瑞州(今江西高安)知府。他关心百姓疾苦,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百姓生产生活的情况;带领群众兴修水利、兴教办学。有一年,由于大面积受灾,许多百姓无米下炊。 他四处活动积极动员当地大户开仓赈灾,并上奏朝廷恳请免除高安民众过重的粮赋五万余石,帮助灾民度过了难关。后来他被调到广东韶州(今韶关)担任知府;之后又升任湖广一带的提刑按察使(俗称臬台)和贵州道的监察御史,负责这些地区的司法、检察工作。 在明代,提刑按察使、监察御史,是朝廷选派到一个地区最高的司法官员,相当于我们今天中纪委、国家监察部委派到地方的特别巡视员。其职责就是检察监督地方官员,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调解和处理各类民事诉讼,平反昭雪各种冤假错案,弘扬正气、正本清源,澄清吏治、端正政风。 他所到之处都深入到群众中去,关心群众疾苦、了解百姓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他爱民如子、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刚正不阿,深得百姓的拥戴和大小官员的敬重;三教九流都惧于他的刚正,不敢轻易冒犯他的尊严。 因此,他所任职的地方都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经济和文化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明史的大事记和龙岩、高安等地的方志中,多处提到了“王以通”的名号。晚年叶落归根回乡养老,家里家外恭俭温良、乡里乡亲敦睦和谐;83岁告别尘世,墓葬小池培斜。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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