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今年的就业季明显少了些热情激荡,平添了几分含蓄沉稳。 笔者在此给广大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朋友们整理了这份「法学生不完全求职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1 如何提前认识未来的老板 很多人在求职过程中喜欢采取“广撒网”策略,对专业岗位广发简历,对面试邀请来者不拒,忽视了个人特质与老板或者团队的匹配度,入职之后因为难以契合,或者草草离职,或者艰难度日,这不论对求职者还是招聘者来说都是一种损失。 现实情况是:在入职之前,大多数人对于新东家及其岗位的了解普遍停留在招聘启事的层面,就像这样(图示已经算是相对详细的,网上公布的许多招聘信息最明确的仅限于“岗位名称”,让人哭笑不得): 如果无奈没有内推途径,只能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求职,那么灵活运用搜索引擎或许能帮助我们收获意想不到的效果。 例如:在我们还不知道团队负责人姓名的情况下,建议先通过招聘网站或事务所官网了解目标事务所的整体情况,例如合伙人信息、执业人数、优势领域、客户群体等。 一般来说,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所都会有侧重或者说优势的业务方向; 如果是规模较小、知名度也较低的律所,可以先通过办公室位置(位于市中心还是郊区、是商住楼还是办公楼)判断其硬件状况,直至面试阶段再了解事务所及律师个人的具体信息。 在得知了团队负责人的姓名等信息之后,搜索方式就变得相对简单: 我们可以进入该事务所官网,看一下该律师是否标注有具体专业执业方向,以及个人介绍中的代表性案例涉及的领域; 如果事务所没有提供详细信息(不排除有的事务所没有官网的情况),则可以利用无讼、法蝉等专业搜索工具,通过“事务所+律师姓名”的方式搜索到该律师以往承办的案件; 另外,在本地律协的官网上也可以查到一些律师担任社会职务的公告信息,比如“该律师现任某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字样。 上述方式都可以辅助我们判断未来老板的主要执业领域,从而作为我们择业的重要考量因素。 毕竟打工不易,还要“我喜欢”和“我合适”才能让我们在职场上走得更远。 02 让简历赢在起跑线上 缺乏实践经验是应届毕业生普遍面临的问题,偏偏这又可以称得上用人单位最为看重的因素。如此矛盾之下,也就不难理解近些年出现的“人均学生会主席”的现象。 职场对实践经验的要求和学校所能提供的活动之间是存在巨大差异的,校园里面的竞争和老板、客户提出的要求比起来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 哪怕应聘者真的担任过学生会主席,也不见得比熟练驾驶来得更符合招聘者的胃口。 每年笔者都会收到一些简历,其中不乏佳作,可以说一份优秀的简历至少满足两点共性: 一方面是排版舒适,切忌花里胡哨。 律所的工作是严谨而严肃的,有些简历满是花花绿绿的背景、边框,还有种类多样的字体、字号,都很容易在第一眼就被pass掉。 从个人感受来说:篇幅控制在2页以内,字体字号都别超过2种(宋体黑体微软雅黑优先),只选一种彩色作为搭配,再在首部放上自己端庄的证件照,总体来说是较为稳妥的选择。 另一方面是让实务经历可视化。 许多同学会在简历上使用“协助经办XX事宜”的字样,从表达来说没问题,但并不吸引人。如果能在展示工作成果的同时辅以详细的数据和流程,无疑更能得到hr的青睐。 例如:在实习经历中将“协助主办律师处理案件”一项丰富为“法律检索(搜集、研究、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法律检索意见)”“接待咨询(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与咨询,参与业务会谈)”“案卷归档(负责整理案卷材料,编写案件概述)”等子项。内容更加具体,也更有说服力,让人觉得你确实是全程参与和了解过律师的工作,而不仅仅是走了个过场。 如果删删改改却始终对简历内容不满意,不如在投递之前先给熟悉的朋友和前辈看一看,说不定能收到宝贵的建议。 03 如何给自己“定价” 一说到律师助理的待遇,简直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越来越多、越来越优秀的年轻人涌进这个行业,律所每一年的招聘门槛都在水涨船高,却大都不敢大大方方把薪资待遇写出来(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真要是写出来可能就是变相劝退了)。 这种魔幻现实主义常常让笔者感恩父母把自己早生了那么几年,免了许多现实的毒打。 话说回来,较为客观的薪资标准往往可以参考以下途径: 一是比较本地规模相近的律所针对同类应聘者(学校及学历、专业方向、个人特长)给出的薪资标准。 二是本地律协发布的《青年律师发展调研报告》。当你看到官方发布的“本地超三成青年律师税前年收入不足5万元”的调研结果时,或许你能对自己,也对这个行业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三是各大社会调研网站、新闻媒体给出的行业薪资调研报告,例如智联招聘等。 通过这些途径,笔者相信大家都能得出一个符合市场标准的、较为适宜的薪酬范围,在和对方议价的时候也能更有底气。 要是市场价格实在是难以满足预期,没关系,趁着年轻,现在改行还来得及。 04 如何优雅地拒绝 俗话说得好: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感情如此,求职亦如是。 对于手握众多offer的求职者来说,拒绝并非易事;尤其大家都在同一个圈子里,总要为以后做打算。笔者认为拒绝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一、切忌不予回复或直接删除、拉黑。 试问谁又愿意承受红色感叹号带来的无名火呢。 二、尽可能的提前告知。 这里所说的“提前”,是至少提前72小时,越早越好。千万不要在入职前一天甚至是前半小时才告知对方。买卖不成,也请给双方留点仁义。 三、选择客观的理由。 对薪酬待遇不满意/专业方向不匹配/通勤不便都算是比较常见和可接受的理由,但务必不要上升到办公室装修老气、主办律师气质欠佳等主观评价,这样不仅显得傲慢和不专业,得罪人的效果更是极为显著。 四、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给对方推荐其他人选,比如你快要“旱死”的室友或者同学。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和大海,哪怕风小帆弱、前路渺茫。 求职路上,愿大家都能乘风破浪! 作者简介 雅南,一个律师,以及能够日更万字的文书爱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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